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一级公路兴安盟境内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S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一级公路兴安盟境内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S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一级公路兴安盟境内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S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一级公路兴安盟境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1]20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S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盟市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代理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第五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白音华至霍林郭勒一级公路上,经亿城煤矿、四号矿、镜湖、宝发煤矿、哈日努拉、桃合木、阿力得尔牧场、树木沟、杨家屯,终点止于阿力得尔,与S203线乌兰浩特至零点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75.104公里,其中兴安盟境内141.541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K0+000~K39+052.82、K125+284.959~K177+043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K39+052.82~K125+284.959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第五标段,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路线交叉等工程,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
监理标段 施工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总监办 驻地办
HAXZJ HAXZD-3 HAXTJ-5 K85+200~K97+700 12.5 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路线交叉。大桥2座、小桥7座、涵洞14道、分离立交1处(主线下穿)。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4年 4 月,土建工程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本标段进行投标: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在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级的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受此限制);
③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④在最近5年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同时满足a.累计成功完成过至少30公里(新建全幅)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b.累计成功完成过至少30公里(新建全幅)一级或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在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级的投标人,已在S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一级公路兴安盟境内及通辽市境内土建工程施工第一次招标过程中获得两个标段中标资格;
②除“AA”级以外的投标人已在S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一级公路兴安盟境内及通辽市境内土建工程施工第一次招标过程中获得一个标段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201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确定为D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资质名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2 月10日至2014年 2 月1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当投标人与其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但须提供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报名事宜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3 月10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必须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人民币3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3月6日17:00 (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6.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
邮 编:010020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
电 话:****-*******
邮 编:13740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S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078号九层
邮 编:41000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邓先生
网 址:http://www.hntp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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