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初沉池排泥廊道除臭系统项目公告

新增初沉池排泥廊道除臭系统项目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新增初沉池排泥廊道除臭系统项目

1.2、项目最高限价: 10.6344万元人民币

1.3、项目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范围:

2.1 一期及二期初沉池排泥廊道排泥阀门井加装304#不锈钢盖板,合计16张,约8平方米;

2.2 改装16套排泥阀,排泥廊道内阀门改装至彭排泥廊道操作地面1米以上;

2.3 在排泥廊道操作地面开孔,采用PP(DN300mm*5mm)管将廊道内臭气引流至集中式除臭系统臭气主管道,采用DN500*300mm304#不锈钢大小头连接。每个排泥廊道加装两套臭气管,每套臭气管加装1套304#不锈钢轴流风机,合计4套。PP(DN300mm*5mm)臭气管道约8米。廊道地面修复合计约4平方米。

2.4 对整套系统进行联动调试。

2.5 细化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等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建设施工、设备销售安装、设备维护维修等能从事该项目的相关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等相关资质三级及以上,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材料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采购能力。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

3.1.2 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1年8月、9月、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果截图。

3.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任何联合体名义或形式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1.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4、工期要求

4.1合同签订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发放时间:2021年11月2 日。

标书领取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运行科领取纸质标书,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下载电子标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1年 11月4日10点(北京时间)。

6.2投标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运行科(密封纸质投标资料)和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资料)同时报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 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兴仁村9组

联系人: 黄伟

联系电话:133*****54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比选人

招标 人: 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兴仁村9组

联系人: 黄伟

联系电话:133*****548

1.1.4

比选项目名称

新增初沉池排泥廊道除臭系统项目

1.1.5

项目名称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3.1

比选范围

详见比选投标邀请书“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3.2

到货时间、地点

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3.3

伴随服务要求

包括施工方案编制、设备采购安装、现场系统调试及其它相关服务。

1.3.4

质量要求

1、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2、所有臭气管道安装完成后无漏点,密封性能良好。

3、轴流风机能正常稳定运行,风量达到能达到招标文件需求。

4、改装后的阀门操作顺畅,盖板密封性能良好。

5、质保期于项目结题之日算起。

6、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之内对项目质量问题进行处理。若中标单位无故拖延,招标人有权扣除质保金。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详见比选投标邀请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9.3

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资料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及随比选文件一同公布的附件(如图纸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

时间:20 21 年11月2 日起至2021年11 月 3日 10时 00分止

形式: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8901/cms/index.htm)指定位置提出。

2.2.2

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2021 年 11 月3 日 10时 00分前在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8901/cms/index.htm)公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

时间:同比选文件澄清发出截止时间。

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8901/cms/index.htm)直接下载澄清、修改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1

比选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8901/cms/index.htm)指定位置公布。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允许投标人为证明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提供另外的资料。

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10.4664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

2、投标报价总价包含以下部分:

A、设备价:货到买方现场落地交货价

B、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辅助材料费用、安装所使用的工器具费用、安装所需要的人工费用、加工费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等。

C、质保期内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人工等费用。

3、投标人应根据研究内容和相关要求仔细核实工作量。

4、投标人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项目费用结算原则:

合同签订后,项目费由招标人根据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审定金额支付给中标单位,预留合同金额的3%为该项目的质保金。质保金于质保到期后,若质保金还有剩余,招标人将剩余部分质保金支付到中标单位指定账户。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无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其他比选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否。

注:电子版文件名称须注明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名称,并加盖中标单位鲜章,请投标人予以配合,但不作为废标条款;

其他要求:中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再提供根据实际要求填写投标文件。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页码,如投标文件无法装订成一册时,可视具体情况分册装订,但须注明册数。

3.7.3(A)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位置加盖中标单位鲜公章;

(3)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文件为准。

4.1.1(A)

投标文件装袋密封要求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名称:

比选人地址:

(项目名称)比选项目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前30分钟

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2021年 11月 4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运行科,须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为加盖中标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4)(A)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比选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比选人依法组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

公示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汇票、支票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足额汇入比选人指定账户;

收到全额履约保证金后10内须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签约后,按约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且合同履行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保事故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在服务期满、乙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结算完成且双方无异议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比选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本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比选投标。投标人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对参投项目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为加盖中标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重新比选:

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③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二次比选或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

(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核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投标人从接到电话通知起30分钟内须提供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超过规定时间后,评标委员会不再接受任何原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比选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本比选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业主。

(5)合同签订

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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