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皖18技第92号案件委托评估事项公告
(2021)皖18技第92号案件委托评估事项公告
(2021)皖18技第92号案件委托评估事项公告 |
2021年11月01日 16:16 |
本院专业机构信息库内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本院执行庭已将(2021)皖18执恢23号执行案件移送我中心,要求对被执行人与他人共同共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巨峰路1589弄66号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293.65㎡(房屋类型为花园住宅,总层数为2层,混合结构,2002年竣工);宗地独用面积为682.71㎡,请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报价,本院将结合报价情况随机摇号确定评估机构,现将具体评估目的、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 1、评估目的: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对评估标的物作出价值评估,为拍卖该资产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2、评估要求:估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报名机构需承诺在接受委托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委托任务; 4、报名机构对上述不动产的评估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评估、出差等所有费用,以“元”为单位); 5、如报价机构超过5家,取承诺最高收费最低的5家摇号确定1家首选机构、2家备选机构。如报价机构为3-5家,在所有报价机构中摇号确定1家首选机构、2家备选机构;如低于3家机构报价则流标; 6、因本院2021年新建的信息库尚未启用,本次报名面向本院2019年建立的信息库内房地产评估机构。 7、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上午8时止; 7、报名材料:填写“参加XXX案件评估事项专业机构申请表 ********142@qq.com%E9%82%AE%E7%AE%B1%E3%80%82%E4%B8%8D%E6%8E%A5%E5%8F%97%E5%85%B6%E4%BB%96%E6%8A%A5%E5%90%8D%E6%96%B9%E5%BC%8F%E3%80%82">”,按要求填写内容并盖公章(未盖公章无效),发送至********42@qq.com邮箱。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8、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联系:张军,****-*******;魏梦辰,****-*******; 9、报名表参考模板附后。 我中心将于2021年11月8日组织摇号,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确定本案的首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并予以公示。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拍卖中心 2021年11月1日 |
标签: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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