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1.1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已开工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人对沪昆客专贵州段CKGZTJ-1标段工程建设所需的声屏障进行采购,计划在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本次物资采购工作,采购形式为邀请招标。现发出招标公告,有意向参与投标且符合资质要求的生产商请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预审。招标采购人将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生产商发出招标邀请。
2、采购物资的工程项目概况
2.1沪昆客专贵州段作为沪昆客运专线的一段,是我国《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中“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沪昆通道的西段,是我国铁路网主骨架中的横向通道之一,是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西南内陆地区进行经济辐射的主要轴线,本段经过贵州省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是四川、重庆、西藏等西南省份通往华南沿海及华东、中南地区的主要通道之一,是西南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开发外运的主要通道,也是西南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生命线之一,在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作用巨大。
2.2本段与成贵、渝黔、贵广、黔桂等干线一起构成西南地区的路网主骨架,通过沪昆客运专线的东段和京广客运专线一起形成联结全国的快速客运网络,共同构成西南地区直接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塘发达地区的经济桥梁和交通纽带,是西南云贵地区旅客通往华中、华东各省最便捷的铁路旅客进出省通道。同时沪昆通道串联以贵阳为中心的城市经济圈贵州省主要城市群城际交通的主骨架,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带动区域城市化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2.3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沪昆客专贵州段CKGZTJ-1合同段途径贵州省玉屏县田平镇、大龙镇、平溪镇、新店乡。线路设计速度目标值250km/h,起讫里程DK419+530~DK454 +588,正线全长35.058双线公里。其中:路基长9.926km,32座桥梁长11.62km, 9座隧道长13.52km。
3.采购方式
3.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要求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在2014年2月10日前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座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发到邮箱
********2@qq.com">
********2@qq.com ,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在2014年2月14日前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设备物资部(地址:中国四川眉山市彭山县灵石西路19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0.00元(叁仟元整)。报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现场气动力测试报告、供货业绩)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的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供采购人留存。
3.2报价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采购物资:
4.1物资需求一览表(见附件)
4.2声屏障除招标采购文件外还有设计图纸,设计安装图纸等技术资料,投标人必须派人到采购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及设计安装图纸等技术资料。
4.3声屏障报价包含:声屏障非金属构件及钢结构件采购费用、运杂费、安装费(安装所需的工具、人工费、机械费)、现场装卸费用、物资现场仓储等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产生的所有费用。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声屏障生产商:
5.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执照范围须涵盖声屏障的制造、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5.1.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3000.00万元以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1年-2013年)财务报表良好,不得为亏损企业。
5.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 必须具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安全质量状况稳定;2. 投标单位需通过近三年铁道部组织的现场线上隔音降噪及气动力影响专项试验测试合格报告。投标人的产品必须有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近两年出具的符合TB/T3122-2010《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所有技术标准及本工程技术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钢立柱和透明板需具有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近两年出具的符合TB/T3122-2010《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的450万次疲劳测试报告,需提供2011年以来的三元乙丙橡胶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的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5.1.5供货业绩要求:具备运营两年以上的250KM/H及以上的高铁声屏障供货业绩,运营期间无质量事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履约证明等证明材料)。
5.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估机构出具的不低于AAA级的资信等级,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两年没有合同履约方面的不良记录,不存在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5.2特别声明:
本次招标中如果投标单位不具备生产声屏障钢立柱条件及资质,允许声屏障投标单位外购声屏障钢立柱,但是生产商必须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且不能解除投标单位对钢立柱的质量责任。
5.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执照范围须涵盖钢柱制造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5.2.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1年-2013年)财务报表良好,不得为亏损企业。
5.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具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安全质量状况稳定。
5.2.5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高铁声屏障H型钢立柱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履约证明等证明材料。
5.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估机构出具的不低于AAA级的资信等级,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两年没有合同履约方面的不良记录,不存在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5.2.7以上证明材料在投标时由投标单位一并提供。并出具钢立柱生产厂家书面委托书。
5.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报价。
6、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铁路建设资金,用于支付采购物资费用。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7.2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8.报价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01月24日9:00时至17: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1月25日10:00时,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产权部(地址:中国四川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大厦509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采购会议召开(公开开标)
9.1时间:2014年02月25日10:30时。
9.2地点:会议室(地址:中国四川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10.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眉山市彭山县灵石西路19号
联 系 人:汤理俊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彭山县支行
银行帐号:
****************2992
电子邮箱:
********2@qq.com
邮 编:620860
12.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中国四川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大厦509室
联 系 人:孙山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
********3@qq.com
邮 编: 610000
13.其他具体招标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沪昆铁路声屏障采购招标文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中心
2014年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