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大剧院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重招)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大剧院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重招)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大剧院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重招)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绍兴大剧院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YH2021-09036

三.采购项目名称: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重招)

四.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年金规模

(万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重招)

1

约40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只有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现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

张瑜

高工

同创设计院

2

马良海

高工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3

唐孙阳

高工

绍兴市就业管理局

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

1、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2、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3、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鉴于以上情况,绍兴大剧院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重招)建议变更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论证意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绍兴大剧院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睿颖

联系电话:****-********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梦雯

联系电话:****-********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9/10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年金 托管理 大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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