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公安分局综合楼信息智能化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安公安分局综合楼信息智能化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就龙安公安分局综合楼信息智能化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安采磋商YL-2021-116号
1.2.项目名称:龙安公安分局综合楼信息智能化项目设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预算:10万元
1.5 采购需求:龙安公安分局综合楼信息智能化项目设计,技术服务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全过程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其业务范围应包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负责人均需是本单位在册人员(要求提供2020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现场发售。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方式:现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开标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8. 项目联系事项: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地址: 安阳市梅东路南段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洪玮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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