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公告
电梯招标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卫生院、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卫生院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电梯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LSZC-TP2014-03
2、项目名称:电梯
第一包 洪蓝镇卫生院 电梯2台
第二包 东屏镇卫生院 电梯2台
供应商按包投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提供本项目制造商授权函),安装公司具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制造商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投标产品在南京地区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4)投标人投标前须现场勘察,与采购单位联系取得现场勘察证明。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第一、二包分别为人民币伍仟元整。采用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形式,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或保
证金有瑕疵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
5、谈判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供应商下载《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在确认无误后提供谈判文件电子稿,时间:2014年2月11日至2014年2月17日(每天上班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6、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4年2月18日下午13:30至14:00,南京市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二楼开标室。
8、谈判时间、地点:2014年2月18日下午14:00,地点同上,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与谈判。
谈判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
9、采购单位咨询:
洪蓝镇卫生院:刘 荣 151*****286
东屏镇卫生院:陈书杰 159*****200
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系人:梁国才
电话(传真):(025)********
邮政编码:211200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 (行号:********8506)
关于本次采购的信息将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portal/index.jsp、南京市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xzfw.gov.cn/发布,敬请留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市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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