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朋普镇新车村委会新房子小组村级活动场所修缮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朋普镇新车村委会新房子小组村级活动场所修缮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朋普镇新车村委会新房子小组村级活动场所修缮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朋普镇新车村委会新房子小组村级活动场所修缮提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弥勒市朋普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云启招(2021)-56号,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施工承包范围
1.1项目实施地点:朋普镇。
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朋普镇新车村委会新房子小组村级活动场所修缮提升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建设资金:560014.88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计划工期:60天
1.6施工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1.7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
2.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
2.5省外企业需要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函【2019】18号文件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2.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近三年无重大的工程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公司账户未被冻结,可正常使用。
2.8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3个(2018年至今有3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请供应商于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公休日及地方性节假日正常休息),法人或项目经理持介绍信在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市人口计生局办公楼一层)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还需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 (5)拟任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地点为: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市人口计生局办公楼一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7.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1.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朋普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市人口计生局办公楼一层
联系人:马玲娜
电 话:150*****769
传 真:****-*******
2021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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