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华昆招字********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编号:华昆招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华昆招字********
3、招标内容:
包号
明细
数量
单位
序号
名称
A包
1
血液透析机
10
台
2
血液透析滤过机
5
台
B包
1
动脉硬化检测系统
1
套
2
ICU吊桥干湿合一型
1
套
ICU吊桥干湿分离型
8
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2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所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3 所投产品需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涉及产品须具有SFDA认证;
4.4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4.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6、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7、招标报名时间:2014年 2月 13 日—2014年 2 月 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3月 6 日 09:00 (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14年3 月 6 日 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招标 1 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 1 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交货地点:普洱市人民医院。
11、投标人应向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购人: 普洱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叶科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师、张师
联 系 电 话: ****-******* 188*****580 传 真:****-*******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 政 编 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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