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特检湛江东海岛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特检湛江东海岛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东特检湛江东海岛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湛江经开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800-73-03-076167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广东特检湛江东海岛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文龙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钢铁配套产业园区内,具体为工业大道(原疏港公路东延段)北侧、钢城路西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东侧。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8743.68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368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2106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620平方米(人防面积 2363平方米)。包括:检验检测综合服务大楼及副楼(14,820.00㎡)、安全阀检测站和移动式槽罐车检查站(6000.00㎡),及其他附属设施(2838.00㎡)等工程。根据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内容包括①土建工程、②设备采购(空调和电梯除外)、③安装工程、④装修工程,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和施工范围包含上述4项内容;
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及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2、计划工期:
包含工程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水文地质勘察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运输、转运、保管、试验、运营调试阶段、培训、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查、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总工期暂定为42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2月28日
3、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测量、钻探、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超前钻(如果有)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勘察资质外),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2.2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全过程全专业建筑设计所有工作:包含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图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水土保持和节能评价方案监测验收等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测绘、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
(2)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3)负责规划所有正式建筑物和市政配套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1)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含永久供电等)、弱电、通风、空调、消防、燃气、幕墙施工图设计,2)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小区道路)、园林景观、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外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室外广场施工图设计,3)负责公共区域的装修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如有)、海绵城市(如有)设计、BIM设计阶段应用,4)对专业工程或专项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钢结构、永久供电、智能化、幕墙、基坑支护、人防、泛光、燃气、抗震支架等)的设计或对深化设计进行技术审查,设计应满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批复的标准要求。
(4)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报批、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5)负责配合沙盘模型制作、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7)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工作。
(8)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合同总价控制在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内)。
2.2.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设计范围内各项专家设计评审,并承担设计评审所需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
2.2.3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3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工、材料、设备、工期、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调试及试运行配合、验收通过、移交、结算、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及配合、保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
(1)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
(2)土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园林、绿化、环境景观、园路及市政道路接驳、围墙等。
(3)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临时配电、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燃气工程、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外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等。
(4)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的设计、钢结构、永久供电、智能化、幕墙、人防、泛光、燃气、公共区域的精装修等深化设计、施工,并配合建设单位向政府部门报建报批且保证验收通过,上述专项设计费由中标人承担。
(5)白蚁防治施工,并配合建设单位向政府部门报建报批且保证验收通过。
(6)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并配合建设单位向政府部门报建报批且保证验收通过。
(7)配合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8)配合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节能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编制竣工图、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直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9)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工艺生产线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2.3.2 施工其他服务。
(1)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3)配合办理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项报建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给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4)负责做好迎检、观摩、现场会、开工、封顶、竣工等仪式的筹备工作;
(5)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6)配合设计完善BIM以达到运维阶段要求。
2.4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措施费项目包干。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设计总概算不能超过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完成且不得有异议。
2.5负责项目建设策划及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消防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竣工验收备案。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1年11月03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23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起始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1年11月03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09日59时59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
4、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1)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2)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登记
2、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3、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勘察:岩土和斜坡第二组(顾问费用超过500万但不超过1000万港元);设计: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的专业机构。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3工程施工资质: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
6.1项目负责人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2设计负责人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6.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6.4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施工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方)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和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牵头人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1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对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商务标(或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人民币90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8411万元;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为42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275万元;预备费为313万元。
2、勘察费按工程物探费和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等规划国土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按投标下浮率计算。
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以发包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3、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最终结算以招标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并以发包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4、施工费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湛江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报送招标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单位进行审核,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合同调整后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送审施工图预算不得高于建安费施工投标最高投标限价。
5、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调整,勘察、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工程变更需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设计限额为9041万元。项目实行限额施工,工程费限额为施工费中标价。
7、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前期服务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前期所有相关资料)。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报名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名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异议受理电话:0757-********;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111号。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gzylzbdl.com/)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招标代理: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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