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湖广场立体车位设备、安装及维保招标公告

银湖广场立体车位设备、安装及维保招标公告

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 银湖广场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立体车位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城总部经济区雪松路南;

1.2工程规模:银湖广场共178个车位,其中室外负二正一36个车位,地下室二层升降横移108个车位,简易升降共34个车位;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工 期:设备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后45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质保期和免费维保期为地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预付款,承包方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发货前20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发包方接到付款通知书后到制造厂验货后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货款;设备全部送达现场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质监部门颁发准用证后五日内,发包方再向承包方付合同总价25%的款额;剩余5%的款额待质保期满后十日内结清;

1.7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银湖广场立体车位采购、安装及维保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4.2投标品牌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4.4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安装及维保单位必须为为同一单位;

4.5.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5投标申请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3年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7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中下载,联系电话:****-******** 王成)

4.5.8企业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

4.5.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1月23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4年1月27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为 2014年2月14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友情提醒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城总部经济区雪松路南

联系人:张丽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三楼

联系人:张振

电话:****-******** 158*****2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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