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FS[2021]0152鹤岗市水土保持监督站_鹤岗市2021年度市本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需求公示FS[2021]0152鹤岗市水土保持监督站_鹤岗市2021年度市本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需求公示FS[2021]0152鹤岗市水土保持监督站_鹤岗市2021年度市本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发布时间:2021-11-02 15:38 发布人:鹤岗市水土保持防治中心
序号 | 商品名称 | 目录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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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鹤岗市2021年度市本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 1/项 | 200000 | 200000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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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投标人须提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
2 | 供应商资格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上传承诺函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
3 | 营业执照 | 提供原件扫描件 |
4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资质要求 |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可承担市级及以上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水土保持监测及成果分析评价能力。 |
6 | 专业资质证书 | 投标单位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人员。(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扫描件) |
7 | 业绩要求 | 完成过相关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
序号 | 分值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评审标准 | 评审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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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序号 | 配置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加减分标准 | 评审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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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2021年度市本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 1 | 工作内容 | 完成鹤岗市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具体内容应包括:1、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无人机及移动终端)现场核查生产建设项目;2、支撑水务局开展市2021年度国家任务和省级加密任务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扰动图斑的核查取证及认定查处的指导和复核工作;3、支撑市级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4、指导完成系统项目数据录入工作。 须提供包含上述工作内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以上所有内容如不满足或缺项即为无效投标) | 不合格(0分) 合格(0分) | 负偏离 不合格(0分) 基本满足要求 正偏离 合格(+0分) |
2 | 证明材料 | 无 | 不合格(0分) 合格(0分) | 负偏离 不合格(0分) 基本满足要求 正偏离 合格(+0分) |
共2条,当前1/1页 |
序号 | 供应商 | 提问时间 | 提问内容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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