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升交警便民服务水平建设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升交警便民服务水平建设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提升交警便民服务水平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编号 | GHGC-G2021-0926 |
预算金额(万元) | 2480.02 | ||
最高限价(万元) | 2480.020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书。 下载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180天(交货期120天内,安装调试期60天),交管业务旧档案扫描(545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并截图证明,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7.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允许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持有有效的相关本项目的许可证。 (主要产品指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六项信息化部分设备清单中列出的需要注明品牌、型号或需要授权的设备) |
时间 | 2021-11-03至 2021-11-09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网站主页,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同时下载的招标文件有WORD版本和PDF版本。WORD版本仅为方便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使用,两个版本有不一致的,以PDF版本为准。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时间 | 2021-11-23 09:00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 202 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福祥家园4栋1单元1202房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升交警便民服务水平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提升交警便民服务水平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hkcei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 月 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提升交警便民服务水平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GHGC-G2021-0926
预算金额:********.00元,其中:信息化工程********.00元,土建工程850400.00元,暂列金80000元(具体以发改审核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公安交通管理窗口排队叫号及服务评价系统、办事大厅秩序及服务质量管理设备、交管业务旧档案扫描、无人车管所建设、业务监管中心、理论考试设备和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等,详见采购需求书。
交货期及安装期:180天(交货期120天内,安装调试期60天),交管业务旧档案扫描(545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并截图证明,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允许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持有有效的相关本项目的许可证。
(主要产品指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六项信息化部分设备清单中列出的需要注明品牌、型号或需要授权的设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 月3 日至2021年11 月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网站主页,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同时下载的招标文件有WORD版本和PDF版本。WORD版本仅为方便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使用,两个版本有不一致的,以PDF版本为准。
方式:网上购买。
售价:300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 月 23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202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市场主体登记。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登陆区-投标人/投标人”专栏,按照要求登记信息,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2.确认投标及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后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投标及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
4.1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4.3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式两份,U盘和光盘各一份。
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5.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5.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9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希克路2号海雁别墅区联体别墅第2栋一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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