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经医院审批同意,依照天津市财政局有关采购政策和医院自行采购设备管理办法,因临床工作需要采购医用设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C-2021-15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医用冷藏冷冻箱2台,高压灭菌器1台

第二包:多功能监护仪1台

第三包:冷链运输箱2个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携带原件备查。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20年或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特提出以下要求:每家投标供应商只能派一人参加,以减少人员聚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机会;参加投标人员必需佩戴口罩,无近期疫区、境外人员、进口海鲜从业者或者新冠肺炎感染患者接触史;投标人员一律从医院门诊大厅正门进入,接受体温检测。违反以上规定者丧失投标资格。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的工作时间内(日常工作时间为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行政办公区设备科。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3.未经报名、资格初审及未经采购人同意而获得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注: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0日9: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天津市北辰区环瑞北路6号)

(三)磋商开标地点: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天津市北辰区环瑞北路6号)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环瑞北路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仝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七、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

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

2021年11月2日

 

标签: 医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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