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2日10: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黎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636 | ||
采购单位 | 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薛皓****-********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解放大路810号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黎黎****-******** |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8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XQZC2021-081
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2021-081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贷款业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8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主要内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采购
采购预算:1200万元
供货期:总计36个月,其中系统上线期3个月,建设完善期15个月,系统保障期18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20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9:30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
地 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 薛皓
电 话: ****-********
2.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张黎黎
电 话:****-********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黎黎
电 话:180*****636
5.政采贷工作部门信息
联 系 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133*****468
合同履行期限:总计36个月,其中系统上线期3个月,建设完善期15个月,系统保障期18个月。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020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3.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薛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系方式:张黎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黎黎
电 话: 18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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