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招标公告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招标公告

关于FYZB-S1-********013年福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招标公告
FYZB-S1-2014002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受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委托,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对2013年福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YZB-S1-2014002
二、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负责人胡非联系电话********918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包号委托单位商品类别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单位预算价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售后要求备注
1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A1020)福州市城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拟于福州市城门水厂、马尾白眉水库、连江陀四桥相应位置建设三座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本项目建设总结了国内外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经验和优缺点,为了避免大多数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频次过低而导致的监测时间样本覆盖率过低,避免监测项目数过少而导致的监测信息量过少,避免监测数据缺乏质量控制措施而有效性偏低,避免突发应急事件来临时监测设备机动性、灵活性较差而应急能力较弱等问题,要求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水质水量同步在线监测、监测数据有效性有据可查、并实现随时随地扩充或变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参数,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应急实时监测需求。
1.具体监测项目:
站点分析项目及设备取水方式
城门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生物毒性、氯离子、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分层采样系统。浮桥
白眉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生物毒性、藻青蛋白、叶绿素、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分层采样系统。浮桥
陀四桥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浮筒

2.仪器设备清单:
序号自动监测及相关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备注
1水温自动监测仪3
2pH自动监测仪3
3电导率自动监测仪3
4浊度自动监测仪3
5溶解氧自动监测仪3
6叶绿素1△独立仪表
7藻青蛋白1
8高锰酸盐指数自动监测仪3△独立仪表
9氨氮自动监测仪3
10总氮自动监测仪3
11总磷自动监测仪3
12生物毒性自动监测仪2△独立仪表
13低温冰箱2用于发光菌菌种贮存
14氯离子1△独立仪表
15水位计3△独立仪表
16自动留样器3△独立仪表
17气象七参数3△独立仪表
18采水系统3
19预处理系统3
20辅助系统3
21控制系统3
22数据质量控制系统3
23分层采样系统2
24数据采集、传输系统3
25采水辅助设施3浮桥两个、浮筒一个
26视频监控系统3带两探头,站房内外各一个
27UPS电源3
28IBM服务器1配置4个500G硬盘

注:仪器设备的拆装、安装、通电、测试以及仪器设备到达现场后从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总验收全过程的看护、安全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需要签名确认的事项,由协管单位指定人员负责,中标人应主动联系,由中标人与协管单位指定人员双方签名确认。
负责3个水质自动站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现有水质中心管理平台的完全对接。
3.有关装置及传输:
a.采水装置,包括取水泵、取水管路、清洗反吹、防堵塞装置和保湿装置等。
b.预处理装置,包括过滤装置(流通式)、自动反吹装置等。
c.辅助装置,包括配水系统、清洗反吹系统、纯水制备系统、电源稳压系统、防雷系统等。
d.数据采集和传输及监控系统,包括水质站中心监控室、业主单位和各托管单位分设的监控室;水质站至业主单位、水质站至各协管单位监测站的数据远程传输、视频监控和预警等。
4.集成系统:水质自动监测集成系统,即将上述水站各参数分析仪器和1.2.3所含相关内容进行集成,并按要求进行在线测试等。
5.保修期(一年)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现场维护专用工具。
6.上述内容包括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硬件(含分析仪器、管道、阀门及其他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含操作软件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维护等有关的全部软件、数据协议接口)以及系统深化配套设施。具体技术要求和配置详见“具体技术要求”。
二、自动站建设技术要求
1总体技术要求
1.1系统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系统应根据“技术规范及要求”及功能需求分析,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系统
的设置、设计:
1.1.1根据实用性、先进性、专业性、开放性、安全性、集成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1.2根据各种分析仪器功能各异以及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特点,必须充分考虑系统的分控和总控的控制和管理内容、系统的优化设置和它们之间的信息流通关系。
1.1.3根据各个监测分析指标不同来考虑系统的设置和设计标准。
1.1.4系统设置除考虑建设时的一次性投资外,还应充分考虑系统运行时的运行成本,并使之达到最小化。
1.1.5系统设计应遵循全面规划和分步实施原则,设计应全面、周到、注意预留预埋到位并有充分余量,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1.1.6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其相互间的独立性和互连性,确保系统总体结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可以集成不同厂商不同类型的先进产品,使整个系统可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得到充实和提高。
1.2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
1.2.1本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及要求”和有关补充通知。
1.2.2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3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1.3.1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含设计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条例及规范,至少应包括: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2-1999)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7-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8-2003)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0-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和/或国内最新标准时,中标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2具体技术要求
2.1分析方法要求
自动监测仪器测定方法应与我国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一致。如果提供方法与我国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不一致的在线监测仪器,应采用“质量保证”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对比,经用户确认为等效方法后方可使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分析方法参照标准
1温度温度传感器法GB 13195-91
2PH玻璃电极法GB 6920-86和HJ/T 101-2003
3溶解氧电化学探头法GB/T11913-1989和HJ/T 99-2003
4电导率电极法HJ/T 97-2003
5浊度分光光度法GB 13200-91和HJ/T 98-2003
6氨氮气敏电极法或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和HJ/T101-2003
7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和HJ/T 103-2003
8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 11894-89和HJ/T 102-2003
9生物毒性发光菌法
10高锰酸盐指数高锰酸盐氧化-滴定法GB 11892-89和HJ/T 100-2003
11藻青蛋白荧光法
12叶绿素A荧光法
13氯离子离子选择电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2 仪器设备的基本功能
2.2.1 分析仪器均需在国内有一定用户,要兼容国际、国内标准,便于维护与维修,有试剂消耗的仪器需提供试剂配方并保证能在国内市场上采购到。分析仪器需稳定、测量准确及维护量小。
2.2.2 应具有仪器基本参数贮存、断电保护与自动恢复功能。
2.2.3 应具有时间设置功能,可根据需要任意设定监测频次。
2.2.4 应具有仪器故障自动报警、异常值自动报警及试剂液位报警功能。
2.2.5 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
2.2.6 应具有定期自动及手动校准功能。
2.2.7 应具有密封防护箱体及防潮功能。
2.2.8 仪器状态远程显示功能。
2.2.9 具有双向数据及信号传输功能。
2.2.10 输出信号采用4-20mA和RS-485/232并提供原厂自带通讯协议。
2.2.11应具有远程控制功能,能实现远程校准、查看数据和修改参数等。
2.2.12具有标样核查,自动校准, 自动分析误差并上传的功能。
2.2.13 部分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根据水质实际情况可切换监测参数,达到水站扩项监测的功能。
2.2.14 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
2.2.15 应满足以下工作环境要求:
工作温度:5°-40°
相对湿度:≤90%
2.2.16 电源:220V(±10%),50Hz
保护等级:IP65;电源插头应为中国制式
2.2.17 噪声:≤55db(A)
2.2.18 电磁辐射应符合upFcc等级B或EV55022标准。
2.3 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2.3.1 五参数分析仪技术参数
各参数指标如下:
a.水温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0~50.0℃
准确度≤±0.5℃
分辨率0.1℃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b.pH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2.00~12.00pH(0~40℃)
准确度≤0.1pH
分辨率0.01pH
自动温度补偿0~50℃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c.电导率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00~500.00mS/m
响应时间≤0.5min
准确度≤±10%
分辨率0.01μs/cm
自动温度补偿内置非线性温度补偿功能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d.浊度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1000NTU
分辨率0.1 NTU
准确度≤±5%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e.溶解氧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00~20.00mg/L
准确度≤±10%
自动温度补偿在0℃-60℃利用温度传感器自动进行温度补偿
分辨率0.01mg/L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2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10.00/20.0/量程可调
准确度≤±10%
重复性误差≤±5%
最低检出限0.5 mg/L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葡萄糖试验≤±5%(测量误差)
MTBF≥720h/次
最小测定周期≤45 min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3氨氮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00-5.00/10/50 mg/L量程可调
准确度≤±10%
最低检出限0.05 mg/L
零点漂移≤±10%
量程漂移≤±10%
重复性误差≤±10%
最小测定周期≤30min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4总磷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000-2.000mg/L
准确度≤±10%
最小测定周期≤60min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10%
最低检出限0.005 mg/ L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5总氮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00-2.00/10.00 mg/L量程可调
准确度≤±10%
最低检出限0.05 mg/L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10%
MTBF≥720h/次
最小测定周期≤60min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6 生物毒性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原理采用国际上通用发光菌作为检测生物技术指标,符合ISO 11348标准
发光菌可检测化学毒性物≥5000种
仪器检测技术双路对照检测技术,可与参考水样对比
定期自检系统能定期自动用标样校验,确认仪器工作正常
检测精度纯水:≤±3%;实际水样:≤±5% *
纯水检测光损失<±2%
20 mg/L Zn2+光损失>20%
工作温度1~30℃
检测生物培养时间5~30min
最小测定周期≤60min
低温冰箱名牌产品,-40℃~-60℃,60L。用于发光菌菌种贮存。
2.3.7藻青蛋白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方法荧光法
测量范围100 -2,000,000 cells/L
检出限450细胞/毫升
准确度≤±10%
分辨率1细胞/毫升;0.1RFU *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2.3.8叶绿素a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方法荧光法
测量范围0~400μg/L
准确度≤±5%
检出限0.1μg/L
分辨率0.1μg/L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2.3.9氯离子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方法离子选择电极法
测量范围0-500mg/L
准确度≤±10%
检出限≤0.5mg/L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最小测定周期≤15min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2.3.10全自动留样器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用途用于地表水水质留样
采样方式可实现多种采样模式、主要包括超标留样、常规留样和紧急留样等。
自动功能可自动排空,实现循环留样,保证最新的≥12个样的留存。
取样泵蠕动泵,抗冲击、抗腐蚀
样品体积≥500mL
远程通讯方式RS 232/485、CDMA、GPRS及ADSL
保存数据量大于10万条/5年
样品保存温度1~20℃
其他带门禁系统,对于系统的进入操作、设置等进行详细记录,保证采集样品的真实。
2.3.11 水位计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0-30M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报警诊断功能具有自诊断故障能力,故障报警能力和超限报警能力
2.3.12 气象七参数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空气温/湿度温度范围:-30~70℃,-50~50℃可选 温度精度:±0.1℃;湿度范围:0~100% 湿度精度:1.5% (5~95%, 23℃) 2% (<5, >95%, 23℃)
风速测量范围:0~60 m/s;分辨率:0.05 m/s;精度:0.1 m/s±1%读数
风向测量范围:0~360°;分辨率:0.1°;精度:1%全量程
降水采集面积:333 cm2;材料:铝,自带标定;测量范围:最大10 mm/min;测量原理:翻斗式,每斗0.2 mm。
太阳辐射波长范围:305~2800nm;测量范围:0~1500 W/m2;精度:0.5% ± 5 W/m2。
大气压力测量范围:800~1100 hPa;精度:1 hPa;分辨率:0.1 hPa
输 出模拟输出及数字输出
2.3.13分层采样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采样深度范围0-20m
采水方式可调采水方式(含同步、依次两种)
采样点数至少两点即水面下0.5米和水面下20米内指定深度,采样深度可动态调节,并可增加点位。
采样量>50L/min
准确度±5%
功能自动清洗、自我诊断功能,管路堵塞时可输出报警信号

2.3.14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在站房内、外各设一个监控探头,用以监测水面和站房内的情况。要求监测水面的监控探头必须具有较高的分辨率,可以看清水面的漂浮物质。中标方负责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业主单位使用。
2.3.15采水辅助设施技术指标要求
城门水站浮桥规格:高分子聚乙烯材料,长30米、宽2米;白眉水站浮桥规格:高分子聚乙烯材料,长30米、宽2米;陀四桥水站浮筒规格:不锈钢,直径0.5米。
2.4 系统集成技术要求
2.4.1 系统集成总体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优势,提高系统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确保本系统能长期、稳定、正常地运行,系统各单元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监测项目的可扩展性。系统监测的水质指标项目应能根据需要进行扩展,相应的控制、传输应满足相应要求。在信号接口上,系统除本招标要求的监测项目外,至少预留6个监测项目接口。在监测项目上,在项目标配的仪器参数范围内,在不增加任何基础硬件投资和工程建设量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可便捷的扩充或变更系统监测指标和项目。
监测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准确性、有效性。各种监测仪器设备应长期、稳定、准确地运行,监测数据可靠,有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能实现标样核查、加标回收自动核查、平行样测定等;运行费用低,便于维护;抗干扰能力较强。
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系统运行状况能远程诊断和控制,响应及时、控制准确、预警可靠,在超标情况下能自动留样,也能手动或远程遥控手动留样,对于过期水样能自动或遥控排空。
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系统的准确性。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无误,传输准确通畅,中心站能对子站系统进行控制,便于管理,人机对话友好。数据能接入福州市现有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中心软件。
系统运行的经济性。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应在确保长期可靠地运行基础上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可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监测设备应急性。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
2.4.2系统设计要点
a.能连续反映被测河流断面的水质变化情况,准确及时捕捉污染物事故排放并发出预警信号,测点布置合理,采样方式恰当,避开死水区及缺流区取样。
b.须对所采水样进行相应的预处理,在最大限度消除固体杂质对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损耗的同时,将水样中的杂质尽量匀化,使水样更具有代表性。本项目预处理必须采用独立的专用预处理器,满足仪器能够正常工作。
c.分析仪器方法成熟、性能稳定、经济合理、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检测下限和量程满足测点水质的需要,尽量选择没有污染物废液排放的分析仪器。
d.须有废液处理装置,避免水质自动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造成二次污染,实现绿色零污染水质监测。
e.须有仪器设备及系统抗电磁干扰、避雷装置及电力供应稳定的配套系统设计。
f.系统工艺流程简捷,组成精简,力求使系统设备的投资尽量合理。
g.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长期有效运行。
h.自动化程度高,达到自动采样、自动预处理反吹、自动分析和自动清洗以及自动数据记录和输出等环节的可靠有效。系统需具备空气自动反吹,需对全长采样管路配备自动清洗、灭藻系统,且能消除咸潮影响。
i.须有合理的智能制样系统,确保在线分析仪监测的数据准确、可靠。
j.需对供电系统提供多级防雷装置,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
k.需对有线通讯系统配置防雷装置,保证通讯系统的安全。
l.设备分类安装,布置合理美观。
m.管道及所有与被测介质接触的部件,必须允许清洗介质通过而不产生损坏。
n.要求有系统状态参数的显示及采集。
o.控制系统预留6个今后预增加的参数通道。
p.有完整的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2.4.3 系统功能
a.可调节式取样方式(连续或间歇),可根据监测频次取水(本次招标各水站设定正常监测频次为每日8次,即每3个小时各参数出一数据;异常情况可人工调节缩短监测周期)。
b.合理的水样预处理单元,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c.现场自动控制运行。
d.远程监控(反控)。
e.系统自动诊断。
f.系统故障报警及记录。
g.停电保护及来电自动恢复。
h.可设置清洗周期和进行自动反吹清洗,抑制藻类在系统内孳生的功能。
i.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及传输。
j.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具有标样核查、加标回收功能,自动分析过程中有完整的质量控制手段及质控数据报告。
系统设置具有开放性,用户按权限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有关参数,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k.水质超标和仪表故障时的自动留样功能和远程手动控制留样功能。
l.应急需求:在保证自动站的常规预警监测情况下,当突发污染事故后保证应急监测。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
2.4.4 采水系统
a.采样头按分层采样系统技术要求布点,并与水体底有足够的距离,以保证不受水体底部泥沙的影响。
b.采用潜水泵或自吸泵提水,若采用自吸泵提水应考虑停电再启动的自动恢复功能。所选水泵扬程应满足当地实际需要。同时应保证采水管路不受环境、温度而影响水温、水质。
c.取水部水量应满足各台仪器总需水量的需求。
d.管路材质应为不与水样中被测物产生物理和化学反应的材料,管路安装前应清洗干净。
e.采水装置应有清洗反冲洗系统,防止藻类的生成,影响水质。
f.取水口防堵塞措施。
g.系统具有采水故障判断功能。
h.实验站站房内所有管路安装前应清洗干净,有合理的留路设计,便于拆卸清洗,并配备足够的活动接头。
2.4.5 预处理系统
a.水质五参数(包括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测量不需预处理,直接分析。
b.其它参数采用水样匀化预处理系统,进水的停留时间不超过30min,此预处理系统需备有自动清洗功能。
c.预处理需具备空气自动反吹、清洗功能,气/水切换阀自动切换,体积最小;并有气、样分离设计,保证分析仪器进样的连续性。
2.4.6 辅助系统
a.配置相应的电压稳压系统,稳压器输出220V/50Hz,三相,稳压功率不低于15KW。
b.根据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压缩空气系统(无油型),以满足清洗反吹使用。
c.根据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纯水制备系统,保证纯水制备的输送质量(子站已有自来水供水系统),水电导率小于0.2us/cm,出水量满足系统工作需要。
d.配置相应的UPS系统,起停电保护作用,在停电状态下能保存及传输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能自动工作。
e. 配置相应防雷系统。
f. 配置相应臭氧除藻清洗系统。该系统具备正反向循环加热清洗、自动投药、高压空气擦洗、干燥等功能。
2.4.7控制系统
子站系统的控制系统包含控制柜,控制单元,通讯控制单元,继电器驱动单元,数据采集单元和数据存储单元。它能够实现采水、配水、清洗、反冲洗等控制;能采集并存储分析仪器的输出信号;能与智能仪器通讯;能将现场的控制器工作状态,智能仪器的参数设置等信息传递给现场或远程的监控系统,实现现场、远程监视和控制以及参数设置和数据下载等功能。控制单元对仪器本身具备自动校准功能,通过系统与仪器的通讯,实现远程自动校准系统应具有断电、断水或设备故障时的安全保护性操作,自动启动和自动恢复功能;当工控机停电或损坏不运转的时候,仍然能保证整个系统继续正常运转。控制留样器的开启和关闭。
投标人必须提供控制单元设计方案,并加以详细的说明。
主体设备
可实现采水/配水/清洗/反冲洗等控制;能够采集并且存储分析仪器的输出信号;能够与智能仪器通讯;能够将现场的控制器工作状态,智能仪器的参数设置等信息传递给现场或远程的监控系统, 实现现场/远程监视和控制以及参数设置和数据下载等功能。
主体设备的技术参数
(1)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3000h
(4)信号输出应完全隔离,采用三端隔离设计、电源和RS485通讯接口以及继电器输出三端分别隔离
(5)电源要求:150-240V,50Hz ;
UPS提供的220V交流电源通过隔离开关电源转换为24V/4A的直流电,为控制单元和继电器板提供电源。
(6)工作环境:温度5-40℃和相对湿度<90%
(7)具备子站ID识别功能,增强系统的保密性。
现场控制系统
(1)可远程设置系统的采样周期(2-24次/天)
(2)各单元设备控制参数实现远程控制功能
(3)控制单元时钟与分析单元的时钟能匹配
(4)具有断电、断水或设备故障时的安全保护性操作
