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观光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观光车(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GPZFCG[2014]020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2-10 10: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附件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4-02-10 10:30到2014-02-19 17:30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4-03-05 09:30
开标时间 2014-03-05 09:30
投标地点 高坪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 高坪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2014-03-05 09:30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2*****94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刘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2*****944

GPZFCG[2014]0206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观光车(第二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国?四川?南充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印制二O一四年 二 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7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30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31第六章评标办法…………………………………………………32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38第一章投标邀请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观光车(第二次)项目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GPZFCG[2014]0206二、招标项目: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观光车(第二次)。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观光车(第二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非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六、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4年 2 月10日至2014年 2月 19日9:0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如不是企业法人,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介绍函”。上述要求和证照要同时具备。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 3月 5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高坪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十、投标保证金:壹万。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采购人: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2*****944十三、采购代理机构: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邮编:637100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 2月10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 购 人: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名称: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高坪区清溪路87号(高坪区财政局内)联系人:刘女士电话(传真):****-*******3采购项目名称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观光车(第二次)4 采购文件编号GPZFCG[2014]0206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6最高限价85万元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按招标要求进行验收。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2条)。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获得招标文件起的七个工作日内。14 分包履约 不允许分包履约。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 月 5日上午 9:30 时。1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18投标保证金金 额:壹万元整(在招标人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与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一致,并由招标人盖章确认)交款方式:本地采取投标单位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拒绝现金进账。收款单位: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南充市商业银行清溪支行银行账号:****************82交款截止时间: 2014年3月 3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9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0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1投标文件份数及时间标注资格证明文件1份;正本 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2份;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投标文件内的投标日期必须与开标日期一致(年月 日)22投标文件的装订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分别封装在四个密封袋内。23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日期);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4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截止日期)。2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高坪财政局二楼会议室2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7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南充鹏来兴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条件;(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5)招标项目及要求;(6)评标办法;(7)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必须是打印体,不接受手写体报价)。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7)投标人2011、2012年度财务报表,近期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8)非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复印件。(9)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10)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1)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12)商务应答表;(1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注: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必须随身携带备查。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形式。1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出具的收据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出具的收据全额退还。1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18.5投标文件内的投标日期必须与开标日期(年月日)一致,否则作为无效投标。1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7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日期)。19.2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应分别封装于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日期);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不得到投标现场进行密封包装。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监标人员和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监标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要求重新组织招标。25.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26.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分包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八、售后服务1.从用户起购车之日起一年(以开票日期为准)或汽车行驶20000km(以实际行驶里程为准)按整车零部件及总成的不同特点划分其质量保证期,最长的期限为一年或20000km,以时间和里程任一条件超出均为超出质量保证期。2.可向用户提供备胎壹个、随车工具壹套。3.“质保”期间用户在正常使用时,出现故障的处理:售后服务人员或特约维修服务站将在12小时内提供免费的上门服务;“质保”后用户在正常使用时,出现故障的处理:售后服务人员或特约维修服务站将在12小时内提供有偿的上门服务。4.“质保”期间,售后服务人员或特约维修服务站按服务手册要求对货物进行免费上门跟踪保养、维护维修;“质保”后售后服务人员或特约维修服务站对货物进行有偿上门的跟踪保养、维护维修。5、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九、支付货款32. 申请支付32.1、货物(设备)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余款。32.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十、质疑和投诉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期:三、制造商家授权书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号“ ” 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日期: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四、开标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万元)投标总价 (万元)交货时间备注报价合计(万元):大写: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用打印体报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第XX包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 数量 单价金额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3、“分项报价明细表”需用打印体报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六、商务应答表招标编号: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招标编号:序号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7、非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8、投标人2011、2012年度财务报表,近期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10、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必须随身携带备查,如果评标委员会需现场查验其原件,而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观光车(10台)技术参数1)动力系统:465Q型发动机,总排量1.05/L,额定功率38.5/5200(KW/R/MIN);2)传动系统:前驱式,斜齿常啮合式变速器,5前1倒,手动机械式;3)油箱容积:L/30;4)乘员人数:10人/座(全封闭、可拆卸);5)制动系统:前碟后鼓式,轿式手刹。 第六章评标办法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要求;(3)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4)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打*号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投标人社会责任等。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综合评分明细表4.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2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因素权重评审依据价格40%价格得分=(有效最低投标价格/有效投标价格)*40(有效投标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技术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38%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8分;优于招标文件的可加分,每项加1分,最高加10分;非实质性负偏离扣分,每项扣1分,最多扣10分业绩4%投标产品2011、2012年度销售业绩计算,销售金额排名第一得4分、排名第二得3分、排名第三得2分、排名第四得1分,排名第五及以下不得分。(以销售合同为准)财务状况2%根据投标人近两年(2011年度、2012年度)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主要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进行评价,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信誉5%产品获中国名牌或优质产品称号等荣誉得2分;获得其他证书加1分,最多加3分。节能、环保2%投标产品获得国家权威部门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1分,环保产品得1分。没有不得分。(以国家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服务5%完全满足招标售后服务要求的得2分;售后服务优于招标要求的,每一项加0.5分,最多加2分.投标人在南充市辖三区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得1分,没有不得分社会责任2%对员工的社会保障1分,其他社会责任1分(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5、 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2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6.2.3 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4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6.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6.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6.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6.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7.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7.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7.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7.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7.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7.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2013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货物(设备)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余款。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从用户起购车之日起一年(以开票日期为准)或汽车行驶20000km(以实际行驶里程为准)按整车零部件及总成的不同特点划分其质量保证期,最长的期限为一年或20000km,以时间和里程任一条件超出均为超出质量保证期。2.可向用户提供备胎壹个、随车工具壹套。3.“质保”期间用户在正常使用时,出现故障的处理:售后服务人员或特约维修服务站将在12小时内提供免费的上门服务;“质保”后用户在正常使用时,出现故障的处理:售后服务人员或特约维修服务站将在12小时内提供有偿的上门服务。4.“质保”期间,售后服务人员或特约维修服务站按服务手册要求对货物进行免费上门跟踪保养、维护维修;“质保”后售后服务人员或特约维修服务站对货物进行有偿上门的跟踪保养、维护维修。5、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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