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采购单位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1日16:48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1 鹏城国际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项目名称: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沈阳市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媒体投放丹东旅游宣传广告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项目依据《丹东市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款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本次采购符合该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同意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组成员名单:谷智盈、苏栩烨、卢立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翔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02日 至 2021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1 鹏城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姚先生、****-*******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1 鹏城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联系方式:蔡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广告项目 媒体投放 大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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