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仁市扎毛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鹿场鹿产品加工及鹿幼崽粗加工蓄棚建设及购买冷库、冷柜,粗加工设备,鹿血加工设备、鹿饲草料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同仁市扎毛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鹿场鹿产品加工及鹿幼崽粗加工蓄棚建设及购买冷库、冷柜,粗加工设备,鹿血加工设备、鹿饲草料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同仁市扎毛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鹿场鹿产品加工及鹿幼崽粗加工蓄棚建设及购买冷库、冷柜,粗加工设备,鹿血加工设备、鹿饲草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晓成竞磋(工程)2021-050号-001

项目名称:同仁市扎毛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鹿场鹿产品加工及鹿幼崽粗加工蓄棚建设及购买冷库、冷柜,粗加工设备,鹿血加工设备、鹿饲草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同仁市扎毛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鹿场鹿产品加工及鹿幼崽粗加工蓄棚建设及购买冷库、冷柜,粗加工设备,鹿血加工设备、鹿饲草料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2年3月底完工;(包括前期准备、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若查询无果提供相应截图);
6. 其他资质条件: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3)磋商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层

方式: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注:若因疫情防控要求变更磋商时间,具体通知按我公司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注:若因疫情防控要求变更磋商时间,具体通知按我公司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提出如下要求:

(1)各供应商不需要现场报名,均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xc*******@126.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马女士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971-*******,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各投标人。

(2)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现场递交(递交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磋商响应文件,也可邮寄磋商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青海晓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楼),收件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971-*******,开评标当日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注:供应商完成纸质投标响应文件装订后,将密封完好的投标响应文件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如在邮寄过程中,由快递公司造成的投标响应文件遗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有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响应文件,邮件外封(快递公司的封皮)均需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除去快递公司外封,里面的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无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后果自负。邮寄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前(以邮寄文件送达接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邮寄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送达邮寄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后果自负。邮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付,招标代理机构不收到付件。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未按规定隔离观察满14天的,不得参加现场评标活动。与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所有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佩戴口罩。外省来青的供应商应提供无病史、与病患人员无接触史、经检测无症状的相关证明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仁市扎毛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扎毛乡政府

传真:/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1*****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晓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7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工设备 冷柜 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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