(5)系统具有自动启动和自动恢复功能
(6)各单元设备工作状态参数的显示,实时记录系统级仪器工作流程。
(7)有用户控制界面,界面功能强大,便于各控制单元的控制调节和功能测试,能判断故障点。界面登陆需要授权控制,保证控制程序的安全性。
(8)有良好的扩展功能,便于以后增加其它控制功能
2.4.8 数据质量控制系统
a.系统具有自动标样测定功能,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
b.系统具有自动加标回收功能(加标体积可远程控制),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
c.系统具有平行样测定功能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
d.具有远程反控功能。
2.4.9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a.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可靠,五参数分析仪连续采集数据,其他仪器则按照分析周期每周期采集一个数值和系统及仪器工作状态。
b.当现场监测仪器对水样进行测量之后,数据采集控制系统能够实时通过接口接收从监测仪器中发送过来的测量数据并进行记录,必须保证所采集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c.数据采集系统从监测仪器中采集数据之后,根据不同的监测仪器进行存储,并进行标识,如标识数据采集时间等。
d.数据采集系统所存储数据只能进行读取、写入但不能进行处理,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e.数据采集系统存储所采集的数据之后,通过接入的网络接口传输至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其中数据传输必须符合要求。
f.数据采集系统必须具备故障报警功能。
g.采集系统提供符合标准的接口,且具有接口扩展功能以备未来系统升级。
h.采用ADSL实现通信传输。
i.现场集成系统对数据采集系统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UPS电源设备,以使断电时数据采集系统能够正常地运行。
j.为保证数据安全性,每次对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操作时根据权限登录,并进行记录。
k.测量数据及实时状态的查询功能,按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数据查询。
l.可实现操作管理远程控制,实现水质监测站数据传输、现场工作状态、安全和参数超标报警等远程监控。
m.断电后数据至少保存30天,并能储存90天以上的原始数据,同时保存相应时期发生的有关校准、断电及其它事件记录。
n.支持远程启动紧急监测功能。
o.提供系统日志功能,能记录系统和设备运行状态及故障信息等。
p.应留有系统维护端口,该端口应能采集系统日志及非正常数据,以供技术服务机构及时获取系统故障信息。
q.应留有6个扩展接口以便将来扩展参数。
2.4.10 运行环境支持系统
a.系统供电:应根据水站现场用电的实际情况,而给出合理的停电后自启方案,以防止因重启频率过高而造成系统使用寿命的缩短。
b.采用双供电系统,主电源为交流电,备用电源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当交流电停电时,可以保证传感器和测控设备在一定时间内的应急运行。
c.系统防雷:包括总电源防雷、仪器防雷、通讯防雷,构成三级防雷。
d.系统排空:对系统管道暴露在外的部分进行良好保温,在管道最低点设排空阀。
2.4.12 控制中心站软件
各投标人提供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监测数据、状态参量等确保能够接入现有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的中心站管理系统。
三、质量保证
1、建设期的质量保证
为确保系统高质量,投标人应制定有关建设期间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系统设计与施工规范化管理、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技术人员资质及管理等。
2、仪器准确度及精密度要求
必须符合本章2.3《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的要求。
3、其它要求
3.1 系统的完整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并按技术要求连续运行。需要采购人自行解决的设备、附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否则系统正常运行所缺的设备及附件,均视为免费及时提供。
3.2 系统的适应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下全天候正常运行。
3.3 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全的单元,并且必须是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所有的原材料必须无任何缺陷。所有的设备和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行业标准。
3.4 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特点。
3.5 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不得是长期积压产品。
3.6 招标方不接受拼凑、组装的货物投标,不接受试制品或不成熟、未定型的货物。
3.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国内代理商及维修服务网点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3.8 投标商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按所投标的分包提供以下必备的中文技术资料:全部的技术资料(产品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等)设备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质期等。
3.9 自动监测仪器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名称、标准代号。
3.10 软件升级及系统扩展方案。

1*******买方制定地点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
1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A1020)福州市白眉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拟于福州市城门水厂、马尾白眉水库、连江陀四桥相应位置建设三座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本项目建设总结了国内外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经验和优缺点,为了避免大多数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频次过低而导致的监测时间样本覆盖率过低,避免监测项目数过少而导致的监测信息量过少,避免监测数据缺乏质量控制措施而有效性偏低,避免突发应急事件来临时监测设备机动性、灵活性较差而应急能力较弱等问题,要求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水质水量同步在线监测、监测数据有效性有据可查、并实现随时随地扩充或变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参数,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应急实时监测需求。
1.具体监测项目:
站点分析项目及设备取水方式
城门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生物毒性、氯离子、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分层采样系统。浮桥
白眉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生物毒性、藻青蛋白、叶绿素、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分层采样系统。浮桥
陀四桥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浮筒

2.仪器设备清单:
序号自动监测及相关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备注
1水温自动监测仪3
2pH自动监测仪3
3电导率自动监测仪3
4浊度自动监测仪3
5溶解氧自动监测仪3
6叶绿素1△独立仪表
7藻青蛋白1
8高锰酸盐指数自动监测仪3△独立仪表
9氨氮自动监测仪3
10总氮自动监测仪3
11总磷自动监测仪3
12生物毒性自动监测仪2△独立仪表
13低温冰箱2用于发光菌菌种贮存
14氯离子1△独立仪表
15水位计3△独立仪表
16自动留样器3△独立仪表
17气象七参数3△独立仪表
18采水系统3
19预处理系统3
20辅助系统3
21控制系统3
22数据质量控制系统3
23分层采样系统2
24数据采集、传输系统3
25采水辅助设施3浮桥两个、浮筒一个
26视频监控系统3带两探头,站房内外各一个
27UPS电源3
28IBM服务器1配置4个500G硬盘

注:仪器设备的拆装、安装、通电、测试以及仪器设备到达现场后从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总验收全过程的看护、安全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需要签名确认的事项,由协管单位指定人员负责,中标人应主动联系,由中标人与协管单位指定人员双方签名确认。
负责3个水质自动站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现有水质中心管理平台的完全对接。
3.有关装置及传输:
a.采水装置,包括取水泵、取水管路、清洗反吹、防堵塞装置和保湿装置等。
b.预处理装置,包括过滤装置(流通式)、自动反吹装置等。
c.辅助装置,包括配水系统、清洗反吹系统、纯水制备系统、电源稳压系统、防雷系统等。
d.数据采集和传输及监控系统,包括水质站中心监控室、业主单位和各托管单位分设的监控室;水质站至业主单位、水质站至各协管单位监测站的数据远程传输、视频监控和预警等。
4.集成系统:水质自动监测集成系统,即将上述水站各参数分析仪器和1.2.3所含相关内容进行集成,并按要求进行在线测试等。
5.保修期(一年)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现场维护专用工具。
6.上述内容包括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硬件(含分析仪器、管道、阀门及其他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含操作软件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维护等有关的全部软件、数据协议接口)以及系统深化配套设施。具体技术要求和配置详见“具体技术要求”。
二、自动站建设技术要求
1总体技术要求
1.1系统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系统应根据“技术规范及要求”及功能需求分析,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系统
的设置、设计:
1.1.1根据实用性、先进性、专业性、开放性、安全性、集成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1.2根据各种分析仪器功能各异以及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特点,必须充分考虑系统的分控和总控的控制和管理内容、系统的优化设置和它们之间的信息流通关系。
1.1.3根据各个监测分析指标不同来考虑系统的设置和设计标准。
1.1.4系统设置除考虑建设时的一次性投资外,还应充分考虑系统运行时的运行成本,并使之达到最小化。
1.1.5系统设计应遵循全面规划和分步实施原则,设计应全面、周到、注意预留预埋到位并有充分余量,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1.1.6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其相互间的独立性和互连性,确保系统总体结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可以集成不同厂商不同类型的先进产品,使整个系统可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得到充实和提高。
1.2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
1.2.1本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及要求”和有关补充通知。
1.2.2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3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1.3.1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含设计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条例及规范,至少应包括: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2-1999)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7-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8-2003)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0-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和/或国内最新标准时,中标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2具体技术要求
2.1分析方法要求
自动监测仪器测定方法应与我国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一致。如果提供方法与我国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不一致的在线监测仪器,应采用“质量保证”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对比,经用户确认为等效方法后方可使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分析方法参照标准
1温度温度传感器法GB 13195-91
2PH玻璃电极法GB 6920-86和HJ/T 101-2003
3溶解氧电化学探头法GB/T11913-1989和HJ/T 99-2003
4电导率电极法HJ/T 97-2003
5浊度分光光度法GB 13200-91和HJ/T 98-2003
6氨氮气敏电极法或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和HJ/T101-2003
7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和HJ/T 103-2003
8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 11894-89和HJ/T 102-2003
9生物毒性发光菌法
10高锰酸盐指数高锰酸盐氧化-滴定法GB 11892-89和HJ/T 100-2003
11藻青蛋白荧光法
12叶绿素A荧光法
13氯离子离子选择电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2 仪器设备的基本功能
2.2.1 分析仪器均需在国内有一定用户,要兼容国际、国内标准,便于维护与维修,有试剂消耗的仪器需提供试剂配方并保证能在国内市场上采购到。分析仪器需稳定、测量准确及维护量小。
2.2.2 应具有仪器基本参数贮存、断电保护与自动恢复功能。
2.2.3 应具有时间设置功能,可根据需要任意设定监测频次。
2.2.4 应具有仪器故障自动报警、异常值自动报警及试剂液位报警功能。
2.2.5 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
2.2.6 应具有定期自动及手动校准功能。
2.2.7 应具有密封防护箱体及防潮功能。
2.2.8 仪器状态远程显示功能。
2.2.9 具有双向数据及信号传输功能。
2.2.10 输出信号采用4-20mA和RS-485/232并提供原厂自带通讯协议。
2.2.11应具有远程控制功能,能实现远程校准、查看数据和修改参数等。
2.2.12具有标样核查,自动校准, 自动分析误差并上传的功能。
2.2.13 部分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根据水质实际情况可切换监测参数,达到水站扩项监测的功能。
2.2.14 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
2.2.15 应满足以下工作环境要求:
工作温度:5°-40°
相对湿度:≤90%
2.2.16 电源:220V(±10%),50Hz
保护等级:IP65;电源插头应为中国制式
2.2.17 噪声:≤55db(A)
2.2.18 电磁辐射应符合upFcc等级B或EV55022标准。
2.3 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2.3.1 五参数分析仪技术参数
各参数指标如下:
a.水温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0~50.0℃
准确度≤±0.5℃
分辨率0.1℃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b.pH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2.00~12.00pH(0~40℃)
准确度≤0.1pH
分辨率0.01pH
自动温度补偿0~50℃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c.电导率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00~500.00mS/m
响应时间≤0.5min
准确度≤±10%
分辨率0.01μs/cm
自动温度补偿内置非线性温度补偿功能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d.浊度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1000NTU
分辨率0.1 NTU
准确度≤±5%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e.溶解氧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00~20.00mg/L
准确度≤±10%
自动温度补偿在0℃-60℃利用温度传感器自动进行温度补偿
分辨率0.01mg/L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2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10.00/20.0/量程可调
准确度≤±10%
重复性误差≤±5%
最低检出限0.5 mg/L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葡萄糖试验≤±5%(测量误差)
MTBF≥720h/次
最小测定周期≤45 min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3氨氮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00-5.00/10/50 mg/L量程可调
准确度≤±10%
最低检出限0.05 mg/L
零点漂移≤±10%
量程漂移≤±10%
重复性误差≤±10%
最小测定周期≤30min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4总磷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000-2.000mg/L
准确度≤±10%
最小测定周期≤60min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10%
最低检出限0.005 mg/ L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5总氮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00-2.00/10.00 mg/L量程可调
准确度≤±10%
最低检出限0.05 mg/L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10%
MTBF≥720h/次
最小测定周期≤60min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6 生物毒性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原理采用国际上通用发光菌作为检测生物技术指标,符合ISO 11348标准
发光菌可检测化学毒性物≥5000种
仪器检测技术双路对照检测技术,可与参考水样对比
定期自检系统能定期自动用标样校验,确认仪器工作正常
检测精度纯水:≤±3%;实际水样:≤±5% *
纯水检测光损失<±2%
20 mg/L Zn2+光损失>20%
工作温度1~30℃
检测生物培养时间5~30min
最小测定周期≤60min
低温冰箱名牌产品,-40℃~-60℃,60L。用于发光菌菌种贮存。
2.3.7藻青蛋白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方法荧光法
测量范围100 -2,000,000 cells/L
检出限450细胞/毫升
准确度≤±10%
分辨率1细胞/毫升;0.1RFU *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2.3.8叶绿素a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方法荧光法
测量范围0~400μg/L
准确度≤±5%
检出限0.1μg/L
分辨率0.1μg/L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2.3.9氯离子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方法离子选择电极法
测量范围0-500mg/L
准确度≤±10%
检出限≤0.5mg/L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最小测定周期≤15min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2.3.10全自动留样器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用途用于地表水水质留样
采样方式可实现多种采样模式、主要包括超标留样、常规留样和紧急留样等。
自动功能可自动排空,实现循环留样,保证最新的≥12个样的留存。
取样泵蠕动泵,抗冲击、抗腐蚀
样品体积≥500mL
远程通讯方式RS 232/485、CDMA、GPRS及ADSL
保存数据量大于10万条/5年
样品保存温度1~20℃
其他带门禁系统,对于系统的进入操作、设置等进行详细记录,保证采集样品的真实。
2.3.11 水位计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0-30M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报警诊断功能具有自诊断故障能力,故障报警能力和超限报警能力
2.3.12 气象七参数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空气温/湿度温度范围:-30~70℃,-50~50℃可选 温度精度:±0.1℃;湿度范围:0~100% 湿度精度:1.5% (5~95%, 23℃) 2% (<5, >95%, 23℃)
风速测量范围:0~60 m/s;分辨率:0.05 m/s;精度:0.1 m/s±1%读数
风向测量范围:0~360°;分辨率:0.1°;精度:1%全量程
降水采集面积:333 cm2;材料:铝,自带标定;测量范围:最大10 mm/min;测量原理:翻斗式,每斗0.2 mm。
太阳辐射波长范围:305~2800nm;测量范围:0~1500 W/m2;精度:0.5% ± 5 W/m2。
大气压力测量范围:800~1100 hPa;精度:1 hPa;分辨率:0.1 hPa
输 出模拟输出及数字输出
2.3.13分层采样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采样深度范围0-20m
采水方式可调采水方式(含同步、依次两种)
采样点数至少两点即水面下0.5米和水面下20米内指定深度,采样深度可动态调节,并可增加点位。
采样量>50L/min
准确度±5%
功能自动清洗、自我诊断功能,管路堵塞时可输出报警信号

2.3.14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在站房内、外各设一个监控探头,用以监测水面和站房内的情况。要求监测水面的监控探头必须具有较高的分辨率,可以看清水面的漂浮物质。中标方负责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业主单位使用。
2.3.15采水辅助设施技术指标要求
城门水站浮桥规格:高分子聚乙烯材料,长30米、宽2米;白眉水站浮桥规格:高分子聚乙烯材料,长30米、宽2米;陀四桥水站浮筒规格:不锈钢,直径0.5米。
2.4 系统集成技术要求
2.4.1 系统集成总体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优势,提高系统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确保本系统能长期、稳定、正常地运行,系统各单元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监测项目的可扩展性。系统监测的水质指标项目应能根据需要进行扩展,相应的控制、传输应满足相应要求。在信号接口上,系统除本招标要求的监测项目外,至少预留6个监测项目接口。在监测项目上,在项目标配的仪器参数范围内,在不增加任何基础硬件投资和工程建设量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可便捷的扩充或变更系统监测指标和项目。
监测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准确性、有效性。各种监测仪器设备应长期、稳定、准确地运行,监测数据可靠,有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能实现标样核查、加标回收自动核查、平行样测定等;运行费用低,便于维护;抗干扰能力较强。
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系统运行状况能远程诊断和控制,响应及时、控制准确、预警可靠,在超标情况下能自动留样,也能手动或远程遥控手动留样,对于过期水样能自动或遥控排空。
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系统的准确性。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无误,传输准确通畅,中心站能对子站系统进行控制,便于管理,人机对话友好。数据能接入福州市现有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中心软件。
系统运行的经济性。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应在确保长期可靠地运行基础上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可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监测设备应急性。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
2.4.2系统设计要点
a.能连续反映被测河流断面的水质变化情况,准确及时捕捉污染物事故排放并发出预警信号,测点布置合理,采样方式恰当,避开死水区及缺流区取样。
b.须对所采水样进行相应的预处理,在最大限度消除固体杂质对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损耗的同时,将水样中的杂质尽量匀化,使水样更具有代表性。本项目预处理必须采用独立的专用预处理器,满足仪器能够正常工作。
c.分析仪器方法成熟、性能稳定、经济合理、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检测下限和量程满足测点水质的需要,尽量选择没有污染物废液排放的分析仪器。
d.须有废液处理装置,避免水质自动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造成二次污染,实现绿色零污染水质监测。
e.须有仪器设备及系统抗电磁干扰、避雷装置及电力供应稳定的配套系统设计。
f.系统工艺流程简捷,组成精简,力求使系统设备的投资尽量合理。
g.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长期有效运行。
h.自动化程度高,达到自动采样、自动预处理反吹、自动分析和自动清洗以及自动数据记录和输出等环节的可靠有效。系统需具备空气自动反吹,需对全长采样管路配备自动清洗、灭藻系统,且能消除咸潮影响。
i.须有合理的智能制样系统,确保在线分析仪监测的数据准确、可靠。
j.需对供电系统提供多级防雷装置,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
