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

升级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64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精神,改革执法办案模式,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谯城分局实际,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建设“区域集中、功能完备、衔接流畅、管理集约”的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本次办案区改造包含办公区和办案区。涉及到建设办案区管理系统、手环定位系统及智能化设备应用。包含有接待大厅1间、讯/询问室8间、接待区/人身安全检查/物品暂存1间、信息采集室1间、候问室1间、辨认室1间、醒酒室1间、卫生间/尿检区1间、值班室1间、设备机房1间、等候区1间。

在卫生间门外区域,建设尿毒检测区,完成对涉毒人员进行吸毒检测,并进行标准化改造。

在原有7间讯询问室的基础上,将醒酒室拓展功能,使其具有约束、辨认、讯问功能,共计8间讯/询问室,使该讯问室成为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相关标准的模板。

在原有人身安全检查室的基础上,增加接待功能,进行入区登记,发放智能手环、人员定位卡。

三、采购内容:

(一)设备需求:

1.人员定位系统

使用的定位技术是市面上主流的UWB超宽带定位技术,比RFID拥有更加稳定的使用性能,定位精度高,不会出现窜屋等现象。

涉案人员配备智能硬件设备电子手环,电子手环与案件信息、涉案人员信息关联,电子手环在办案区内的活动轨迹,进入、离开办案区的时间即是涉案人员在办案区内的活动轨迹,进入、离开时间。

2、尿毒检储存柜

尿毒检储存柜,确保尿毒检生物检材恒温储藏。

3.办案区管理系统

入区登记管理:入区事由登记,案件信息关联,人员信息登记,人员身份背景核查,以及手环绑定、发放功能。入区登记支持快速入区和正常入区,快速入区可直接分配房间进入询讯问室,完成审讯后再补人身安全检查和信息采集,正常入区即按流程入区;案件信息关联支持跟警综/执法办案系统对接,并可以进行多案关联;人员信息登记可刷卡、人脸登记,对接人口信息库获取背景信息。

区内执法管理:人员随身物品存取、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询讯问室房间分配。人身安全检查,标注伤情和拍照固定;询/讯问室自动分配空闲房间,功能室led显示屏显示引导信息。

离区登记管理:支持临时离区和正常离区。临时离区可实现轨迹延续;正常离区支持与入区照片实现同一人员比对离区,同时进行电子台账签字,随身物品领取,支持台账电子签字捺印,以及全流程轨迹音视频光盘刻录。

实时轨迹展示:系统能够在3D效果图上展示已绑定手环的人员实时轨迹信息的功能。

功能室分配功能:能够为警员分配功能室,配置功能室使用权限。

台账信息显示功能:系统能够展示办案区台账。

4.讯/询问室审讯设备

审讯办公桌椅、审讯主机、审讯特写摄像头等设备。满足刑事审讯办公要求,可与原有7间讯/询问室审讯设备兼容对接。

5.线材、辅材及售后

本项目建设包含线材、辅材及人工、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采购手环定位系统、指纹捺印签字一体机、审讯设备、办案区管理系统、机房设备等主要产品需提供三年免费质保,含维修维护和现场服务。办案区管理软件要提供三年内免费无条件上门培训、调试、维保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本次采购设备由供货方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如不能满足需方将不予以接收。

2、售后服务方面,在设备平台出现故障后的12小时之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障正常使用,要求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后,承诺在本地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对设备和平台要求终身维护,成交供应商按照市场价格收取人工和材料费。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4、在签订合同之后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工期,未按照合同交付使用的,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每超期一天成交供应商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验收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验收合格的一年内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通知未在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未排除故障,每出现上述一次情况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000元作为对采购人的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设备材料在安装施工之前,经采购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6、违约责任问题,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合同未尽事宜,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8、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将办案区管理系统和省公安厅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等系统对接成功,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相关功能的实现。

9.软件产品可正常使用交付后,成交供应商要提供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数据库账号密码,明确项目免费运维时间及到期后运维的费用标准。同时,在项目建设或运维期间,保证整体功能应免费与前期平台、后期平台升级进行系统对接及数据对接等。

10、软件开放端口,提供免费接入服务。

11、办案区管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获取的所有数据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用于履行合同义务以外用途,不得出售、出租、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由此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纪律,履行公安网数据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安网数据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审计

应当与成交供应商约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免费维护服务及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有必要,成交供应商应当无条件配合实现该政务信息系统与其他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对接。

14、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保证产品原厂质保。

15、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届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所涉及的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办案区管理软件要提供三年内免费无条件上门培训、调试、维保服务。

16、其他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设备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采购预算:

286690元(报价不得高于预算)。

五、项目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使用无问题后20工作日内由采购方组织验收。

六、付款方式:

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决算审计后付至决算价款的95%;质保期满一年,付至决算价款的100%。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其他要求:被市公安局及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人不得参与报价。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2021年11 月 2 日起至 2021年11月8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报价期间报价人如需勘探现场和答疑,请与勘察答疑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含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请潜在报价人根据项目要求的规格、参数等按时进行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见附件2)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王警官(收),177*****896

九、供应商的确定:

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采取最低评价标法确定为本项目的供货人,报价截止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报价人一旦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不能及时按询价相关要求按时供货将取消其供货资格,顺延至下一报价人供货,原供货人将被市公安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取消供货资格。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 王警官,联系电话:****-*******177*****896

勘察答疑联系人:梅警官,联系电话:158*****288

附件:1、需求清单。

2、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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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升级改造 智能化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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