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公大楼改造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新办公大楼改造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大楼改造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大楼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的监理服务,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500.5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建设单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大楼改造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合众国际广场 | |
总投资(万元):500.5 | |
建筑面积:84832.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大楼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的监理服务,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04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7日 | |
投标地点: | |
招标联系人:喻倩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7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大楼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大楼改造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1#、2#、3#、4#楼建筑面积84832.2平方米装修装饰工程,包括厂区及楼宇亮化工程,门卫室新建。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合众国际广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大楼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的监理服务,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2021年12月1日计划开工,2022年4月30日计划竣工。 2.7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9监理费计划投资额:2510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有三年以上担任总监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不亏损(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按照此规定信用评价为D级暂停承接新的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4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5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3日9时起至2021年11月07日16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13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喻倩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011 联 系 人:刘庆野、张龙天 联系电话:****-******** 户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4002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39 @qq.com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7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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