k.需对有线通讯系统配置防雷装置,保证通讯系统的安全。
l.设备分类安装,布置合理美观。
m.管道及所有与被测介质接触的部件,必须允许清洗介质通过而不产生损坏。
n.要求有系统状态参数的显示及采集。
o.控制系统预留6个今后预增加的参数通道。
p.有完整的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2.4.3 系统功能
a.可调节式取样方式(连续或间歇),可根据监测频次取水(本次招标各水站设定正常监测频次为每日8次,即每3个小时各参数出一数据;异常情况可人工调节缩短监测周期)。
b.合理的水样预处理单元,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c.现场自动控制运行。
d.远程监控(反控)。
e.系统自动诊断。
f.系统故障报警及记录。
g.停电保护及来电自动恢复。
h.可设置清洗周期和进行自动反吹清洗,抑制藻类在系统内孳生的功能。
i.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及传输。
j.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具有标样核查、加标回收功能,自动分析过程中有完整的质量控制手段及质控数据报告。
系统设置具有开放性,用户按权限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有关参数,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k.水质超标和仪表故障时的自动留样功能和远程手动控制留样功能。
l.应急需求:在保证自动站的常规预警监测情况下,当突发污染事故后保证应急监测。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
2.4.4 采水系统
a.采样头按分层采样系统技术要求布点,并与水体底有足够的距离,以保证不受水体底部泥沙的影响。
b.采用潜水泵或自吸泵提水,若采用自吸泵提水应考虑停电再启动的自动恢复功能。所选水泵扬程应满足当地实际需要。同时应保证采水管路不受环境、温度而影响水温、水质。
c.取水部水量应满足各台仪器总需水量的需求。
d.管路材质应为不与水样中被测物产生物理和化学反应的材料,管路安装前应清洗干净。
e.采水装置应有清洗反冲洗系统,防止藻类的生成,影响水质。
f.取水口防堵塞措施。
g.系统具有采水故障判断功能。
h.实验站站房内所有管路安装前应清洗干净,有合理的留路设计,便于拆卸清洗,并配备足够的活动接头。
2.4.5 预处理系统
a.水质五参数(包括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测量不需预处理,直接分析。
b.其它参数采用水样匀化预处理系统,进水的停留时间不超过30min,此预处理系统需备有自动清洗功能。
c.预处理需具备空气自动反吹、清洗功能,气/水切换阀自动切换,体积最小;并有气、样分离设计,保证分析仪器进样的连续性。
2.4.6 辅助系统
a.配置相应的电压稳压系统,稳压器输出220V/50Hz,三相,稳压功率不低于15KW。
b.根据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压缩空气系统(无油型),以满足清洗反吹使用。
c.根据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纯水制备系统,保证纯水制备的输送质量(子站已有自来水供水系统),水电导率小于0.2us/cm,出水量满足系统工作需要。
d.配置相应的UPS系统,起停电保护作用,在停电状态下能保存及传输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能自动工作。
e. 配置相应防雷系统。
f. 配置相应臭氧除藻清洗系统。该系统具备正反向循环加热清洗、自动投药、高压空气擦洗、干燥等功能。
2.4.7控制系统
子站系统的控制系统包含控制柜,控制单元,通讯控制单元,继电器驱动单元,数据采集单元和数据存储单元。它能够实现采水、配水、清洗、反冲洗等控制;能采集并存储分析仪器的输出信号;能与智能仪器通讯;能将现场的控制器工作状态,智能仪器的参数设置等信息传递给现场或远程的监控系统,实现现场、远程监视和控制以及参数设置和数据下载等功能。控制单元对仪器本身具备自动校准功能,通过系统与仪器的通讯,实现远程自动校准系统应具有断电、断水或设备故障时的安全保护性操作,自动启动和自动恢复功能;当工控机停电或损坏不运转的时候,仍然能保证整个系统继续正常运转。控制留样器的开启和关闭。
投标人必须提供控制单元设计方案,并加以详细的说明。
主体设备
可实现采水/配水/清洗/反冲洗等控制;能够采集并且存储分析仪器的输出信号;能够与智能仪器通讯;能够将现场的控制器工作状态,智能仪器的参数设置等信息传递给现场或远程的监控系统, 实现现场/远程监视和控制以及参数设置和数据下载等功能。
主体设备的技术参数
(1)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3000h
(4)信号输出应完全隔离,采用三端隔离设计、电源和RS485通讯接口以及继电器输出三端分别隔离
(5)电源要求:150-240V,50Hz ;
UPS提供的220V交流电源通过隔离开关电源转换为24V/4A的直流电,为控制单元和继电器板提供电源。
(6)工作环境:温度5-40℃和相对湿度<90%
(7)具备子站ID识别功能,增强系统的保密性。
现场控制系统
(1)可远程设置系统的采样周期(2-24次/天)
(2)各单元设备控制参数实现远程控制功能
(3)控制单元时钟与分析单元的时钟能匹配
(4)具有断电、断水或设备故障时的安全保护性操作
(5)系统具有自动启动和自动恢复功能
(6)各单元设备工作状态参数的显示,实时记录系统级仪器工作流程。
(7)有用户控制界面,界面功能强大,便于各控制单元的控制调节和功能测试,能判断故障点。界面登陆需要授权控制,保证控制程序的安全性。
(8)有良好的扩展功能,便于以后增加其它控制功能
2.4.8 数据质量控制系统
a.系统具有自动标样测定功能,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
b.系统具有自动加标回收功能(加标体积可远程控制),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
c.系统具有平行样测定功能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
d.具有远程反控功能。
2.4.9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a.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可靠,五参数分析仪连续采集数据,其他仪器则按照分析周期每周期采集一个数值和系统及仪器工作状态。
b.当现场监测仪器对水样进行测量之后,数据采集控制系统能够实时通过接口接收从监测仪器中发送过来的测量数据并进行记录,必须保证所采集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c.数据采集系统从监测仪器中采集数据之后,根据不同的监测仪器进行存储,并进行标识,如标识数据采集时间等。
d.数据采集系统所存储数据只能进行读取、写入但不能进行处理,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e.数据采集系统存储所采集的数据之后,通过接入的网络接口传输至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其中数据传输必须符合要求。
f.数据采集系统必须具备故障报警功能。
g.采集系统提供符合标准的接口,且具有接口扩展功能以备未来系统升级。
h.采用ADSL实现通信传输。
i.现场集成系统对数据采集系统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UPS电源设备,以使断电时数据采集系统能够正常地运行。
j.为保证数据安全性,每次对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操作时根据权限登录,并进行记录。
k.测量数据及实时状态的查询功能,按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数据查询。
l.可实现操作管理远程控制,实现水质监测站数据传输、现场工作状态、安全和参数超标报警等远程监控。
m.断电后数据至少保存30天,并能储存90天以上的原始数据,同时保存相应时期发生的有关校准、断电及其它事件记录。
n.支持远程启动紧急监测功能。
o.提供系统日志功能,能记录系统和设备运行状态及故障信息等。
p.应留有系统维护端口,该端口应能采集系统日志及非正常数据,以供技术服务机构及时获取系统故障信息。
q.应留有6个扩展接口以便将来扩展参数。
2.4.10 运行环境支持系统
a.系统供电:应根据水站现场用电的实际情况,而给出合理的停电后自启方案,以防止因重启频率过高而造成系统使用寿命的缩短。
b.采用双供电系统,主电源为交流电,备用电源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当交流电停电时,可以保证传感器和测控设备在一定时间内的应急运行。
c.系统防雷:包括总电源防雷、仪器防雷、通讯防雷,构成三级防雷。
d.系统排空:对系统管道暴露在外的部分进行良好保温,在管道最低点设排空阀。
2.4.12 控制中心站软件
各投标人提供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监测数据、状态参量等确保能够接入现有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的中心站管理系统。
三、质量保证
1、建设期的质量保证
为确保系统高质量,投标人应制定有关建设期间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系统设计与施工规范化管理、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技术人员资质及管理等。
2、仪器准确度及精密度要求
必须符合本章2.3《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的要求。
3、其它要求
3.1 系统的完整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并按技术要求连续运行。需要采购人自行解决的设备、附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否则系统正常运行所缺的设备及附件,均视为免费及时提供。
3.2 系统的适应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下全天候正常运行。
3.3 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全的单元,并且必须是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所有的原材料必须无任何缺陷。所有的设备和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行业标准。
3.4 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特点。
3.5 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不得是长期积压产品。
3.6 招标方不接受拼凑、组装的货物投标,不接受试制品或不成熟、未定型的货物。
3.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国内代理商及维修服务网点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3.8 投标商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按所投标的分包提供以下必备的中文技术资料:全部的技术资料(产品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等)设备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质期等。
3.9 自动监测仪器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名称、标准代号。
3.10 软件升级及系统扩展方案。

1*******买方制定地点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
1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A1020)福州市陀四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拟于福州市城门水厂、马尾白眉水库、连江陀四桥相应位置建设三座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本项目建设总结了国内外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经验和优缺点,为了避免大多数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频次过低而导致的监测时间样本覆盖率过低,避免监测项目数过少而导致的监测信息量过少,避免监测数据缺乏质量控制措施而有效性偏低,避免突发应急事件来临时监测设备机动性、灵活性较差而应急能力较弱等问题,要求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水质水量同步在线监测、监测数据有效性有据可查、并实现随时随地扩充或变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参数,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应急实时监测需求。
1.具体监测项目:
站点分析项目及设备取水方式
城门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生物毒性、氯离子、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分层采样系统。浮桥
白眉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生物毒性、藻青蛋白、叶绿素、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分层采样系统。浮桥
陀四桥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浮筒

2.仪器设备清单:
序号自动监测及相关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备注
1水温自动监测仪3
2pH自动监测仪3
3电导率自动监测仪3
4浊度自动监测仪3
5溶解氧自动监测仪3
6叶绿素1△独立仪表
7藻青蛋白1
8高锰酸盐指数自动监测仪3△独立仪表
9氨氮自动监测仪3
10总氮自动监测仪3
11总磷自动监测仪3
12生物毒性自动监测仪2△独立仪表
13低温冰箱2用于发光菌菌种贮存
14氯离子1△独立仪表
15水位计3△独立仪表
16自动留样器3△独立仪表
17气象七参数3△独立仪表
18采水系统3
19预处理系统3
20辅助系统3
21控制系统3
22数据质量控制系统3
23分层采样系统2
24数据采集、传输系统3
25采水辅助设施3浮桥两个、浮筒一个
26视频监控系统3带两探头,站房内外各一个
27UPS电源3
28IBM服务器1配置4个500G硬盘

注:仪器设备的拆装、安装、通电、测试以及仪器设备到达现场后从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总验收全过程的看护、安全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需要签名确认的事项,由协管单位指定人员负责,中标人应主动联系,由中标人与协管单位指定人员双方签名确认。
负责3个水质自动站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现有水质中心管理平台的完全对接。
3.有关装置及传输:
a.采水装置,包括取水泵、取水管路、清洗反吹、防堵塞装置和保湿装置等。
b.预处理装置,包括过滤装置(流通式)、自动反吹装置等。
c.辅助装置,包括配水系统、清洗反吹系统、纯水制备系统、电源稳压系统、防雷系统等。
d.数据采集和传输及监控系统,包括水质站中心监控室、业主单位和各托管单位分设的监控室;水质站至业主单位、水质站至各协管单位监测站的数据远程传输、视频监控和预警等。
4.集成系统:水质自动监测集成系统,即将上述水站各参数分析仪器和1.2.3所含相关内容进行集成,并按要求进行在线测试等。
5.保修期(一年)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现场维护专用工具。
6.上述内容包括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硬件(含分析仪器、管道、阀门及其他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含操作软件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维护等有关的全部软件、数据协议接口)以及系统深化配套设施。具体技术要求和配置详见“具体技术要求”。
二、自动站建设技术要求
1总体技术要求
1.1系统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系统应根据“技术规范及要求”及功能需求分析,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系统
的设置、设计:
1.1.1根据实用性、先进性、专业性、开放性、安全性、集成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1.2根据各种分析仪器功能各异以及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特点,必须充分考虑系统的分控和总控的控制和管理内容、系统的优化设置和它们之间的信息流通关系。
1.1.3根据各个监测分析指标不同来考虑系统的设置和设计标准。
1.1.4系统设置除考虑建设时的一次性投资外,还应充分考虑系统运行时的运行成本,并使之达到最小化。
1.1.5系统设计应遵循全面规划和分步实施原则,设计应全面、周到、注意预留预埋到位并有充分余量,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1.1.6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其相互间的独立性和互连性,确保系统总体结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可以集成不同厂商不同类型的先进产品,使整个系统可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得到充实和提高。
1.2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
1.2.1本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及要求”和有关补充通知。
1.2.2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3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1.3.1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含设计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条例及规范,至少应包括: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2-1999)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7-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8-2003)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0-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和/或国内最新标准时,中标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2具体技术要求
2.1分析方法要求
自动监测仪器测定方法应与我国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一致。如果提供方法与我国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不一致的在线监测仪器,应采用“质量保证”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对比,经用户确认为等效方法后方可使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分析方法参照标准
1温度温度传感器法GB 13195-91
2PH玻璃电极法GB 6920-86和HJ/T 101-2003
3溶解氧电化学探头法GB/T11913-1989和HJ/T 99-2003
4电导率电极法HJ/T 97-2003
5浊度分光光度法GB 13200-91和HJ/T 98-2003
6氨氮气敏电极法或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和HJ/T101-2003
7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和HJ/T 103-2003
8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 11894-89和HJ/T 102-2003
9生物毒性发光菌法
10高锰酸盐指数高锰酸盐氧化-滴定法GB 11892-89和HJ/T 100-2003
11藻青蛋白荧光法
12叶绿素A荧光法
13氯离子离子选择电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2 仪器设备的基本功能
2.2.1 分析仪器均需在国内有一定用户,要兼容国际、国内标准,便于维护与维修,有试剂消耗的仪器需提供试剂配方并保证能在国内市场上采购到。分析仪器需稳定、测量准确及维护量小。
2.2.2 应具有仪器基本参数贮存、断电保护与自动恢复功能。
2.2.3 应具有时间设置功能,可根据需要任意设定监测频次。
2.2.4 应具有仪器故障自动报警、异常值自动报警及试剂液位报警功能。
2.2.5 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
2.2.6 应具有定期自动及手动校准功能。
2.2.7 应具有密封防护箱体及防潮功能。
2.2.8 仪器状态远程显示功能。
2.2.9 具有双向数据及信号传输功能。
2.2.10 输出信号采用4-20mA和RS-485/232并提供原厂自带通讯协议。
2.2.11应具有远程控制功能,能实现远程校准、查看数据和修改参数等。
2.2.12具有标样核查,自动校准, 自动分析误差并上传的功能。
2.2.13 部分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根据水质实际情况可切换监测参数,达到水站扩项监测的功能。
2.2.14 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
2.2.15 应满足以下工作环境要求:
工作温度:5°-40°
相对湿度:≤90%
2.2.16 电源:220V(±10%),50Hz
保护等级:IP65;电源插头应为中国制式
2.2.17 噪声:≤55db(A)
2.2.18 电磁辐射应符合upFcc等级B或EV55022标准。
2.3 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2.3.1 五参数分析仪技术参数
各参数指标如下:
a.水温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0~50.0℃
准确度≤±0.5℃
分辨率0.1℃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b.pH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2.00~12.00pH(0~40℃)
准确度≤0.1pH
分辨率0.01pH
自动温度补偿0~50℃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c.电导率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00~500.00mS/m
响应时间≤0.5min
准确度≤±10%
分辨率0.01μs/cm
自动温度补偿内置非线性温度补偿功能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d.浊度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1000NTU
分辨率0.1 NTU
准确度≤±5%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e.溶解氧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0.00~20.00mg/L
准确度≤±10%
自动温度补偿在0℃-60℃利用温度传感器自动进行温度补偿
分辨率0.01mg/L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2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10.00/20.0/量程可调
准确度≤±10%
重复性误差≤±5%
最低检出限0.5 mg/L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葡萄糖试验≤±5%(测量误差)
MTBF≥720h/次
最小测定周期≤45 min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3氨氮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00-5.00/10/50 mg/L量程可调
准确度≤±10%
最低检出限0.05 mg/L
零点漂移≤±10%
量程漂移≤±10%
重复性误差≤±10%
最小测定周期≤30min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4总磷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000-2.000mg/L
准确度≤±10%
最小测定周期≤60min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10%
最低检出限0.005 mg/ L
MTBF≥720h/次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5总氮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量程0.00-2.00/10.00 mg/L量程可调
准确度≤±10%
最低检出限0.05 mg/L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10%
MTBF≥720h/次
最小测定周期≤60min
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MODBUS
2.3.6 生物毒性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原理采用国际上通用发光菌作为检测生物技术指标,符合ISO 11348标准
发光菌可检测化学毒性物≥5000种
仪器检测技术双路对照检测技术,可与参考水样对比
定期自检系统能定期自动用标样校验,确认仪器工作正常
检测精度纯水:≤±3%;实际水样:≤±5% *
纯水检测光损失<±2%
20 mg/L Zn2+光损失>20%
工作温度1~30℃
检测生物培养时间5~30min
最小测定周期≤60min
低温冰箱名牌产品,-40℃~-60℃,60L。用于发光菌菌种贮存。
2.3.7藻青蛋白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方法荧光法
测量范围100 -2,000,000 cells/L
检出限450细胞/毫升
准确度≤±10%
分辨率1细胞/毫升;0.1RFU *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2.3.8叶绿素a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方法荧光法
测量范围0~400μg/L
准确度≤±5%
检出限0.1μg/L
分辨率0.1μg/L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2.3.9氯离子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方法离子选择电极法
测量范围0-500mg/L
准确度≤±10%
检出限≤0.5mg/L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最小测定周期≤15min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2.3.10全自动留样器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用途用于地表水水质留样
采样方式可实现多种采样模式、主要包括超标留样、常规留样和紧急留样等。
自动功能可自动排空,实现循环留样,保证最新的≥12个样的留存。
取样泵蠕动泵,抗冲击、抗腐蚀
样品体积≥500mL
远程通讯方式RS 232/485、CDMA、GPRS及ADSL
保存数据量大于10万条/5年
样品保存温度1~20℃
其他带门禁系统,对于系统的进入操作、设置等进行详细记录,保证采集样品的真实。
2.3.11 水位计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0-30M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MODBUS
报警诊断功能具有自诊断故障能力,故障报警能力和超限报警能力
2.3.12 气象七参数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空气温/湿度温度范围:-30~70℃,-50~50℃可选 温度精度:±0.1℃;湿度范围:0~100% 湿度精度:1.5% (5~95%, 23℃) 2% (<5, >95%, 23℃)
风速测量范围:0~60 m/s;分辨率:0.05 m/s;精度:0.1 m/s±1%读数
风向测量范围:0~360°;分辨率:0.1°;精度:1%全量程
降水采集面积:333 cm2;材料:铝,自带标定;测量范围:最大10 mm/min;测量原理:翻斗式,每斗0.2 mm。
