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公安厅机关食堂、浙江庆华饭店有限公司食用油定点配送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浙江省公安厅机关食堂、浙江庆华饭店有限公司食用油定点配送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浙江省公安厅机关食堂、浙江庆华饭店有限公司食用油定点配送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公安厅机关食堂、浙江庆华饭店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浙江省公安厅机关食堂、浙江庆华饭店有限公司、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3个地方进行食堂物资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机关食堂、浙江庆华饭店有限公司食用油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SZFC2021-CS-093
三、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 (万元/年) | 委托单位 |
1 | 食用油 | 1家 | 36 | 浙江省公安厅机关食堂、浙江庆华饭店有限公司 |
标项预算为往年采购量估算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采购需求量为准。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上述标的供货能力,而且有良好的技术力量、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用油经营;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 2021年11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盖公章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qq.com,报名费可直接打到保证金账户(个人打款须注明单位名称及采购编号),磋商文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供应商邮箱;
3、获取地点:通过邮件方式报名;
4、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备注:(1)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2)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项目编号 | SZFC2021-CS-093 |
金额(元) | 7000 |
收款单位(户名) | 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
银行账号 | 3301 0401 6000 9558 480 |
交纳方式及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00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宝石一路3-1号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另行提供响应文件送达回执、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响应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00在杭州市宝石一路3-1号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1、磋商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 | 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杭州市宝石一路3-1号 | ||
咨询事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项目联系人 | 田先生 | 项目咨询 |
十二、采购需求咨询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公安厅机关食堂、浙江庆华饭店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杭州市民生路58号 | |||
咨询事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传真 | 备注 |
采购需求等 | 严女士 | / | /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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