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系统 招标公告

无人机系统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无人机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10-W1012

项目名称:无人机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原大正温泉假日酒店5楼会议室(南溪山医院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1-JL10-W101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包组1

无人机系统

垂直起降复合翼无人机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

50万元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到位

广西桂林市

/

数传、图传

1

30倍双光吊舱

1

地面站

1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招标人或评委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政府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q/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招标人或评委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中无较大数额罚款【招标人或评委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三)发售方式:
发售方式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领取。
发售方式二:潜在投标人通过邮件的方式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指定邮箱(tygbccy01@163.com),邮件主题按“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招标单位在收到证明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同时将证明材料邮寄给招标人(具体地址邮件通知,不接受到付快件),报名资料以招标单位收到的纸质资料为准。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军内单位其他有效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见附件);
8.保密承诺书(见附件);
9.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10.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
11.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政府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q/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提供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查询页】。
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中无较大数额罚款【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页】。
(三)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原大正温泉假日酒店5楼会议室(南溪山医院对面)。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说明:受新冠疫情影响,投标人不可拟派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人员参与投标。桂林地区外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4天内离开桂林地区的授权代表需持截标时间前48小时内检测呈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参加投标,若投标人授权代表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原大正温泉假日酒店5楼会议室(南溪山医院对面)。
八、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助理
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监督人:贾助理
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联系方式:莫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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