太阳辐射波长范围:305~2800nm;测量范围:0~1500 W/m2;精度:0.5% ± 5 W/m2。
大气压力测量范围:800~1100 hPa;精度:1 hPa;分辨率:0.1 hPa
输 出模拟输出及数字输出
2.3.13分层采样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
采样深度范围0-20m
采水方式可调采水方式(含同步、依次两种)
采样点数至少两点即水面下0.5米和水面下20米内指定深度,采样深度可动态调节,并可增加点位。
采样量>50L/min
准确度±5%
功能自动清洗、自我诊断功能,管路堵塞时可输出报警信号

2.3.14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在站房内、外各设一个监控探头,用以监测水面和站房内的情况。要求监测水面的监控探头必须具有较高的分辨率,可以看清水面的漂浮物质。中标方负责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业主单位使用。
2.3.15采水辅助设施技术指标要求
城门水站浮桥规格:高分子聚乙烯材料,长30米、宽2米;白眉水站浮桥规格:高分子聚乙烯材料,长30米、宽2米;陀四桥水站浮筒规格:不锈钢,直径0.5米。
2.4 系统集成技术要求
2.4.1 系统集成总体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优势,提高系统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确保本系统能长期、稳定、正常地运行,系统各单元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监测项目的可扩展性。系统监测的水质指标项目应能根据需要进行扩展,相应的控制、传输应满足相应要求。在信号接口上,系统除本招标要求的监测项目外,至少预留6个监测项目接口。在监测项目上,在项目标配的仪器参数范围内,在不增加任何基础硬件投资和工程建设量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可便捷的扩充或变更系统监测指标和项目。
监测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准确性、有效性。各种监测仪器设备应长期、稳定、准确地运行,监测数据可靠,有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能实现标样核查、加标回收自动核查、平行样测定等;运行费用低,便于维护;抗干扰能力较强。
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系统运行状况能远程诊断和控制,响应及时、控制准确、预警可靠,在超标情况下能自动留样,也能手动或远程遥控手动留样,对于过期水样能自动或遥控排空。
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系统的准确性。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无误,传输准确通畅,中心站能对子站系统进行控制,便于管理,人机对话友好。数据能接入福州市现有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中心软件。
系统运行的经济性。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应在确保长期可靠地运行基础上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可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监测设备应急性。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
2.4.2系统设计要点
a.能连续反映被测河流断面的水质变化情况,准确及时捕捉污染物事故排放并发出预警信号,测点布置合理,采样方式恰当,避开死水区及缺流区取样。
b.须对所采水样进行相应的预处理,在最大限度消除固体杂质对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损耗的同时,将水样中的杂质尽量匀化,使水样更具有代表性。本项目预处理必须采用独立的专用预处理器,满足仪器能够正常工作。
c.分析仪器方法成熟、性能稳定、经济合理、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检测下限和量程满足测点水质的需要,尽量选择没有污染物废液排放的分析仪器。
d.须有废液处理装置,避免水质自动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造成二次污染,实现绿色零污染水质监测。
e.须有仪器设备及系统抗电磁干扰、避雷装置及电力供应稳定的配套系统设计。
f.系统工艺流程简捷,组成精简,力求使系统设备的投资尽量合理。
g.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长期有效运行。
h.自动化程度高,达到自动采样、自动预处理反吹、自动分析和自动清洗以及自动数据记录和输出等环节的可靠有效。系统需具备空气自动反吹,需对全长采样管路配备自动清洗、灭藻系统,且能消除咸潮影响。
i.须有合理的智能制样系统,确保在线分析仪监测的数据准确、可靠。
j.需对供电系统提供多级防雷装置,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
k.需对有线通讯系统配置防雷装置,保证通讯系统的安全。
l.设备分类安装,布置合理美观。
m.管道及所有与被测介质接触的部件,必须允许清洗介质通过而不产生损坏。
n.要求有系统状态参数的显示及采集。
o.控制系统预留6个今后预增加的参数通道。
p.有完整的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2.4.3 系统功能
a.可调节式取样方式(连续或间歇),可根据监测频次取水(本次招标各水站设定正常监测频次为每日8次,即每3个小时各参数出一数据;异常情况可人工调节缩短监测周期)。
b.合理的水样预处理单元,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c.现场自动控制运行。
d.远程监控(反控)。
e.系统自动诊断。
f.系统故障报警及记录。
g.停电保护及来电自动恢复。
h.可设置清洗周期和进行自动反吹清洗,抑制藻类在系统内孳生的功能。
i.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及传输。
j.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具有标样核查、加标回收功能,自动分析过程中有完整的质量控制手段及质控数据报告。
系统设置具有开放性,用户按权限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有关参数,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k.水质超标和仪表故障时的自动留样功能和远程手动控制留样功能。
l.应急需求:在保证自动站的常规预警监测情况下,当突发污染事故后保证应急监测。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
2.4.4 采水系统
a.采样头按分层采样系统技术要求布点,并与水体底有足够的距离,以保证不受水体底部泥沙的影响。
b.采用潜水泵或自吸泵提水,若采用自吸泵提水应考虑停电再启动的自动恢复功能。所选水泵扬程应满足当地实际需要。同时应保证采水管路不受环境、温度而影响水温、水质。
c.取水部水量应满足各台仪器总需水量的需求。
d.管路材质应为不与水样中被测物产生物理和化学反应的材料,管路安装前应清洗干净。
e.采水装置应有清洗反冲洗系统,防止藻类的生成,影响水质。
f.取水口防堵塞措施。
g.系统具有采水故障判断功能。
h.实验站站房内所有管路安装前应清洗干净,有合理的留路设计,便于拆卸清洗,并配备足够的活动接头。
2.4.5 预处理系统
a.水质五参数(包括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测量不需预处理,直接分析。
b.其它参数采用水样匀化预处理系统,进水的停留时间不超过30min,此预处理系统需备有自动清洗功能。
c.预处理需具备空气自动反吹、清洗功能,气/水切换阀自动切换,体积最小;并有气、样分离设计,保证分析仪器进样的连续性。
2.4.6 辅助系统
a.配置相应的电压稳压系统,稳压器输出220V/50Hz,三相,稳压功率不低于15KW。
b.根据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压缩空气系统(无油型),以满足清洗反吹使用。
c.根据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纯水制备系统,保证纯水制备的输送质量(子站已有自来水供水系统),水电导率小于0.2us/cm,出水量满足系统工作需要。
d.配置相应的UPS系统,起停电保护作用,在停电状态下能保存及传输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能自动工作。
e. 配置相应防雷系统。
f. 配置相应臭氧除藻清洗系统。该系统具备正反向循环加热清洗、自动投药、高压空气擦洗、干燥等功能。
2.4.7控制系统
子站系统的控制系统包含控制柜,控制单元,通讯控制单元,继电器驱动单元,数据采集单元和数据存储单元。它能够实现采水、配水、清洗、反冲洗等控制;能采集并存储分析仪器的输出信号;能与智能仪器通讯;能将现场的控制器工作状态,智能仪器的参数设置等信息传递给现场或远程的监控系统,实现现场、远程监视和控制以及参数设置和数据下载等功能。控制单元对仪器本身具备自动校准功能,通过系统与仪器的通讯,实现远程自动校准系统应具有断电、断水或设备故障时的安全保护性操作,自动启动和自动恢复功能;当工控机停电或损坏不运转的时候,仍然能保证整个系统继续正常运转。控制留样器的开启和关闭。
投标人必须提供控制单元设计方案,并加以详细的说明。
主体设备
可实现采水/配水/清洗/反冲洗等控制;能够采集并且存储分析仪器的输出信号;能够与智能仪器通讯;能够将现场的控制器工作状态,智能仪器的参数设置等信息传递给现场或远程的监控系统, 实现现场/远程监视和控制以及参数设置和数据下载等功能。
主体设备的技术参数
(1)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3000h
(4)信号输出应完全隔离,采用三端隔离设计、电源和RS485通讯接口以及继电器输出三端分别隔离
(5)电源要求:150-240V,50Hz ;
UPS提供的220V交流电源通过隔离开关电源转换为24V/4A的直流电,为控制单元和继电器板提供电源。
(6)工作环境:温度5-40℃和相对湿度<90%
(7)具备子站ID识别功能,增强系统的保密性。
现场控制系统
(1)可远程设置系统的采样周期(2-24次/天)
(2)各单元设备控制参数实现远程控制功能
(3)控制单元时钟与分析单元的时钟能匹配
(4)具有断电、断水或设备故障时的安全保护性操作
(5)系统具有自动启动和自动恢复功能
(6)各单元设备工作状态参数的显示,实时记录系统级仪器工作流程。
(7)有用户控制界面,界面功能强大,便于各控制单元的控制调节和功能测试,能判断故障点。界面登陆需要授权控制,保证控制程序的安全性。
(8)有良好的扩展功能,便于以后增加其它控制功能
2.4.8 数据质量控制系统
a.系统具有自动标样测定功能,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
b.系统具有自动加标回收功能(加标体积可远程控制),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
c.系统具有平行样测定功能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
d.具有远程反控功能。
2.4.9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a.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可靠,五参数分析仪连续采集数据,其他仪器则按照分析周期每周期采集一个数值和系统及仪器工作状态。
b.当现场监测仪器对水样进行测量之后,数据采集控制系统能够实时通过接口接收从监测仪器中发送过来的测量数据并进行记录,必须保证所采集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c.数据采集系统从监测仪器中采集数据之后,根据不同的监测仪器进行存储,并进行标识,如标识数据采集时间等。
d.数据采集系统所存储数据只能进行读取、写入但不能进行处理,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e.数据采集系统存储所采集的数据之后,通过接入的网络接口传输至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其中数据传输必须符合要求。
f.数据采集系统必须具备故障报警功能。
g.采集系统提供符合标准的接口,且具有接口扩展功能以备未来系统升级。
h.采用ADSL实现通信传输。
i.现场集成系统对数据采集系统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UPS电源设备,以使断电时数据采集系统能够正常地运行。
j.为保证数据安全性,每次对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操作时根据权限登录,并进行记录。
k.测量数据及实时状态的查询功能,按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数据查询。
l.可实现操作管理远程控制,实现水质监测站数据传输、现场工作状态、安全和参数超标报警等远程监控。
m.断电后数据至少保存30天,并能储存90天以上的原始数据,同时保存相应时期发生的有关校准、断电及其它事件记录。
n.支持远程启动紧急监测功能。
o.提供系统日志功能,能记录系统和设备运行状态及故障信息等。
p.应留有系统维护端口,该端口应能采集系统日志及非正常数据,以供技术服务机构及时获取系统故障信息。
q.应留有6个扩展接口以便将来扩展参数。
2.4.10 运行环境支持系统
a.系统供电:应根据水站现场用电的实际情况,而给出合理的停电后自启方案,以防止因重启频率过高而造成系统使用寿命的缩短。
b.采用双供电系统,主电源为交流电,备用电源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当交流电停电时,可以保证传感器和测控设备在一定时间内的应急运行。
c.系统防雷:包括总电源防雷、仪器防雷、通讯防雷,构成三级防雷。
d.系统排空:对系统管道暴露在外的部分进行良好保温,在管道最低点设排空阀。
2.4.12 控制中心站软件
各投标人提供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监测数据、状态参量等确保能够接入现有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的中心站管理系统。
三、质量保证
1、建设期的质量保证
为确保系统高质量,投标人应制定有关建设期间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系统设计与施工规范化管理、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技术人员资质及管理等。
2、仪器准确度及精密度要求
必须符合本章2.3《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的要求。
3、其它要求
3.1 系统的完整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并按技术要求连续运行。需要采购人自行解决的设备、附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否则系统正常运行所缺的设备及附件,均视为免费及时提供。
3.2 系统的适应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下全天候正常运行。
3.3 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全的单元,并且必须是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所有的原材料必须无任何缺陷。所有的设备和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行业标准。
3.4 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特点。
3.5 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不得是长期积压产品。
3.6 招标方不接受拼凑、组装的货物投标,不接受试制品或不成熟、未定型的货物。
3.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国内代理商及维修服务网点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3.8 投标商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按所投标的分包提供以下必备的中文技术资料:全部的技术资料(产品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等)设备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质期等。
3.9 自动监测仪器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名称、标准代号。
3.10 软件升级及系统扩展方案。

1*******买方制定地点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
合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标书。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2月11日-2014年02月25日每天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招标文件售价:50,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3月03日 09:15:00 (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福州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路69号福州行政中心3楼)。
九、开标时间:2014年03月03日 09:15: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采购事宜有疑问,请与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书面原件送达或挂号信送达的形式,其他形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机构: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州市交通路88号
邮政编码:350004
电话/传真:********9183、********9369(传真)
联 系 人:胡非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账 号:***************
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FYZB-S1-2014002批 复 号:2013年榕财采计[240]号项目名称:2013年福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采 购 人:福州市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一月 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 ……………………………………………………………… 3一、 投标邀请函 …………………………………………………………………3二、 招标货物一览表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一、 说明 …………………………………………………………………………14二、 招标文件 ……………………………………………………………………15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6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1六、 定标和签订合同………………………………………………………… 26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9第四章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 …………………………………………… 63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7第一章 投标邀请一、投标邀请函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编号:FYZB-S1-2014002(2013年榕财采计[240]号)2.采购人:福州市环境监测站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956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14年月 日起至2014年月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5.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和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6.福州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17: 00.7.投标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 :开标时间:2014年月日 :购买招标文件、递交相关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州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路69号福州行政中心3楼)。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将通以下网站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fyzb.com)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邮编:350004电话:0591—************************传真:0591—********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林女士0591-********项目负责人:胡非0591-********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帐号:***************财务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fzzfcg.gov.cn/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合同包货物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主要技术要求预算总价(单位:元)包1包1-1福州市城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1套福州市城门水质自动监测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含验收后的1年运维管理费)包1-2福州市白眉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1套福州市白眉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包1-3福州市陀市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1套福州市陀市桥水质自动监测站说明: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交货期: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仪器的安装及系统的集成,进入试运行阶段,系统整体安装完成并开始稳定运行之日起3个月后验收合格为正式验收。3.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在中标价扣除验收后1年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30万元后为设备总价,在提供相应单证和文件后付设备总价的80%,余款(设备总价的20%)于质量保证期(验收后1年)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以下单证和文件:(1)金额为货物有关合同的全额正式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3)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4)采购人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5)中标方提供采购人所在地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所采购设备合格检定证书。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采取分期支付方式,从系统验收后正式委托之日起,每季度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上季度乙方履行合同的考核情况支付费用。验收后1年的系统维护费用按季度结算。4.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5.所投标货物须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货物(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货物,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合同包内的产品按类作出详细的分项报价,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7.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验收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8.本项目中的水温自动分析、pH自动分析仪、电导率自动分析仪、浊度自动分析仪、溶解氧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总氮分析仪、生物毒性分析仪、藻青蛋白分析仪、叶绿素a分析仪、氯离子分析仪、全自动留样器、水位计、气象七参数均已经过进口产品论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同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亦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与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的内容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2013年福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采购人名称:福州市环境监测站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项目编号:FYZB-S1-2014002(2013年榕财采计[240]号)23.1资格标准详见本部分说明中合格投标人定义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 :开标时间:2014年 月日 :递交相关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路69号福州行政中心3楼)。接收人: 胡先生 5项目预算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元)(含验收后的1年运维管理费)。本合同包已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同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亦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的基本帐户或一般性存款帐户以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个人网上银行除外),并保证开标前一工作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账户上,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分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说明见12.6。7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8本招标项目单个合同包内采购项目为单一品目或有明确投标产品主件的,对该单一品目或投标产品主件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投标产品主件的范围以招标货物一览表中标注并注明为主件的内容为准。