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公安重点人员管控(“滨控”)平台项目(不见面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公安重点人员管控(“滨控”)平台项目(不见面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G********3
2.项目名称:滨海公安重点人员管控(“滨控”)平台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98万元。
5.采购需求:滨海公安重点人员管控(“滨控”)平台项目,包括:人员管理、人员管控、人员可视化档案、群体管理、预警管理、核查指令、图上管控、统计分析、工作值守、门户建设、综合管理、APP建设、资源对接等。具体软件子目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包括软件的研发、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项目地点:滨海县公安局。
9.质量标准:合格。
10.质保期:5年,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日8时至2021年11月5日18时止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GjXCtT-bavxQTWUERl8FQ提取码:1111
3.投标人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薛建军、手机号:131*****111)。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43@qq.com。
3.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五、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质保期期满后(扣除违约金如有)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余款(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质保期满后如需中标单位继续提供质保的,另行签订协议。
七、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公安局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迎宾西路1号
联系人:蒋警官187*****88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轩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宝丰商博城4栋501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建军131*****111
电子邮箱:********43@qq.com
滨海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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