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全省税务系统纳税人需求调查服务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全省税务系统纳税人需求调查服务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现就全省税务系统纳税人需求调查服务项目,采取简易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全省税务系统纳税人需求调查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50万元。
三、采购内容: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践活动工作要求,精准掌握纳税人政策落实、税费征管、纳税缴费服务等多方面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拟于近期开展全省税务系统纳税人需求调查,为进一步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全省税收营商环境全面向好、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本项目服务或实施能力;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采购需求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3日-5日8:30-17:00。
2.领取方式:********92@qq.com%EF%BC%8C%E8%A7%86%E4%B8%BA%E7%99%BB%E8%AE%B0%E5%A4%87%E6%A1%88%E6%88%90%E5%8A%9F%EF%BC%8C%E9%87%87%E8%B4%AD%E4%BA%BA%E5%B0%86%E9%9C%80%E6%B1%82%E6%96%87%E4%BB%B6%E9%80%9A%E8%BF%87%E9%82%AE%E4%BB%B6%E5%8F%91%E9%80%81%E6%8A%A5%E5%90%8D%E9%82%AE%E7%AE%B1%E3%80%8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意欲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qq.com,视为登记备案成功,采购人将需求文件通过邮件发送报名邮箱。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报名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
六、采购响应文件提报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8日上午9:30,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提报至山东省税务局济大路办公区(地址搬迁至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169号财税大厦东区8楼评标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小宁
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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