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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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为了取得优势资源供应商,保证产品质量,降低采购(租赁)成本。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对招标内容及供应商选择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招标名称:盐城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混凝土采购招标 2、工程名称:盐城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2号、盐城市委党校内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网上注册、报名。并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 投标单位需在www.ztjs.net.cn找到本次公告,并进行注册报名,完善相关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原材料备案记录证明;产品质量检验证书;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若有),环境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若有)。上述要求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效资质材料(资质材料为红章)。 三、技术质量标准 供方所供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验收等标准应符合国际、国内相关行业已实施的标准,如需订制物资需方应出具图纸、规范说明或其他说明事项,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求进行生产并送货。供方在(质保期)期间对供应物资质量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送货双方另行协商运费)已包含在本协议单价中。所供产品用于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和功能性附件的产品质保期为两年(所供产品的工程取得四方验收单之日起算)。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不计利息,付款以网银、银行承兑汇票(不付贴息费)、商业承兑汇票及金融产品方式支付,其中网银和银行承兑支付方式的比例为60%;剩余将由其它支付方式进行支付需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贴息或其它费用。延期付款不计利息,供方垫资600万元或浇筑完成10000立方混凝土,垫资满额后,次月支付已结算额的60%;后续每二个月支付已结算金额的60%,土建主体封顶后付至已结算额的70%;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混凝土采购供应最终结算后付至已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期满一个月内付清。 (2)按月结算,上月1日至上月月末最后一天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方每月10日前凭需方过磅后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小票,到需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当期未对账票据,需方不再予以对账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待定,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快递或送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网上报价:在此截止时间前同步提交,逾期将作弃标。 六、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招标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区光明路88号中铁建设大厦 联系人:陈进 刘廷博 联系电话:177 5746 7868 137*****939 | |||
招标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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