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标识解析公共递归节点监测平台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标识解析公共递归节点监测平台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标识解析公共递归节点监测平台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标识解析公共递归节点监测平台项目(项目编号:BJYD********201),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移动),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9-02-04D-2021-D-B23262),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标识解析公共递归节点监测平台项目。

1.2项目内容:采购主动监测设备10台。

1.3采购规模: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后1周内到货,1个月内完成安排调试。)。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工业网关10.000
二、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扫描件;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财务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不适用,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3)应答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如应答人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

应答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须具备至少1个不少于50万元与本项目类似(互联网拨测或仿真拨测或自动拨测类)项目类案例。

提供以上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和相应发票扫描件、发票查询验证官方网址和查询结果截图。业绩时间和金额均以发票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原件备查。

2.4其他要求

(1)近3年内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④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2)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1年11月02日14时00分至2021年11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远程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六、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6.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6.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办公楼西翼1111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朱仔阳、王培庆、张伟、盛菲、罗志耿、刘均、陈志红

电话:137*****514156*****558

电子邮件:137*****514@139.com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262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采购人反馈:

采购人电话:137*****514(受理异议)

采购人邮箱:137*****514@139.com (受理异议)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139*****699转87016(受理违法违规投诉,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投诉邮箱:yewutousu@bj.chinamobile.com(受理违法违规投诉)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 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 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 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 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 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 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 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附加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标签: 工业互联网 监测平台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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