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龙海区2021年度执法船艇维修项目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龙海区2021年度执法船艇维修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乙方:龙海国安玻璃钢船艇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81]CXD[TP]*******的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龙海区2021年度执法船艇维修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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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599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合同附件维修项目清单 | 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及响应 | 3(艘) | 经甲方验收合格 | 363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陆万叁仟元整元(¥363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执法码头;
4.3交付条件: 按照谈判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具体双方合同约定)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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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乙方完成执法船艇维修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按实际数量的发票金额向龙海财政部门申请,获批后由国库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将项目成交总金额的3%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提交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完成执法船艇维修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质保期满款项全部付清自动失效。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凡在维修内项目、更换的配件保修期为6个月,自全部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移交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生故障,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新。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即时响应,1.5小时内到船维修、24小时内修复。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 乙方: | 龙海国安玻璃钢船艇制造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海市石码镇锦江道 | 住所: | 龙海区紫泥镇紫泥村 |
单位负责人: | 陈双全 | 单位负责人: | 吴加福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叶哲政 | |
联系方法: | 189*****689 | 联系方法: | 137*****48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农行龙海市支行石码分理处 | |
账号: | 账号: | 136*****040001037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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