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本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编号:2021-JWSAYL-F101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榆林市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调料类、海鲜类等副食品配送,配送范围包含榆阳等5个单位;本次拟选取3家供应商,为本片区提供配送服务,另备选2家供应商后补,具体规则以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
001 榆林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片区副食品集中配送(包含榆阳片区等5个单位)(二次公告):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人在榆林市须具有固定的仓储区域或门市店面等,具备相应的运输及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应为国家检验合格,具备合法运输资格,并具有冷藏(设备)功能的箱式货车,以便夏季保证副食品配送质量,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卫生检测设备、配送设备及服务保障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0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一)发售时间:2021年 11 月 02 日至11月08 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二)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三)发售方式: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qq.com, 待采购机构确认后将标书费按照指定要求缴纳。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证明资料;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43号万国明园商务酒店8楼中型会议室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43号万国明园商务酒店8楼中型会议室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某单位有关部门。
招标人:榆林市某单位
地址:榆林市
联系人:鲍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件:********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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