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山矿山覆绿地质勘探(二次)1招标公告

琅琊山矿山覆绿地质勘探(二次)1招标公告










【勘探项目】安徽省滁州琅琊山矿山覆绿地质勘探项目(二次)1 (czgc201401-08001)
项目编号所属地区滁州市
项目名称安徽省滁州琅琊山矿山覆绿地质勘探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截止时间




安徽省滁州琅琊山矿山覆绿地质勘探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gc201401-08001
一、项目概况:
1 、建设单位名称: 安徽省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 、招标项目名称: 安徽省滁州琅琊山矿山覆绿地质勘探项目(二次)
3 、主要内容:道路路基、建筑物及周边构筑物勘探,勘探孔约122个。对项目内的岩石类别进行分析确认;本场地内分布有较厚的回填土,需对回填土采取合理的勘察手段,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和建议。最终提交的勘察成果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图审合格。
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 工程勘察任务与技术要求
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要求执行。本次勘探所提供的数据要满足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6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7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滁州市公安驾校考试中心地域
8 、工期: 20 日内完成并提供地质勘探成果,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9 、付款 方式:提交勘察成果并且施工图经图审合格后付合同价款 80%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10 、结算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
二、资质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
3 、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 -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黄工:****-*******。)。”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 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60天)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 本次询价报价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填报投标报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招标人根据上级要求和滁州市实际,在设计过程中对中标人提出的勘察内容的调整变动)的价格体现。
5. 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固定总价 包含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相关服务费、国家对投标人所收取的各项税费等以及完成勘探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等系数进行报价,结算时固定投标总价不作调整。
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报价设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120000 元 , 投标总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均按废标处理。
7 、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及“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 8 时 30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8 、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4 年 2 月 14 日 8 时 30 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质: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三开标室)
9 、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10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代理公司,售后不退),未缴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滁招管[2012]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费)按3000元计费,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12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用为1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付至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四、投标保证金
山体覆绿地质勘探项目投标保证金: 0.24 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必须在 2014 年 2 月 14 日 8 时 30 分前以现金方式带至开标现场密封缴纳至招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 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 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资格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 、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原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评标小组的组成:评标小组由招标人 3 人组成。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 由评标小组确认报价人符合招标要求后按投标总报价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时,将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2. 该项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www.czzbcg.com)公示3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
4 、投标文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 、投标人填报的工期或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
6 、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八、其他事项:
1. 报价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 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3 、项目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4年1月2 7日17 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dfzb@126.com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 2014年2月10日 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一次招标失败原则上进行二次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失败,招标人申请并经市招标局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 2 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 、封面
安徽省滁州琅琊山矿山覆绿地质勘探项目(二次)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 本条不采用 )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第十二条: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滁建管【 2012 】 23 号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 ( 本条不采用 )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报价函
致: (招标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安徽省滁州琅琊山矿山覆绿地质勘探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报价。
1 、我方愿意以(币种,金额、单位) 的投标总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并承诺按相关规定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全部工作。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拟派 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在本项目结束前不予变更。并保证在接到 业主通知 后 (工期)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
3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
日 期:
通讯地质:
电 话: 传 真:






四、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单位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项目合格标准的依据及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6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等)。

7 、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安徽省滁州琅琊山矿山覆绿地质勘探项目(二次)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建设单位:安徽省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黄林
联系电话:139*****907





(单位盖章)
2014 年1月24 日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守东 田甜
联系电话:****-******* 139*****716180*****866




(单位盖章)
2014 年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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