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包3-1投融资-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

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包3-1投融资-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



清远市2013年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3-1投融资-建设-移交(BT)

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远市2013年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3-1 由清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采用投融资 - 建设- 移交(BT )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并授权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为招标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 投融资-建设-移交(BT)进行公开招标。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清远市2013年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3-1投融资-建设-移交(BT)。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远市东城。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清远市2013年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3-1包括:清远市岭边路道路工程及国华学校周边道路工程2个项目,各项工程概况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清远市2013年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3-1概况表》。项目回购主体:清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相应的回购承诺函并划定一块评估价相当于BT投资未付款部分资金额的地块作为BT项目回购担保。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本项目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6959万元,由中标人投融资,由项目业主回购,具体回购方案详见另外签订的《BT工程回购协议》。规划、设计、勘测、拆迁赔偿费、征地费、研究试验费、评估费、甲方建设管理费、监理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等费用,不列入回购总额,由项目业主直接投资。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指导和协助部门: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及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 。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2月2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其中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清远国华学校周边道路工程中的学贤路东段延伸线必须在2014年7月25日前完工。

2.7本次招标项目运作方式: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和清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项目建设采用BT方式(2个项目涉及到的具体立项批复文号包括:清发改资【2013】89号、282号)。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的投资和建设工作(包括项目融投资、项目施工,不包括征地拆迁、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项目造价咨询、监理工作),单项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后2~3年回购(根据项目业主资金情况,可提前回购)。

2.8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清远市2013年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3-1的投资、建设与移交。

2.9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范围:投人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须在清远市成立项目公司(中标人为本市的除外),作为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的项目公司,并由该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清远市2013年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3-1的投融资、建设与移交工作。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项目公司的工作包括:

(1)项目的融资阶段

①确保具备足够的技术人员。

②进行项目融资,筹备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

********2">(2)勘察阶段

本工程勘察单位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3">(3)设计阶段

本工程设计单位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4">(4)项目的施工阶段

①所有项目施工的统筹与协调,施工的组织与管理,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的控制;做好施工期间的所有资料(施工报批资料、试验资料、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结算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的存档工作。

②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督的申请报批、交通分流等有关报批手续。

③负责办理概算(预算)批复完成之后至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完成期间的造价文件编制、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各项报批手续。

④承担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责任,接受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财务审查、审计及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

********5">(5) 项目移交阶段

项目移交阶段工作,包括项目移交及项目施工期间的所有资料移交,办理项目移交的有关手续。

其中以下内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1)项目的施工监理咨询服务;(2)项目造价咨询服务;(3)施工图审查咨询服务;(4)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5)管线迁移。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0">3.投标人资格要求

********6">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但须以主要出资单位为投标主体(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3.5款)。

3.2 投标人须具备与融资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能力、管理水平先进、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业绩突出、信誉良好;且须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不得搞项目反担保:投标人自有资金额度应不少于BT投资额的30%(该30%投资额度的资金视为对本工程专款专用,为证实投标人具备对本工程的投资实力,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方式将30%投资额度(即2087.7万元)的资金汇入招标人账户,该账户与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并开具不低于70%投资额度(即4871.3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资料(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资料有效,其余时间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资料无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满足相关规定;还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工程专业要求,须为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要求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和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3.3申请人近两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和近两年在清远地区的建设项目未有任何诉讼处罚、通报批评等情况。

3.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与该投标人报名时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3.5投标人必须与本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3.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3.7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书一起递交。

3.8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

3.8.1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工作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BT项目协议书。中标人须用转账方式提交合同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在合同中另行约定。返还时,中标人需采用相应返还金额的履约银行保函置换履约保证金。

3.8.2本项目工程建安工程费,由BT项目投资人投融资并直接管理使用。

3.8.3提供切实可行的季度、年度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实现投资计划所采取的保证措施,以保证工程用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足够支付。对不符合该资金使用计划的资金使用、建设期资金成本由中标人承担。

3.8.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8.5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中标人不会因拖欠民工工资而产生纠纷。

3.9为证明投标人具有投资建设实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3.9.1投标人的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投资支持承诺和意向;

3.9.2投标人银行资信审查情况。

3.10投标人工程管理能力要求:

3.10.1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建立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

3.10.2中标人应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廉洁协议书等;制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关于工程建设期间的治安消防工作管理细则等,并向招标人备案。

3.10.3招标人负责组织交(竣)工验收,监督中标人解决验收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及质保期的工程质量问题。竣工验收后负责上报并通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3.10.4中标人对已交工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应负责按市和国家有关规定将竣工档案、物品、设备操作维修手册、质量保修书等有关竣工资料提交给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报送有关项目档案。

********2">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 2 月 7 日至 2014 年 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二号楼一楼南大厅清远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资料:申请人必须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核):①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qyggzyjy.com 招标公告栏下载参考)一式两份,单独递交;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职称证书;⑥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⑧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4">5 .其它说明

5.1 投标担保金额:139万元 ,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帐(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5.2 招标人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3,户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6">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黄小姐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十五号华联大厦B

B 座二楼 座1001号

邮 编: 511518 邮 编: 511518

附:

清远市2013年中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3-1概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

建安费估算

(单位万元)

备注

1

清远市岭边路道路工程

全长约516米,宽13米;

954

2

清远市国华学校周边道路

学贤路东段延伸段:长730米,宽45米;职教二路延伸段:长516米,宽13米;国华东路(暂定名):长365米,宽13米;

6005

合计

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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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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