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旅游标识标牌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旅游标识标牌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标识标牌设计合理、科学、直观,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详细功能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清单中所有标识标牌均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日历日)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项目维护、技术支持、故障响应、维修服务等(详细服务标准参照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1.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中标人应按长沙县交通局、长沙县城管局和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安装上路的标识标牌的相关规定,办理标识标牌施工的有效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此项要求)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详细要求参照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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