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电厂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电厂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电厂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与电力有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为满足“十二五”对火电行业的NOx控制要求,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所属电厂进行了脱硝改造。现拟对脱硝改造配套的设备(空气预热器)进行相应改造。
项目实施地点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电厂各自所在地区。
二、招标范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电厂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包括并不限于空气预热器改造的设计方案、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项目清单、改造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资质、资信、业绩及其他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6拥有国内外3台套(含)以上的与所投项目同等类型及相应或以上等级的燃煤火电机组的空气预热器改造业绩(业绩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厂家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4.2报名时间:2014年01月28日~2014年0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报名表需签字盖章,传真至***-********,并同时将填报完毕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扫描PDF格式)发送至zhengaiyong@cweme.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五、发售招标文件:
5.1提出申请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按照具体标段收取编制成本费,发售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有查处的行贿受贿行为和异常作假等劣迹者,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2、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不良表现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资料如与投标资料不符,作废标处理。
报名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收 件 人:郑爱永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zhengaiyong@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北方国际大厦708室
邮政编码:100040
附件一:报名申请表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电厂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发布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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