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宁东风电七、八期(2×49.5MW)机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
招标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宁东风电七、八期(2×49.5MW)机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的委托,对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宁东风电七、八期(2×49.5MW)机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NXXNY(ND)-GCZB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公司宁东七、八期2×49.5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包括2000地形测绘、风场、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综合楼、道路设计(进场及施工检修道路)在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文件的编制,现场设计和工程配合(包括对外委项目的技术接口及协调、配合);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调试、整套启动、竣工验收、试生产考核并解决因设计原因引起的修改等服务;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提供分标段施工招标概算、工程量清单(达到施工图预算深度)及标底、技经人员现场服务等;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参与本工程有关的调研和收资工作、施工招标技术配合工作,参与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招标、评标、技术谈判与技术协议签署;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等各阶段的有关技术和经济文件;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提供与整个风电场、水处理及有关管线、进场道路以及各风机间永、临道路的设计、集电线路的设计及与场址或总平布置有关的单项工程的勘测、设计有关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含KKS编码设计、MIS系统及SIS系统设计,与地区联络的通讯设施、光纤通讯等场外部分通讯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本工程所需所有的微观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场区部分区域绿化设计,含规划、方案、施工图、效果图;“五通一平”工作的临时水源、电源、临时道路的设计、综合楼设计及其它临时工程的配合工作;工程设计的总体协调和设备供货商的设计接口工作。共一个标段。
六、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宁东风电七、八期(2×49.5MW)陆上风电机组工程;
2、项目规模:同上;
3、服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4、资金情况: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七、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综合设计证书或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证书,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勘察乙级证书及以上;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型风电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经验。近五年内应至少具有3个单项45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及经验(应为独立设计人或主设计人),且设计的已投运的单项45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不少于2个;
6、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主设和主要设计人应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型同容量或以上容量风电工程设计经验,本工程主设不能兼任其他工程主设,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设计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1、时间: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29日
3、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时工
联系电话:
****-******** 邮箱:HDPIPM_ZB@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经十路14800号1017室 邮编:250014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HDPIPM_ZB@163.COM中,邮件标题为“华电宁东风电设计--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
160*****092********3、递交时间: 2014年1月25日至2014年2月6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华电宁东风电设计××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HDPIPM_ZB@163.COM,邮件标题“华电宁东风电设计澄清申请-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 2014年1月25日至2014年2月8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经招标工作人员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件遗失、更换、年审等证明材料原件的,否则评标委员会保留对其废标的权利。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