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环保进水在线检测仪表询比采购公告-公告通知
紫光环保进水在线检测仪表询比采购公告-公告通知
紫光环保进水在线检测仪表询比采购公告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询比价采购一台进水水质在线检测仪表,欢迎国内有意向投标人前来投标。
1. 询比价条件:该项目已具备询比价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询比价范围及要求
2.1.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所供仪器量程需覆盖下表中监测项目的量程要求并量程可选,保证各监测项目相应的准确度。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量程(mg/L) | 数量(套) | 使用地点 | 品牌 |
4 | 总氮 | 符合:HJ353-2019 、HJ/T 102《总氮(TN)水质自动分析仪》标准 测定原理: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 0-80 | 1 | 遂昌进水 | 泽天、聚光、爱谱泰科 |
备注:
1、水质分析仪表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或“计量器型式批准证书”及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仪器适用性检验报告。
2、水质分析仪表使用前须通过当地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的比对试验,试验合格后协助通过仪表的验收。取得上述许可、检验、认证过程中所需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要求供货商承诺免费提供试剂配方。
2.2采购供货要求:
(1)交货期:20 天内(含安装调试)。
(2)质保期: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交货地点:下属需求子公司指定地点。
(4)报价人报价所供设备满足设备使用地的动态管控的要求,报价需包含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部分管路的安装)以及安装调试所需试剂、并协助做好数据的上传中控和环保平台工作。
(5)询价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减少或增加货物和服务数量作为最终授标设备和服务;报价人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3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诚信经营,2018年以来无违反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国内法人单位;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需要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经销商需有仪表仪器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价文件要求
4.1报价方应完整地填写询价文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原产地、数量、材质、主要设备(及部件)的质保及使用寿命及单价、总价等内容。
4.2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含所供设备的价格(含所供设备发运至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服务、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等);
4.3投标方报价时需考虑付款方式按照50%的预付款、45%的调试款及5%的质保金(除耗材及易耗品外的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后两年期满后支付)。
5. 询比价文件的递交
5.1询比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11:00)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10楼。可邮寄。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杭钢集团招报价平台(http://bid.hzsteel.com)公布。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地点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9. 其他事项
9.1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若发现其他报价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报价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监审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联系人:周先生。
9.2本次开标为非公开开标,不邀请各报价人参加,紫光环保纪委或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采购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中标单位。
9.3中标单位在其报价有效期内且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而不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将该报价单位列入我司的黑名单库,永远不能参加我司该类项目采购报价。
10. 采购方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卢女士电话:****-******** 邮箱:lufl@zze.com.cn
技术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
9.2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10楼。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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