(一)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唯一性评标委员会对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各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的,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投标人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二)确定有效投标人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评议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9未实质性响应条款:(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上传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3条)。(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的地方签字;未在规定的地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未在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的;未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及装订的;有改动时,修改处未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或公章)的;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将一个合同包中的货物拆开投标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3条)。(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2条)。(4)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保修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1条)。(7)未经进口审批,所投产品为进口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5)。(8)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5)。(9)投标内容与带★的招标内容及要求有偏离或保留事项的;投标内容与不带★的招标内容及要求有偏离或保留事项超过3个的(不含3个)。(10)未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第3条)。(1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8.2条)。(12)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14条)。(14)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第3条)。(1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0条)。(1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8条)。(1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8)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第3条)。(19)有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第17条)。(2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89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等十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内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第十四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若本次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应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中心认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2)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的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不适用本通知。1019.1评审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附件1。1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州市政府采购办 福州市环境监测站附件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评标价,以评定的最低评标价的报价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优先选择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福州市名优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报价相同且同属于上述范围内的产品,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第二中标候选人亦按以上标准确定。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1)报价;(2)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3)货物的技术参数、性能和供货能力;(4)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5)配套设备的齐全性;(6)报价人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7)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8)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9)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服务的费用;(10)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11)报价人的业绩及经营信誉;(1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附注:1.节能产品加分办法(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89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等十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内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不含10%含3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不含30%含5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不含50%)以上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4)报价人所投产品为以上(1)至(2)点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应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加盖报价人公章。2.中小企业加分办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价格扣除办法: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③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13年1月后的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保证明资料(属地社保局出具)。④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三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⑤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⑥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根据榕政综[2013]154号文件,投标产品若为《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的,按照以下公式进行价格扣除:扣除价格=本合同包内福州市名优地产品报价总价×10% 。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如所投产品属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应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中心认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一、说明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即福州市环境监测站。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即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2.5“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 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自动连续监测(水))。3.3 投标人应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3.4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5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6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在同一个合同包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如3C、强制节能产品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10 2010年以来投标人须完成相关业绩,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至少2套。(需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从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网站上的直接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3.1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一周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回复。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4 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 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 (3) 招标内容及要求(4)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9.2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要求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各投标人须按合同包制作投标文件(即一个合同包制作一份标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注:纸质投标文件格式应与电子投标响应模版一致,请各潜在投标人特别注意。纸质部分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代表签字,上传电子文件时技术部分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具体规定详见第13条。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的文件组成:(一) 开标一览表(二)技术部分(1)货物说明一览表;(2)技术规格偏离表;(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若有);(4)所投产品的彩页资料;(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三) 资格证明及符合性证明部分(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供货范围清单;(4)商务偏离表;(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需要,请提供)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6)售后服务承诺书;(7)质保承诺书;(8)安装、技术培训计划;(9)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的资料;(10)业绩(11)招标服务费承诺书;(12)投标保证金;(13)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四)附加分(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2)福州名优地产品优惠明细表(3)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投标人必须用本单位的基本帐户或一般性存款帐户进行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个人网上银行除外)缴纳。以汇票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将汇票原件送交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当场开具收款收据原件给投标人。12.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说明:请投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fyzb.com)的中标公告了解中标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等信息,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中标方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及保证金退还方式:中标方于中标公告之日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12.4条款约定的方式全额缴纳,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部门进行到帐核对,款项到帐无误后方可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事项。中标方待合同签订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来领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和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2)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退还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信息,予以原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原付款方式为汇票形式者,请退回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原件,并提供投标人的开户信息(开户名称、帐号及开户行)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退还保证金使用。请相关投标人按上述说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的、未按要求办理而导致不能如期退还的或非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退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12.7在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来领取服务费发票和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8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方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中标后未能及时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等)。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投标文件的格式13.1(1)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电话号码、页眉、页脚、投标人的成功案例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应将其隐藏;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四号黑色字体,并详细填写投标货物技术参数相关内容、正负偏离表,所有内容不得使用底色、边框、特殊符号等标识做修饰,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2)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含资格证明等)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字样。(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3)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本,副本一本),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必须一致,但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本须知第13.1.(1)条规定。(4)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可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2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含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开标一览表等)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纸质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品目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口处盖上骑缝公章。(投标人应将正本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书”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密封)。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14.4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1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4.8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投标截止前登录www.fzzfcg.gov.cn网站进行电子投标:具体内容包括填写保证金,并进行电子报价、上传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样分为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具体规定见第13条)、响应评分模板(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9所有投标人必须在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详情请参照办事指南里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 开标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有权签字人一致)携带身份证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其投标无效。15.3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CA卡共同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纸质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由开标会主持人或唱标人宣唱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异议的均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和开标活动的其它安排。16 评标委员会与评审原则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7人以上(含)单数组成,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6.2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6.3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16.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7 投标文件的初审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估之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上传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3条)。(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的地方签字;未在规定的地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未在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的;未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及装订的;有改动时,修改处未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或公章)的;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将一个合同包中的货物拆开投标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3条)。(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2条)。(4)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保修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1条)。(7)未经进口审批,所投产品为进口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5)。(8)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5)。(9)投标内容与带★的招标内容及要求有偏离或保留事项的;投标内容与不带★的招标内容及要求有偏离或保留事项超过3个的(不含3个)。(10)未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第3条)。(1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8.2条)。(12)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14条)。(14)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第3条)。(1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0条)。(1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8条)。(1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8)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第3条)。(19)有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第17条)。(2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89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等十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内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第十四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若本次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应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中心认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2)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的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不适用本通知。17.3.3根据榕财采[2010]29号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应明确列举串通投标的情形,并明确规定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 比较与评价19.1 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本须知19.6款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评标按技术、商务、价格、附加分的顺序进行。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件和榕政综[2013]154号文件,所投标货物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货物清单或《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货物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或目录内货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只根据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的外部证据。19.5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6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9.7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 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中标通知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1.2中标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请各未中标方自行前往招标公司领取《落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将被视为已领取《落标通知书》,招标公司将不再补发《落标通知书》。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具体退款手续详见12.6。