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锅炉维保招标公告

淮阴工学院锅炉维保招标公告

淮阴工学院锅炉维护保养采购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HGHQNY*******


淮阴工学院现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锅炉维保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询价。现将询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1.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南园,WNS2-1.25-QT型锅炉一台,使用证编号:锅苏J0056,每年使用三个月左右。维保内容包含锅炉保养、控制器检查、烟箱检查、燃烧器检查等所有项目,确保锅炉运行正常,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故障维修,技术指导。

2.本项目最高限价: 19000元。

3.质量与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维保工作,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出现故障及时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4.维保时间

2021年11月25-2022年3月2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三、询价文件发布

后勤处网站下载、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四、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单

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中写明投标物品的单价及有关信息,投标报价应包括锅炉维保的所有费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五、无效响应

以下情况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

2.超过最高限价的;

3.其他非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供应商将询价响应文件一份盖章、密封在材料袋中,或者电子材料在11月5日下午16:00前交给能源管理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地址: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南园鞠通楼308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10:00;

地址:淮阴工学院南园鞠通楼308室。

八、评定办法

我校询价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若报价相同则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人。

九、供货与付款

本次中标单位在与我校签订合同后没有预付款,具体付款见合同条款(详见附件2)。

十、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淮阴工学院后勤处。

十一、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8;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地址: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南园鞠通楼308室。



淮阴工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

淮阴工学院锅炉维保询价报价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品牌、生产商

数量

单位

规格

单价(元)

合价(元)

1

锅炉维保

1

合计

备注:投标报价是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之和,以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附件1:

淮阴工学院锅炉维保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淮阴工学院

乙方:

甲方将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南园锅炉维保项目发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南园锅炉维护保养

一、项目内容:

1、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南园,WNS2-1.25-QT型锅炉一台,使用证编号:锅苏J0056,每年使用三个月左右。维保内容包含锅炉保养、控制器检查、烟箱检查、燃烧器检查等所有项目,确保锅炉运行正常,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故障维修,技术指导。

二、合同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 元。

三、合同周期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后及时转账支付保养费用。

2、服务期限:2021年11月25-2022年3月2日。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服务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常用工具,值班人员等协助。

2)服务期内,甲方操作不当引起的设备问题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服务期内乙方对甲方人员及设备维保提供日常运行技术指导,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服务期内不是甲方引起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3)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响应,如不能及时响应,导致锅炉停止工作,甲方有权扣除维保费用,每停一天扣除维保总额的2%。

五、项目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有工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2、乙方人员具备此设备维保要求的锅炉操作证等特种证件。

3、如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环保要求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工作中应该做到安全第一,文明施工,不得因施工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工作期间应确保场地周边干净、材料堆放有序。

5、如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淮安市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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