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03街区一级开发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延庆县03街区一级开发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延庆县03街区一级开发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延庆县延庆镇人民政府 延庆县03街区一级开发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延庆县延庆镇人民政府作为此工程的建设单位,委托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现为该项目施工招标发布如下公告,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延庆县03街区一级开发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
招 标 人:延庆县延庆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平整(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内容:全部工程施工
二、施工标准:
国家现行的施工标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方为有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人员、施工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地证明材料;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4年2月11日—2014年2月17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至日期为2014年2月17日。
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14年2月11日—2014年2月17日,上午9:00—下午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文件。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妫水南街35号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献玲
手 机:135*****989 传 真:********
备注: 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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