21.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退款手续详见12.6。21.6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按以下格式与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中标质疑书,未按格式与要求提交质疑书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下质疑格式与要求亦适用于对招标文件的质疑。21.6.1中标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书接收对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质疑的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合同包名称;(3)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含传真)、法定代表人等;(4)质疑的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证据材料;(5)质疑的日期;(6)质疑书应当署名(招标文件规定可不署名的除外)。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主要证件上的为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主要证件应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21.6.2注意事项(1)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应当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事项和具体委托权限。(2)中标质疑书中的事实依据中应写清采购活动经过,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政策依据,质疑人应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明确载明:证人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提供复印件以便调查。质疑书应规范装订,编上页码、加盖骑缝章。(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4)质疑书用传真方式送达的,应立即用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原件,同时应在3个日历日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 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或少于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 技术响应要求1.1 项目概况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拟于福州市城门水厂、马尾白眉水库、连江陀市桥相应位置建设三座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本项目建设总结了国内外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经验和优缺点,为了避免大多数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频次过低而导致的监测时间样本覆盖率过低,避免监测项目数过少而导致的监测信息量过少,避免监测数据缺乏质量控制措施而有效性偏低,避免突发应急事件来临时监测设备机动性、灵活性较差而应急能力较弱等问题,要求实现实时在线监测,监测数据有效性有据可查、并实现随时随地扩充或变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参数,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应急实时监测需求。1.1.1具体监测项目站点分析项目及设备取水方式城门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生物毒性、氯离子、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分层采样系统。浮桥白眉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生物毒性、藻青蛋白、叶绿素a、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分层采样系统。浮桥陀市桥水站水温、电导、浊度、溶解氧、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水位计、气象七参数、自动留样器、视频监控。浮筒1.1.2仪器设备清单序号分析仪及相关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备注1水温分析仪32pH分析仪33电导率分析仪34浊度分析仪35溶解氧分析仪36叶绿素a分析仪1△独立仪表7藻青蛋白分析仪18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39氨氮分析仪310总氮分析仪311总磷分析仪312生物毒性分析仪213低温冰箱2用于发光菌菌种贮存14氯离子分析仪115水位计316自动留样器317气象七参数分析仪318采水系统319预处理系统320辅助系统321控制系统322数据质量控制系统323分层采样系统224数据采集、传输系统325采水辅助设施3浮桥2座、浮筒1个。26视频监控系统3带2探头,站房内外各1个。并配备视频监控平台。27UPS电源328服务器129运维管理服务13座水站验收后提供1年运营维护注:仪器设备的拆装、安装、通电、测试以及仪器设备到达现场后从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总验收全过程的看护、安全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需要签名确认的事项,由协管单位指定人员负责,中标人应主动联系,由中标人与协管单位指定人员双方签名确认。负责3座水质自动站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现有水质中心管理平台的完全对接。1.1.3有关装置及传输(1)采水装置,包括取水泵、取水管路、防堵塞装置等。(2)预处理装置,包括过滤装置、自动反吹装置等。(3)辅助装置,包括配水系统、清洗反吹系统、数据质量控制系统、纯水制备系统、电源稳压系统、防雷系统等。(4)数据采集和传输及监控系统,包括水质站中心监控室、业主单位和各托管单位分设的监控室;水质站至业主单位、水质站至各协管单位监测站的数据远程传输、视频监控和预警等。1.1.4集成系统水质自动监测集成系统,即将上述水站各参数分析仪器进行集成,并按要求进行在线测试等。1.1.5保修期1年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现场维护专用工具。1.1.6上述内容包括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硬件(含分析仪器、管道、阀门及其他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含操作软件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维护等有关的全部软件、数据协议接口)以及系统深化配套设施。具体技术要求和配置详见“具体技术要求”。1.1.7负责3个水站验收后1年的运行管理及维修服务,服务条款详见附件2。1.2 建设技术要求1.2.1总体技术要求1.2.1.1系统设计应遵循的原则系统应根据“技术规范及要求”及功能需求分析,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系统的设置、设计:(1)根据实用性、先进性、专业性、开放性、安全性、集成性和经济性的原则。(2)根据各种分析仪器功能各异以及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特点,必须充分考虑系统的分控和总控的控制和管理内容、系统的优化设置和它们之间的信息流通关系。(3)根据各个监测分析指标不同来考虑系统的设置和设计标准。(4)系统设置除考虑建设时的一次性投资外,还应充分考虑系统运行时的运行成本,并使之达到最小化。(5)系统设计应遵循全面规划和分步实施原则,设计应全面、周到、注意预留预埋到位并有充分余量,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6)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其相互间的独立性和互连性,确保系统总体结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可以集成不同厂商不同类型的先进产品,使整个系统可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得到充实和提高。1.2.1.2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本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及要求”和有关补充通知。1.2.1.3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含设计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条例及规范,至少应包括:(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4)《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2-1999)。(5)《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6)《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7-2003)。(7)《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8-2003)。(8)《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9)《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0-2003)。(10)《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11)《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12)《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1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和/或国内最新标准时,中标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1.2.2具体技术要求1.2.2.1分析方法要求各分析仪测定方法应与我国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一致。如果提供方法与我国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不一致的分析仪,应采用“质量保证”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对比,经用户确认为等效方法后方可使用。序号仪器分析项目分析方法参照标准1温度温度传感器法GB 13195-912pH玻璃电极法GB 6920-86和HJ/T 101-20033溶解氧电化学探头法GB/T11913-1989和HJ/T 99-20034电导率电极法HJ/T 97-20035浊度分光光度法GB 13200-91和HJ/T 98-20036氨氮气敏电极法或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和HJ/T101-20037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和HJ/T 103-20038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 11894-89和HJ/T 102-20039生物毒性发光菌法10高锰酸盐指数高锰酸盐氧化-滴定法GB 11892-89和HJ/T 100-200311藻青蛋白荧光法12叶绿素a荧光法13氯离子离子选择电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1.2.2.2 仪器设备的基本功能(1)分析仪器均需在国内有一定用户,要兼容国际、国内标准,便于维护与维修,有试剂消耗的仪器需提供试剂配方并保证能在国内市场上采购到。分析仪器需稳定、测量准确及维护量小。(2)应具有仪器基本参数贮存、断电保护与自动恢复功能。(3)应具有时间设置功能,可根据需要任意设定监测频次。(4)应具有仪器故障自动报警、异常值自动报警及试剂液位报警功能。(5)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6)应具有校准功能。(7)应具有密封防护箱体及防潮功能。(8)仪器状态远程显示功能。(9)应具有双向数据及信号传输功能。(10)输出信号采用4-20mA和RS-485/232并提供原厂自带通讯协议。(11)应具有自动标样核查,自动校准, 自动分析误差并上传的功能。(12)部分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根据水质实际情况可切换监测参数,达到水站扩项监测的功能。(13)电源:220V(±10%),50Hz保护等级:IP65;电源插头应为中国制式★1.2.2.3分析仪技术参数(1)水温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测定范围0.0~50.0℃准确度≤±0.5℃分辨率0.1℃MTBF≥720小时/次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2)pH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测定范围2.00~12.00pH准确度≤0.1pH分辨率0.01pH自动温度补偿0~50℃MTBF≥720小时/次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3)电导率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测定范围0.00~500.00μS/cm响应时间≤0.5min准确度≤±10%分辨率0.01μS/cm自动温度补偿内置非线性温度补偿功能MTBF≥720小时/次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4)浊度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测定范围0~1000NTU分辨率0.1NTU准确度≤±10%MTBF≥720小时/次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5)溶解氧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测定范围0.00~20.00mg/L准确度≤±10%自动温度补偿利用温度传感器自动进行温度补偿分辨率0.01mg/LMTBF≥720小时/次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6)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量程0.0-10.0 mg/L 准确度≤±10%重复性误差≤±5%最低检出限0.5 mg/L零点漂移≤±5%量程漂移≤±5%MTBF≥720小时/次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7)氨氮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量程0.00-5.00mg/L 准确度≤±10%最低检出限0.05 mg/L零点漂移≤±10%量程漂移≤±10%重复性误差≤±10%MTBF≥720小时/次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8)总磷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量程0.000-2.000mg/L准确度≤±10%零点漂移≤±5%量程漂移≤±10%最低检出限0.005 mg/LMTBF≥720小时/次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9)总氮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量程0.00-2.00mg/L 准确度≤±10% 最低检出限0.05 mg/L零点漂移≤±5%量程漂移≤±10%MTBF≥720小时/次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10)生物毒性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原理采用国际上通用发光菌作为检测生物技术指标,符合ISO 11348标准发光菌可检测化学毒性物≥5000种定期自检系统能定期自动用标样校验,确认仪器工作正常检测精度纯水:≤±3%;实际水样:≤±5% 检测生物培养时间5~30min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11)藻青蛋白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测量范围100 -2,000,000 cells/L检出限450细胞/毫升准确度≤±10%分辨率1细胞/毫升 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12)叶绿素a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测量范围0~400μg/L准确度≤±10%检出限0.1μg/L分辨率0.1μg/L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13)氯离子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测量范围0-500mg/L准确度≤±10%检出限≤0.5mg/L零点漂移≤±5%量程漂移≤±5%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14)全自动留样器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用途用于地表水水质留样采样方式可实现多种采样模式、主要包括超标留样、常规留样和紧急留样等。自动功能可自动排空,实现循环留样,保证最新的≥12个样的留存。取样泵蠕动泵,抗冲击、抗腐蚀样品体积≥200mL远程通讯方式RS-232/485保存数据量大于10万条/5年样品保存温度1~20℃其他带门禁系统,对于系统的进入操作、设置等进行详细记录,保证采集样品的真实。(15)水位计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测量范围0-30M信号输出4-20mA,RS-485/232报警诊断功能具有自诊断故障能力,故障报警能力和超限报警能力(16)气象七参数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空气温/湿度温度范围:-30~70℃,-50~50℃可选 温度精度:±0.1℃;湿度范围:0~100% 湿度精度:1.5% (5~95%, 23℃) 2% (5%, 95%,23℃)风速测量范围:0~60 m/s;分辨率:0.05 m/s;精度:0.1 m/s±1%读数风向测量范围:0~360°;分辨率:0.1°;精度:1%全量程降水采集面积:333 cm2;材料:铝,自带标定;测量范围:最大10 mm/min;测量原理:翻斗式,每斗0.2 mm。太阳辐射波长范围:305~2800nm;测量范围:0~1500 W/m2;精度:0.5% ± 5 W/m2。大气压力测量范围:800~1100 hPa;精度:1 hPa;分辨率:0.1 hPa输出信号4-20mA,RS-485/232(17)分层采样系统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采样深度范围0-30米 采水方式可调采水方式(含同步、依次两种)采样点数至少两点即水面下0.5米和水面下20米内指定深度,采样深度可动态调节,并可增加点位。采样量50L/min准确度±2%功能自动清洗、自我诊断功能,管路堵塞时可输出报警信号(18)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指标要求在站房内、外各设一个监控探头,用以监测水面和站房内的情况。要求监测水面的监控探头必须具有较高的分辨率,可以看清水面的漂浮物质。中标方负责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业主单位使用。(19)采水辅助设施技术指标要求城门水站浮桥规格:高分子聚乙烯材料,长约30米、宽2米;白眉水站浮桥规格:高分子聚乙烯材料,长约30米、宽2米;陀市桥水站浮筒规格:不锈钢,直径0.5米。(20)服务器指标要求类别:机架式,CPU:Xeon e5-20692.4GHz,内存容量:4GB DDR3,网络控制器:四端口千兆网卡,产品结构:2U,光驱:DVD,硬盘:4个500G。(21)UPS指标要求在线式UPS,UPS提供的220V交流电源通过隔离开关电源转换为24V/4A的直流电,额定容量:3(KVA),在外部停电状态下能确保系统数据的保存与传输,恢复供电后系统能自动启动工作。(22)视频监控系统指标要求产品类型:模拟摄像机;产品外形:中速球;分辨率:PAL:752(H)×582(V);最低照度:0.2Lux/F1.6(彩色);电子快门:PAL:1/50~1/10,000s;信噪比:大于 50dB;视频输出:1.0V[p-p] / 75Ω, PAL;作温度和湿度:-30 ℃~65℃;湿度小于90%;负责在监控中心安装视频监控平台,将现场的图像传输至平台。(23)低温冰箱指标要求名牌产品,冷藏冷冻双温控制双显示,冷藏温度可调至4℃,冷冻温度可调至-18℃,有效容积≥60L,可用于发光菌菌种贮存。1.2.2.4 系统集成技术要求1.2.2.4.1 系统集成总体要求为了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优势,提高系统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确保本系统能长期、稳定、正常地运行,系统各单元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监测项目的可扩展性。系统监测的水质指标项目应能根据需要进行扩展,相应的控制、传输应满足相应要求。在信号接口上,系统除本招标要求的监测项目外,至少预留6个监测项目接口。在监测项目上,在项目标配的仪器参数范围内,在不增加任何基础硬件投资和工程建设量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可便捷的扩充或变更系统监测指标和项目。监测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准确性、有效性。各种监测仪器设备应长期、稳定、准确地运行,监测数据可靠,有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能实现标样核查、加标回收自动核查、平行样测定等;运行费用低,便于维护;抗干扰能力较强。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系统运行状况能远程诊断和控制,响应及时、控制准确、预警可靠,在超标情况下能自动留样,也能手动或远程遥控手动留样,对于过期水样能自动或遥控排空。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系统的准确性。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无误,传输准确通畅,中心站能对子站系统进行控制,便于管理,人机对话友好。数据能接入福州市现有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中心软件。系统运行的经济性。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应在确保长期可靠地运行基础上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可实现实时在线监测。监测设备应急性。采用高集成、便携式设计,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一旦发生污染,自动站的仪器可迅速转化为人工应急设备。★1.2.2.4.2系统设计要点(1)能连续反映被测河流断面的水质变化情况,准确及时捕捉污染物事故排放并发出预警信号,测点布置合理,采样方式恰当,避开死水区及缺流区取样。(2)须对所采水样进行相应的预处理,在最大限度消除固体杂质对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损耗的同时,将水样中的杂质尽量匀化,使水样更具有代表性。本项目预处理必须采用独立的专用预处理器,满足仪器能够正常工作。(3)分析仪器方法成熟、性能稳定、经济合理、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检测下限和量程满足测点水质的需要,尽量选择没有污染物废液排放的分析仪器。(4)须有废液处理装置,避免水质自动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造成二次污染,实现绿色零污染水质监测。(5)须有仪器设备及系统抗电磁干扰、避雷装置及电力供应稳定的配套系统设计。(6)系统工艺流程简捷,组成精简,力求使系统设备的投资尽量合理。(7)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长期有效运行。(8)自动化程度高,达到自动采样、自动预处理反吹、自动分析和自动清洗以及自动数据记录和输出等环节的可靠有效。系统需具备空气自动反吹,需对全长采样管路配备自动清洗、灭藻系统,且能消除咸潮影响。(9)须有合理的数据质量控制系统,确保在线分析仪监测的数据准确、可靠。(10)需对供电系统提供多级防雷装置,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11)需对有线通讯系统配置防雷装置,保证通讯系统的安全。(12)设备分类安装,布置合理美观。(13)管道及所有与被测介质接触的部件,必须允许清洗介质通过而不产生损坏。(14)要求有系统状态参数的显示及采集。(15)控制系统预留不少于6个参数通道。(16)中标后提供完整的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1.2.2.4.3 系统功能(1)可调节式取样方式(连续或间歇),可根据监测频次取水(本次招标各水站设定正常监测频次为每日8次,即每3个小时各参数出一数据;异常情况可人工调节缩短监测周期)。(2)合理的水样预处理单元,确保样品的代表性。(3)现场自动控制运行。(4)远程监控。(5)系统自动诊断。(6)系统故障报警及记录。(7)停电保护及来电自动恢复。(8)可设置清洗周期和进行自动反吹清洗,抑制藻类在系统内孳生的功能。(9)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及传输。(10)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具有标样核查,自动分析过程中有完整的质量控制手段及质控数据报告。系统设置具有开放性,用户按权限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有关参数,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11)水质超标和仪表故障时的自动留样功能和远程手动控制留样功能。1.2.2.4.4 采水系统(1)采样头按分层采样系统技术要求布点,并与水体底有足够的距离,以保证不受水体底部泥沙的影响。(2)采用潜水泵或自吸泵提水,若采用自吸泵提水应考虑停电再启动的自动恢复功能。所选水泵扬程应满足当地实际需要。同时应保证采水管路不受环境、温度而影响水温、水质。 (3)取水部水量应满足各台仪器总需水量的需求。(4)管路材质应为不与水样中被测物产生物理和化学反应的材料,管路安装前应清洗干净。(5)采水装置应有清洗反冲洗系统,防止藻类的生成,影响水质。(6)取水口防堵塞措施。(7)系统具有采水故障判断功能。(8)实验站站房内所有管路安装前应清洗干净,有合理的留路设计,便于拆卸清洗,并配备足够的活动接头。1.2.2.4.5 预处理系统(1)水质五参数(包括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测量不需预处理,直接分析。(2)其它参数采用水样匀化预处理系统,进水的停留时间不超过30min,此预处理系统需备有自动清洗功能。(3)预处理需具备空气自动反吹、清洗功能,气/水切换阀自动切换,体积最小;并有气、样分离设计,保证分析仪器进样的连续性。1.2.2.4.6 辅助系统(1)配置相应的电压稳压系统,稳压器输出220V/50Hz,三相,稳压功率不低于15KW。(2)根据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压缩空气系统(无油型),以满足清洗反吹使用。(3)根据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纯水制备系统,保证纯水制备的输送质量(子站已有自来水供水系统),水电导率小于0.2us/cm,出水量满足系统工作需要。(4)配置相应的UPS系统,起停电保护作用,在外部停电状态下能确保系统数据的保存与传输,恢复供电后系统能自动工作。(5)配置相应防雷系统。(6)配置相应除藻清洗系统。该系统具备正反向循环加热清洗、自动投药、高压空气擦洗、干燥等功能。1.2.2.4.7控制系统子站系统的控制系统包含控制柜,控制单元,通讯控制单元,继电器驱动单元,数据采集单元和数据存储单元。它能够实现采水、配水、清洗、反冲洗等控制;能采集并存储分析仪器的输出信号;能与智能仪器通讯;能将现场的控制器工作状态,智能仪器的参数设置等信息传递给现场或远程的监控系统,实现现场、远程监视和控制以及参数设置和数据下载等功能。控制单元对仪器本身具备自动校准功能,通过系统与仪器的通讯,实现远程自动校准系统应具有断电、断水或设备故障时的安全保护性操作,自动启动和自动恢复功能;当工控机停电或损坏不运转的时候,仍然能保证整个系统继续正常运转。控制留样器的开启和关闭。投标人必须提供控制单元设计方案,并加以详细的说明。