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16:48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1 鹏城国际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项目名称: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项目依据《丹东市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款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本次采购符合该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同意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组成员名单:谷智盈、苏栩烨、卢立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翔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02日 至 2021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1 鹏城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姚先生、****-*******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1 鹏城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联系方式: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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