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如下:
序号名 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1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φ110*10米1100
2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φ110*10米4400
3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φ90*10米1000
4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φ90*10米3000
5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φ63*13米3000
注:上诉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三、交货地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四、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职工;
3、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供同规格型号及以上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的有效合同业绩;
7、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8、必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 2014年2月7日--2014年2月11日
2、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7#街坊14栋204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社保证明)
(4)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提供同规格型号及以上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的有效合同业绩;
(7)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
招 标 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联 系 人:王继安
联系电话: 133*****499
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7#街坊14栋204室
联 系 人:韩举庆
联系电话:158*****905
传 真:****-*******

二〇一四年二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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