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连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17: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泓武招标 | ||
预算金额 | ¥71.8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倩、姜欢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电话:****-********;邮箱:fjhongwu@163.com |
连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连江县公安局委托,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2]HW[GK]*******、连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连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HW[GK]*******
项目名称:连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83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718300元
投标保证金:718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503-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7183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01 16:55至2021-11-16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23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公安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fjhongwu@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倩、姜欢乐
电 话:电话:****-********;邮箱:fjhongwu@163.com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021-11-0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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