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法制大队保洁(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法制大队保洁(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法制大队保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号金华-尚东国际二幢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XR-磋商-********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法制大队保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1、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有物业服务经营范围;2、配备保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1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号金华-尚东国际二幢207室
方式: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发送至代理单位邮箱(********@qq.com),并到代理单位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所需携带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号金华-尚东国际二幢2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号金华-尚东国际二幢2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
联系方式:崇传春 15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昱璇欣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号金华-尚东国际二幢207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3*****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崇传春
电 话: 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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