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坝头民族村民委员会坝头村村中巷道整治及节点改造招标公告

南阳镇坝头民族村民委员会坝头村村中巷道整治及节点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坝头村村中巷道整治及节点改造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寿宁县南阳镇坝头民族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寿宁县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1日17: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预算金额¥98.817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460
采购单位寿宁县南阳镇坝头民族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寿宁县南阳镇坝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138*****460
代理机构名称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先生:187*****260
附件:
附件1*******A083CCF31D9F0" target="_blank">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坝头村村中巷道整治及节点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JSCG[2021]-013

项目名称:坝头村村中巷道整治及节点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坝头村村中巷道整治及节点改造

1(项)

988177

988177

9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不适用。(2)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3)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方式:供应商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至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购买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南阳镇坝头民族村民委员会

地址:寿宁县南阳镇坝头

联系方式:张先生:138*****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

联系方式:林先生:187*****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38*****460

标签: 整治 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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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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