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izw********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30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税总财务函〔2021〕25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建设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地下两层,地上七层,本次维修改造范围包括:房屋结构修复加固,屋面防水修复,办公用房按标准分割,采光板损坏部分维修,内墙粉刷,室内重新吊顶,部分地砖更换,部分门窗更换、增加,食堂改造,给排水管道改造,强弱电系统改造,防火门更换,部分消防设备更换,消防喷淋系统、报警系统改造,中央空调设备及盘管维修改造,新风系统通风管道及设备维修改造,增设2部电梯等。

3.计划工期:235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5. 招标控制价:********.27 元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3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现场支付报名费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 9 号)205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请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 08:0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09日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

2、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 08:30时,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 9 号)205 开标室。(适用于现场递交)

2.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 08:30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2.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 年 11 月 23 日 08:30 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4.其他

4.1 投标人须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http://zw.hainan.gov.cn/ggzy/) 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 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4.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 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 .GZBS ): 必 须 使 用 电子签章工具(在
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 下载签章工具)对 PDF 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 WinRAR 对 PDF 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4.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 GTBS 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 PDF 加密压缩的 rar 格式);
4.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 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 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 10 号

联系方式:仲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联系方式:冯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

标签: 办公用房 税务局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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