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1区块用海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1区块用海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现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对长乐市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围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需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长乐市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用海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长乐市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1区块项目用填海工程

(2)长乐市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095.18公顷,扣除外文武湖水域、林地283.97公顷外,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811.2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344.1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2.5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24.97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86.1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52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111.89公顷。规划区位于长乐市东部,紧邻东海和海峡经济文化交流中心,距长乐市区15公里,距福州火车东站3公里,距福州长乐机场12公里,涉及江田镇、文武砂镇部分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0.95平方公里。其中第一期(西片区)—1区块占地48.6124公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水工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4-N等)、施工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石油类)。

填海施工时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应采用先围后填的施工方式,再进行陆域吹填,以避免回填过程中发生大量砂土流失,严格控制吹填标高高程。生活废水在施工点设置临时零排放生态环保移动厕所来处理,其它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过滤网过滤后可循环回用,做好陆域水土保持工作,以免堆存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或暴雨径流携带的泥沙等污染海域。

(2)固体废物影响及治理措施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用于回填,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它杂物,临时场地不影响交通、电讯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场地,分类收集,将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分选出来,剩下的垃圾及时统一收集运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3)生态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填海占用一定海域,破坏了潮间带生物、底栖生物赖以生存的底质环境,并造成部分潮间带生物、底栖生物的直接死亡。水工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浮游生物、鱼卵稚鱼等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工艺和工序,要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同时提高员工素质。

(4)对通航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渔港较多,来往渔船也较多,施工期间施工船舶和运营期间周边渔港渔船的进出增加该海域船舶通航量,对来往渔船通航造成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2) 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分析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实施,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

 ◇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对项目的选址有何意见;

 ◇因本项目实施所遭受的影响,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与公众相关的其它问题。

 (2) 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将分为书面调查、网上公示和在拟建工程附近区域的居民区张贴公示三种方式进行。我们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地周围较近相关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内容将涉及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应采取的改进的环保措施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将在工程附近区域张贴公示和网上公示,征询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要求及建议。

五、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本次公示日期为2014年 2月7 日-2 月 17日。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孔明怡

 电话:137*****220

 E-mail:********@qq.com">********@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刘伟峰

 电话:135*****230

 E-mail:liuwf@fio.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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