主体设备:可实现采水/配水/清洗/反冲洗等控制;能够采集并且存储分析仪器的输出信号;能够与智能仪器通讯;能够将现场的控制器工作状态,智能仪器的参数设置等信息传递给现场或远程的监控系统, 实现现场/远程监视和控制以及参数设置和数据下载等功能。主体设备的技术参数:(1)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3000h。(2)信号输出应完全隔离,采用三端隔离设计、电源和RS485通讯接口以及继电器输出三端分别隔离。(3)电源要求:150-240V,50Hz ;UPS提供的220V交流电源通过隔离开关电源转换为24V/4A的直流电,为控制单元和继电器板提供电源。(4)工作环境:温度5-40℃和相对湿度90%。(5)具备子站ID识别功能,增强系统的保密性。(6)可远程设置系统的采样周期(2-24次/天)。(7)各单元设备控制参数实现远程控制功能。(8)控制单元时钟与分析单元的时钟能匹配。(9)具有断电、断水或设备故障时的安全保护性操作。(10)系统具有自动启动和自动恢复功能。 (11)各单元设备工作状态参数的显示,实时记录系统级仪器工作流程。(12)有用户控制界面,界面功能强大,便于各控制单元的控制调节和功能测试,能判断故障点。界面登陆需要授权控制,保证控制程序的安全性。(13)有良好的扩展功能,便于以后增加其它控制功能。1.2.2.4.8 数据质量控制系统(1)系统具有自动标样测定功能,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2)系统具有自动加标回收功能,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3)系统具有平行样测定功能,并能独立保存到数据库中。(4)具有远程反控功能。1.2.2.4.9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1)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可靠,五参数分析仪连续采集数据,其他仪器则按照分析周期每周期采集一个数值和系统及仪器工作状态。(2)当现场监测仪器对水样进行测量之后,数据采集控制系统能够实时通过接口接收从监测仪器中发送过来的测量数据并进行记录,必须保证所采集数据必须真实有效。(3)数据采集系统从监测仪器中采集数据之后,根据不同的监测仪器进行存储,并进行标识,如标识数据采集时间等。(4)数据采集系统所存储数据只能进行读取、写入但不能进行处理,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5)数据采集系统存储所采集的数据之后,通过接入的网络接口传输至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其中数据传输必须符合要求。(6)数据采集系统必须具备故障报警功能。(7)采集系统提供符合标准的接口,且具有接口扩展功能以备未来系统升级。(8)采用ADSL实现通信传输。(9)现场集成系统对数据采集系统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UPS电源设备,以使断电时数据采集系统能够正常地运行。(10)为保证数据安全性,每次对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操作时根据权限登录,并进行记录。(11)测量数据及实时状态的查询功能,按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数据查询。(12)可实现操作管理远程控制,实现水质监测站数据传输、现场工作状态、安全和参数超标报警等远程监控。(13)断电后数据至少保存30天,并能储存90天以上的原始数据,同时保存相应时期发生的有关校准、断电及其它事件记录。(14)支持远程启动紧急监测功能。(15)提供系统日志功能,能记录系统和设备运行状态及故障信息等。(16)应留有系统维护端口,该端口应能采集系统日志及非正常数据,以供技术服务机构及时获取系统故障信息。(17)应留有6个扩展接口以便将来扩展参数。1.2.2.4.10 运行环境支持系统(1)系统供电:应根据水站现场用电的实际情况,而给出合理的停电后自启方案,以防止因重启频率过高而造成系统使用寿命的缩短。(2)采用双供电系统,主电源为交流电,备用电源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当交流电停电时,可以保证传感器和测控设备在一定时间内的应急运行。(3)系统防雷:包括总电源防雷、仪器防雷、通讯防雷,构成三级防雷。(4)系统排空:对系统管道暴露在外的部分进行良好保温,在管道最低点设排空阀。1.2.2.4.11 控制中心站软件各投标人提供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监测数据、状态参量等确保能够接入现有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的中心站管理系统。1.3 质量保证(1)建设期的质量保证为确保系统高质量,投标人应制定有关建设期间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系统设计与施工规范化管理、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技术人员资质及管理等。(2)系统的完整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并按技术要求连续运行。需要采购人自行解决的设备、附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否则系统正常运行所缺的设备及附件,均视为免费及时提供。(3)系统的适应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下全天候正常运行。(4)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全的单元,并且必须是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所有的原材料必须无任何缺陷。所有的设备和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行业标准。(5)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特点。(6)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不得是长期积压产品。(7)招标方不接受拼凑、组装的货物投标,不接受试制品或不成熟、未定型的货物。(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国内代理商及维修服务网点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9)投标商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按所投标的分包提供以下必备的中文技术资料:全部的技术资料(产品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等)设备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质期等。(10)分析仪器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名称、标准代号。(11)软件升级及系统扩展方案。2 设备安装及调试(1)设备必须达到以上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实现采购人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中标人应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集成,需采购人配合的事项应予列明。设备安装调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须在投标中详细列明所需各项费用。设备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3)中标人负责组织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设备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其具体内容如下:●到货设备的调试和使用指导;●设备状况的检查及使用移交;●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设备整体结构及功能;●正确操作方法和作业安全指导;●一般故障的应付方法;●零部件采购方法指导。(4)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设备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5)设备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中文说明书、中文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6)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7)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中标人应提供设备使用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3 技术培训要求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仪器设备操作及维护的培训服务,培训计划明确,包括培训内容、地点。具体要求如下:3.1提供详细的现场操作培训及国内技术培训计划,提供5人7天国内仪器设备技术培训,技术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包括中标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投标人应在合同签定后至设备到货前完成对采购单位人员的培训任务。3.2根据投标货物特点及技术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直至使受训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现场培训由中标人负责在设备安装现场对采购人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技术培训。4 验收4.1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应按本文件附件1:《福州市水质自动站验收办法》、投标文件和合同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4.2验收步骤第一步: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或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采购人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设备进行清点、核对。第二步:初验收。设备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第三步:最终验收。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人同采购人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用户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4.3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4.4一切安装费用及现场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5 技术资料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随机提供(其中产品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至少应有中文版本);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如有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2)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3)产品技术使用说明书(4)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5)零部件目录(6)备品备件、损件清单(7)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8)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9)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10)提供产品的相关设备进口报关与商检的相关文件6 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6.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质保期要求:电脑设备3年、其它仪器设备1年。中标人应提供终身维护,能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配件的优惠供应。6.2投标人应提供有关其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建立时间、工程师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6.3质量保修期内若设备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排除故障;若无法排除故障,投标人应提供备机。6.4投标人应保证设备验收合格后十年内各种备件能够在中标人提出需求后的一个月内供应,且价格优惠不少于当时市场价的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6.5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6.6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承诺,否则将可能造成投标被拒绝。7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7.1交货期: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仪器的安装及系统的集成,进入试运行阶段,系统整体安装完成并开始稳定运行之日起3个月后验收合格为正式验收。7.2交货地点:业主方指定地点。8 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在中标价扣除验收后1年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30万元后为设备总价,在提供相应单证和文件后付设备总价的80%,余款(设备总价的20%)于质量保证期(验收后1年)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以下单证和文件:(1)金额为货物有关合同的全额正式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3)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4)采购人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5)中标方提供采购人所在地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所采购设备合格检定证书。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采取分期支付方式,从系统验收后正式委托之日起,每季度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上季度乙方履行合同的考核情况支付费用。验收后1年的系统维护费用按季度结算。9 违约责任9.1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9.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9.3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9.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5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逾期交货安装,每延迟1天,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延期超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安装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据实赔偿采购人所有的损失。9.6交货时如果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与投标文件、合同所列不符,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在1个月内更换符合要求的设备,期间造成的交货安装逾期,参照本节9.5条款执行。9.7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仪器的安装及系统的集成,进入试运行阶段,系统稳定运行之日起满3个月可申请验收。中标供应商在交货期满后半年内提交验收合格报告,每延迟1天,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0.3%的违约金。若中标供应商在交货期满后半年内验收不合格的,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合格,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 其它要求10.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本项目中标公告公示结束一个月内,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在签订供货合同之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待系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本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验收则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10.3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承诺函,保证监测系统通过验收前在福州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常驻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并提供1部专用汽车用于运营维护,否则按监测系统验收不合格处理。10.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附件1:福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验收办法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在半年内提交验收报告。1 验收条件1.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试运行满3个月,系统有效数据累计捕捉率≥90%、单台仪表有效数据捕捉率≥80%。1.2提供调试与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仪器设备无故障工作时间、仪器零漂量漂测试、仪器工作曲线、仪器准确度精密度测试、仪器检出限测试、实样比对测试。1.3采水系统要稳定可靠,在3个月试运行期间发生采水故障次数不得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3天。2 验收考核指标2.1系统有效数据累计捕捉率系统有效数据累计捕捉率是指上位机能调到的水站所有监测仪器分析得到的有效数据个数相对于仪器设备按照数据产生频率统计的数据总个数的百分比,单台仪表有效数据捕捉率是指上位机能调到的水站单台监测仪器分析得到的有效数据个数相对于仪器设备按照数据产生频率统计的数据总个数的百分比。系统有效数据累计捕捉率≥90%、单台仪表有效数据捕捉率≥80%(以3个月为考核周期,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2.2仪器的准确度和精密度采用经国家认可的质量控制样品对仪器进行测试。选择仪器检测范围内的高、中、低三种浓度的质控样,分别对仪器进行连续6次测试,根据测定结果计算仪器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各监测项目验收标准见表3。准确度以相对误差(RE)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RE(%)= ×100式中: ——质控样品6次测定平均值;c——质控样推荐值。精密度以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计算公式如下:RSD(%)= 100式中: ——同一实际水样每次测定值; ——同一实际水样n次测定平均值;n——同一实际水样测定次数。2.3比对实验对所有项目进行2天,每天6对数据的比对实验。比对实验样品按照国标分析方法进行实验室分析,其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与仪器的测定结果相对比。通过计算水样12对数据相对误差绝对值的平均值(A)来判定比对实验的好坏。各监测项目验收标准见表3。2.3.1比对实验方法表1 比对实验规定监测分析方法序号项目比对实验方法1水温水温计法(GB13195-91)、现场监测2pH玻璃电极法(GB6920-86)、现场监测3电导率电极法(HJ/T 97-2003)、现场监测4浊度分光光度法(GB13200-91)、现场监测5溶解氧便携式溶解氧仪法、现场监测6高锰酸盐指数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11892-89)7氨氮钠氏试剂比色法(GB7479-87)8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89)9总氮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11894-89)10挥发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11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7-87 )12生物毒性发光菌法(《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13氯离子离子选择电极(《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14藻青蛋白荧光法(《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15叶绿素a荧光法(《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注:参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表2 监测项目缩写、单位与位数序号项目名称缩写单位小数位数1水温T℃12pHpH无量纲23电导率ECUS/CM04浊度TBNTU05溶解氧DOmg/L26高锰酸盐指数IMnmg/L27氨氮NH3-Nmg/L28总磷(以P计)TPmg/L39总氮TNmg/L310挥发酚Phemg/L311六价铬Crmg/L312生物毒性013氯离子Cl-mg/L214藻青蛋白个/mL015叶绿素aug/L1溶解氧的单位为mg/L,如果仪器输出单位为饱和率(%),则需按下式换算。DOmg/L=DO%×(-0.********t3+0.006708t2-0.38797t+14.5346)/100其中:t为水温,单位℃。2.3.2 比对实验步骤a.水样采集与处理原则上,比对实验应与自动监测仪器采样相同的水样;若仪器需要过滤水样,则比对实验水样可采用相同过滤材料过滤(但不得改变水体污染物的成分和浓度)。采样位置与自动监测仪器的取样位置尽量保持一致。b.采样频次与样品测定实际样品比对实验连续2天进行。每天于自动监测仪器采样时采集6次,每次采集1个水样,用于比对实验分析。同步记录自动监测仪器读数。比对实验样品取平行样测定。将比对方法的每次测定结果平均值与自动监测仪器的测定结果填入附表中。附表中测定误差的计算见下式:式中:χi——自动监测仪器测定值χl——比对方法的测定值(平均值)2.3.3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比对实验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严格按计量认证的有关要求进行。表3 监测项目比对实验验收标准序号项目准确度精密度比对实验1温度————±0.5℃2pH±0.1 pH±5%±0.5pH3溶解氧————±15%4电导率————±15%5浊度±10%±5%±15%6氨氮±10%±5%±15%7总磷±10%±5%±15%8总氮±10%±5%±15%9高锰酸盐指数±10%±5%±15%10挥发酚±10%±5%±15%11六价铬±10%±5%±15%12生物毒性————±15%13氯离子±10%±5%±15%14藻青蛋白————±15%15叶绿素a————±15%16气象七参数需提供计量检定证书,费用中标方自理。17水位计需提供水文部门的比对报告,费用中标方自理。备注:表中未注明的按标书中规定的仪器性能要求。3系统验收标准3.1集成系统验收标准表4系统验收标准序号内容验收标准1系统功能招标文件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2采水装置招标文件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3预处理装置招标文件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4控制系统及集成技术招标文件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5集成辅助设备及系统招标文件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6自动留样器招标文件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3.2数据采集、通讯及组态软件验收标准表5数据采集、通讯及组态软件验收标准序号项目验收标准1通讯方式现场维护采用电缆直线连接,远程通信采用宽带发送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及短信发送至用户手机,软件为网络版2参数及结果贮存按24次/日统计,可贮存2年以上数据3数据采集、传输精度最大误差不超过1%4断电保护功能有后备电源作补充,保证数据不丢失5生成报表根据设置的分析周报或按每2个小时统计1次结果。可以选择不同时间段、默认时间段、完全时间段的结果三种方式调用数据,具有导入、导出功能,具有查询功能,使用方便6历史曲线分析对任意时段内单个或多个分析项目的结果可以作历史曲线分析或相关性分析7系统当前工作状态样品测定瞬时值、仪器状态值、当前报警记录、分析日程、内置控制器内存等等8报警记录包括电源断电报警、故障报警、异常值报警等9远程设置与控制可以实现远程设置与控制10系统主叫功能系统自动地向远端发送超标报警信号或分析结果11软件升级扩展分析项目容易,使用方便 附件2: 福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合同书委托方: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签订地点:福州市受托方:签订日期:鉴于委托方委托 对《运行管理及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受托方 中标。现依据招标投标等相关文件的内容,经委托方和受托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事项的内容和范围1.对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原厝部分设备日常运行管理,每日上午9:00前向委托方提交前一天自动监测报告结果及水站运行情况报告;每周一上午12:00前向委托方提交前一周的周报表。2.对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取水系统(包括浮筒和水泵的固定和升降设备)、预处理系统、控制系统、数据记录和传输系统(包括电脑、打印机、MODEN、UPS)、仪器仪表及其它辅助设备进行维修维保。3.对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土建部分(包括站房、栈桥、浮船、护坡、水泥路、内装饰、围墙、广告牌、绿化、水电、防雷设施等)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维保。4.对福州环境监测站数据监控中心服务器和软件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在线数据及时、准确的上传委托方。5.对福州环境监测站数据监控中心系统升级,软件具体功能如下:(1)GIS MAP功能。(2)基于国标HJ/T 212-2005协议扩展了相关内容已实现仪器日志、标样核查等功能,具备仪器日志、维护纪录、标样核查等数据存储和解释功能。(3)通信系统具有断点续传的功能,可将接收到但未入库及未成功向中心管理平台发送的数据自动补传。(4)具备自动保存原始协议包的功能,并可将原始协议包手工导入通信系统,通信系统可将导入的数据自动入库。(5)具有第三方评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包括并发数、吞吐量等内容。(6)确保原始数据真实可靠,异常数据报警,无效数据标注;经授权可进行无效数据剔除并另存有效数据文件,可用EXCEL导出,并可实现有效数据统计和图表绘制。(7)具有超标报警功能,可生成超标报警事件流,通过短信报警,短信报警设备由运营商提供。