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五区及四郊自有营业厅宣传物料制作招标公告

内五区及四郊自有营业厅宣传物料制作招标公告

沈阳市内五区及四郊自有营业厅宣传物料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内五区及四郊自有营业厅宣传物料制作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公告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市内五区及四郊自有营业厅宣传物料制作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范围:沈阳市市内五区及四郊自有营业厅相关宣传物料,共计50种。具体内容为:升降电梯画面;背胶相纸画面;直角柜台;滚动电梯画面;地贴;可开启相框画面;正喷灯片;磨砂贴;单孔透;灯箱布;亚克力框(自助服务机流程);条幅;不干胶贴;防撞条(腰线);KT板单面覆室内高清写真背胶相纸;KT板双面覆室内高清写真背胶相纸;雪弗板单面覆室内高清写真背胶相纸;雪弗板双面覆室内高清写真背胶相纸;背景墙;喷绘布;印刷吊旗;KT板吊旗;印刷纸板堆头;KT板堆头;双面宣传单;LOGO字;暂停服务牌;员工公告牌;营业时间牌;开启式海报夹;LED超薄灯箱;室内LED宣传灯箱;亚克力摆台(斜面);亚克力摆台(小);A4亚克力宣传单立牌;资料盒;X 展架;易拉宝;拉网展架;POP海报架;徽章;胸卡;台面资料盒;资料架;销售台挂画架;彩灯;节目氛围烘托物料;雨伞桶;地毯;雨伞架。

4、实施地点:沈阳市五区及四郊。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300万元人民币,企业自筹。

6、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有广告设计、制作;

(6)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1年~201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派相关人员于2014年2月13日至2014年2月1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和标书领取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联系人(陈国锋,联系电话:139*****149/133*****505,电子邮箱:139*****149@139.com">139*****149@139.com。)到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2号451室,进行比选申请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注: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进行拷贝。不明事宜请与联系人沟通。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09时00分,提交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28号)9楼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没有进行比选申请登记的潜在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开唱价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28号)9楼2号会议室公开进行,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28号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李雨倩(物资采购供应中心)

电 话: 158*****088

电子邮件: 158*****088@139.com">158*****088@139.com

联 系 人: 郭卓男(需求人)

电 话: 188*****115

电子邮件: 188*****115@139.com">188*****115@139.com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2014年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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