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FS[2021]0152鹤岗市水土保持监督站_鹤岗市2021年度市本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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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FS[2021]0152鹤岗市水土保持监督站_鹤岗市2021年度市本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发布时间:2021-11-02 15:38 发布人:鹤岗市水土保持防治中心


商品信息:
序号商品名称目录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鹤岗市2021年度市本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1/项200000200000
资格要求:
序号评审内容投标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上传承诺函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3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质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可承担市级及以上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水土保持监测及成果分析评价能力。
6专业资质证书投标单位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人员。(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扫描件)
7业绩要求完成过相关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商务要求:
序号分值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评审标准评审选项
技术要求 :
品目序号配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加减分标准评审选项
鹤岗市2021年度市本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1工作内容完成鹤岗市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具体内容应包括:1、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无人机及移动终端)现场核查生产建设项目;2、支撑水务局开展市2021年度国家任务和省级加密任务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扰动图斑的核查取证及认定查处的指导和复核工作;3、支撑市级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4、指导完成系统项目数据录入工作。 须提供包含上述工作内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以上所有内容如不满足或缺项即为无效投标) 不合格(0分)
合格(0分)
负偏离

不合格(0分)

基本满足要求


正偏离

合格(+0分)

2证明材料 不合格(0分)
合格(0分)
负偏离

不合格(0分)

基本满足要求


正偏离

合格(+0分)

2条,当前1/1
需求公示:
序号供应商提问时间提问内容回复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动态监测 水土保持 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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