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辽宁省分公司2021年营口市防洪预警预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中国铁塔辽宁省分公司2021年营口市防洪预警预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辽宁省分公司2021年营口市防洪预警预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07-07-04A-2021-D-D2326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39个站址的影像采购设备及3年期的影像采集服务、传输服务、维护服务、挂载服务等。预估含税采购金额为366.13万元。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产品/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交货/服务地点 |
1 | 服务 | 项 | 1 | 6% | 营口市 |
本项目交付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完成工程建设。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66.13万元(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针对其他组织可选用: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2.4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2.6 投标人企业信用良好,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被行政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在全国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曝光台公示被列为黑名单的公司;
10)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 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
4.2 获取方式:
4.2.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4.2.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并下载比选文件(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2.4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4.2.5招标文件费用: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3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B1-312办公室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B1-312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 ://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营口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
大街西86甲号 软件园B1-312
邮编:115000 邮编:110000
联系人:季嘉航 联系人:李琦莹、陈勇刚、谭晓龙
电话:/ 电话:188*****63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jijh@c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gcmclntt22@163.com
网址:http://www.tower.com.cn 网址:http://www.gcmc.cc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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