(8)通信系统具备防黑客攻击功能,能对现场端监控点进行通信权限管理。(9)开放式通信协议。(10)以小时值、日均值统计生成任意时段报表,以月均值统计生成年报、以周均值统计生成月报、以日均值统计生成周报、以小时值统计生成日报;每种报表都可以自动统计出均值、最大值、最小值、各类水质所占百分比、超标率。 二、价款和期限1.合同价款:叁拾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0元。最终的结算价款由委托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考核后确定。2.委托期限:12个月。三、总体要求1.在委托运行管理期间,受托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本着为委托方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水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使其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既要及时维修水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运行管理需满足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文件《福建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2.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受托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受托方应办理建筑物、设备的财产保险,费用由受托方自理。3.除不可抗力外,受托方如果不能达到上述1、2款的总体要求,委托方则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合同的履行,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终止前三个月的运行管理及维修费总额。4.若受托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指标高于本合同的,则按投标文件执行。四、具体要求1.考核指标(1)有效数据捕集率每个水质自动站每天每个参数捕集到日报要求的12个数据并及时、准确的上传到委托方数据监控中心方为数据采集有效。以单站单参数考核,每周有效天数不少于日报要求的5天(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若遇到停电、仪表故障等原因不能满足日报要求的,受托方必须派人进行人工采样分析,分析结果报给委托方,如果不具备监测项目分析能力的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分析并出具报告,费用由受托方负责,进行人工采样分析的人员必须具备环境监测上岗资质。有进行人工采样分析,每少一天每参数扣100元;没有进行人工采样分析,每少一天每参数扣200元。以半年度计算,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以单站单参数考核的每周有效天数少于5天的次数超过10次,即中止与运行管理公司的合同。合同签订日期起每3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四期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每期考核各水站有效数据捕集率≤90%的扣3000元,年度考核各水站有效数据捕集率≤92%的扣5000元。(2)开机率避免为了降低监测费用,出现人为停机的现象,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每半年出现24小时以上的停机次数应少于12次。同一时段整个系统停机或单个参数停机只计1次,每36小时计1次,半年内超出12次的每站次扣1000元。若确实需要停机,需提前报告,抽查发现未报告的每站次扣3000元。(3)数据质量要求发现1次假监测数据,扣5000元;发现3次假监测数据,即辞退运行管理公司。运行管理公司对水站应实施“日监视、周检查、季比对”的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白岩潭水站每周进行1次标准溶液核查,考核结果次周一报业主单位;光明港和山仔水站每月进行1次标准溶液核查,考核结果逢月末报业主单位。仪器标准溶液核查没有进行的,每站每参数每次扣除100元。要求运行管理公司每季度考核1次水站仪器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考核结果逢季度末报业主单位。仪器性能考核工作没有进行的,每站每参数每次扣除200元。要求运行管理公司每月对仪器进行1次比对工作,比对结果每月末报业主单位。比对试验没有进行的,每站每参数每次扣除200元。委托方每年对水站进行不定期的仪器性能考核及数据比对工作,发现不合格的,每站每参数每次扣除1000元;上级监测站对水站进行仪器性能考核及数据比对工作发现不合格的,每站每参数每次扣除5000元(水站仪器性能考核及数据质控要求见附件A)。(4)水质污染事件及时报委托方受托方发现水站出现异常数据,要具体分析是仪器故障还是水质污染。确定是水质污染事件的,要以环境监测快报的形式及时报委托方,并留样备查。出现水质污染事件没有报业主的,每站次扣除1000元。2.维修维护要求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中所有仪器设备(仪表、水泵、控制柜、PLC、稳压器、工控机、仪器防雷设施等)和数据传输软件及免费升级的部分皆为维修维护范围,其所有设备的损坏皆由受托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用于维修的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2)设备(含辅助设施)发生故障(或损毁),受托方应在36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处理。否则委托方可另行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处理,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3)受托方累计3次未能及时履行维修责任,委托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受托方还应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4)站房、栈桥、浮船、护坡、水泥路、内装饰、围墙、广告牌、绿化、水电、防雷设施等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其损伤、损坏由受托方负责更换或修复;受托方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而影响系统运行或造成不良影响时,委托方可另行更换或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受托方应保证防雷设施每年检测1次,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委托方提交有资质部门提供的各站点防雷设施的检测报告。3.管理要求(1)受托方拥有管理自主权,没有对外经营权,不能委托第三方管理。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能利用本项目资料对外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2)受托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委托方提出的操作规范,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方的指令、检查和考核。(3)受托方承担仪器设备的保管、安全、消防责任,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专职看守人员,配齐专用安全、消防等器材,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如有丢失或损坏,受托方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遇到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提前做好防范工作。(4)不论何时受托方应承担对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许可受托方不能向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传递、泄露监测数据,否则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3个月的运行管理及维修费柒万伍仟元,并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委托方可以终止本合同。(5)受托方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各项运行管理和维修维护均应记录,按时将资料(包括实验室比对、标准溶液核查、准确度和精密度考核、仪器检查维护及维修记录等)提交委托方存档。各监测子站的自动监测原始数据、日报、周报、月报报表,每季度刻一次光盘交给委托方,并定期整理计算机硬盘数据。委托方检查发现记录、档案不健全或没有及时报委托方的,每站次扣200元。(6)受托方在福州市应备有一整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含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仪等)的备机,当仪器设备出现重大而短期无法修复的故障时,在48小时内予以免费替代。原设备维修完毕后恢复其正常运行。(7)本项目所需员工均由受托方负责派出。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应符合投标时拟派人员要求。受托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用人用工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委托方对受托方员工人身安全、劳资纠纷概不负责。(8)受托方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对本项目财务管理进行单独列账核算。(9)本项目运行管理制度、监测参数的增减和分析方法的变更需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受托方派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中途更换应告知。(10)上级领导参观视察时受托方要协助做好接待工作。委托方要改造、升级监测系统或开展相关科研工作时受托方有义务配合工作。固定资产的增添、外购及维修费用支出情况向委托方报备。4.系统升级改造按照受托方投标文件项目改造和升级方案,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1)新增服务器1台;(2)监控软件功能升级;五、费用与支付1.受托方承担的费用水电费、通讯费、网络费、试剂费、标样费、旅差费、值守人员费、人工采样、分析费用、运行期间的仪器考核和比对费用、水站仪器设备及配套装置的修理费、更换零配件费用、仪器调试费、送修费、巡检费、土建部分管理和维修费、财产保险费、防雷检测费、相关的税金及其它费用。本项目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是委托方,费用由受托方支付。未办理财产保险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理赔的部分由受托方负责赔付。2.委托方支付的费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费用分4期支付,采取管理费与考核挂钩的办法。委托方将按招标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的考核指标对受托方进行考核,根据各水站考核情况支付费用,在每个季度开始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费用,受托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六、交接工作(1)合同生效后10天内,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运行管理工作计划。(2)合同生效10天内,委托方向受托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3)1年期满后10天内,受托方向委托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受托方应保证全部财产完好,并能正常运行。七、违约责任1.受托方如果将本顶目转包他人,委托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3个月的运行管理及维修费75000元。2.除不可抗力外,受托方如果不能按期达到本合同的具体要求,委托方则按规定扣除相应的运行管理及维修费。3.受托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应提前2个月通知委托方,并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3个月的运行管理及维修费75000元。4.委托方应及时支付运行管理及维修费用,每延误7日,按照应付费用的5‰支付滞纳金。八、重要说明1.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本合同项下受托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各项考核扣款,委托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受托方的最近一笔合同价款中相应抵扣。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补充。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日起生效。委托方: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受托方:单位地址: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四章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订立遵循《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号:甲方(采购人):签订地点: 乙方(中标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榕财采计 号,甲方委托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数 量单 价总 价 交货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包括货物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4、付款方式与条件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作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1)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该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付款方式要记得写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货物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7、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8、质量保证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9、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a.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b.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违约终止合同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其他约定(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3)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目 录投标文件由下述两个部分组成:(一) 开标一览表(二) 技术部分(1)货物说明一览表(2)技术规格偏离表(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若有)(4)所投产品的彩页资料(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三) 资格证明及符合性证明部分(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供货范围清单(4)商务偏离表(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需要,请提供)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6)售后服务承诺书(7)质保承诺书(8)安装、技术培训计划(9)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的资料(10)业绩(11)招标服务费承诺书(12)投标保证金(13)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四)附加分(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2)福州名优地产品优惠明细表(3)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品牌/型号/产地数量报价(现场交货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付款方式备注合同包总价(与以下投标总报价相同)其中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其中属福州市政府地方名优地产品金额该合同包投标总报价(含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及福州市政府地方名优地产品金额)大写: 人民币 (¥: )注:1.此表内容应当与电子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投标人代表签章:日期: 投 标 文 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1、货物说明一览表(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详细性能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2、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为使评标专家准确理解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投标设备的实际逐条进行说明,不可简单复制。投标人代表签章: 日期: 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若有)4、所投产品的彩页资料5、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有要求的材料?投 标 文 件资格证明及符合性证明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1、投 标 书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 商务部分(2) 技术部分 (3)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提交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即 (中文表述)。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则同意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月 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招标文件编号:_______货币单位:_______1报价货物合同包/品目号2货物名称3原产地/制造商4数量5技术服务费6安装调试费7检验费8运输费用9保险费用10报价价格出厂价现场交货价11合计报价价格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包/品目号。2.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3.此表第11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4、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5、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供货范围清单说明: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如果有的话)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章: 日期:4、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代表签章: 日期: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投标人代表签章: ②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C.成立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D.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 其中 国家资本:________________ 法人资本:________________个人资本:________________ 外商资本:________________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________________(2)流动资产合计: ________________(3)长期负债合计: ________________(4)流动负债合计: ________________F.最近损益表(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________________(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________________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3.4。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 日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章:日 期: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2011年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章:日期: 6、 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项目内容详细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7、质保期承诺书(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质保期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投标人代表签章:日期: 年月 日 8、安装、技术培训承诺书(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安装、技术培训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投标人代表签章:日期: 年月 日9、投标人应交的其它资料(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要求的资料) 10、业绩 11、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榕财采计[ ] 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日 期:12、 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粘贴)13、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一、基本信息:投标人全称(打印并盖章):投标的招标文件编号:品目包:截标时间(开标时间): 年月日投标保证金缴交日期: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元整) 缴交方式:汇票 ,银行转账 。(勾选其一)帐户名称:开 户 行:帐号:公司所在地:省 市 县 投标代表: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二、结算及退还投标保证金说明如我公司中标,请贵公司在我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后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我公司帐户;如未中标,则请将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其他有关事宜(如履约保证金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注意事项:1、以上内容应详细填写,不可简化;2、现金缴款(个人或单位)和汇票,需将原件交于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以开具收款收据。3、若投标人持有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的原始收款收据,则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收回原始收款收据后退还投标保证金。4、请在开标当天,将本表与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同时递交给收件人。5、未能及时缴交本表以及填写相关信息而致未能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 时间:年月日四、附加部分(1)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如有的话)合同包行次清单产品名称金额12123456合计7本合同包报价8占本合同比率(%)9价格扣除金额注:1、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2、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3、此表的行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动或顺延。4、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2)福州名优地产品加分明细表123457合同包目录产品名称金额本合同包报价占本合同比率(%)相应加分合计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目录内产品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3. 栏目7为同一本合同包内福州市名优地产品报价总价×10% 。4.以上属福州名优地产品的须提供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5.计算价格扣除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福州名优地产品证明文件(3)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若有,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123456789合同包品目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全称投标报价(元)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元)价格扣除后金额(元)本合同包小计本合同包小计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时, 投标人应按品目号详细填写。2、栏目8=栏目7×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3、栏目9=栏目7-栏目84、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5、以上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将不予评审优惠。6、若所投的产品不具备此类评审优惠条件,本“中小价格扣除明细表” 不必填写。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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