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站3号4号煤粉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热电站3号4号煤粉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分公司热电站3号4号煤粉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分公司热电站3号4号煤粉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广州分公司热电站3号4号煤粉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3]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工作,敬请有此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广州分公司现有4台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实现热电联产运行。2011年7月29日,国家环保部颁发了新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广州石化属于此规范规定的重点地区类别,按其要求,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Nm3,NOx排放浓度限制为100mg/Nm3,烟尘排放浓度限制为20mg/Nm3。3号、4号煤粉炉现无脱硫脱销装置,需对其进行脱硫、脱销、除尘环保达标改造。
1.2本项目主要包括脱硫除尘系统:新建消化能力4吨/小时的消化器、生石灰、消石灰、脱硫灰仓储输送系统、每台锅炉新建1套循环流化床干法反应器和布袋除尘器系统、更换现有引风机以及配套实施工艺水、蒸汽、仪表风和DCS等公用工程改造。脱硝系统:每台锅炉增设烟气脱硝设施,实施低氮燃烧器改造、SCR脱硝系统、脱硝剂制备及储存输送系统。
1.3建设地点及场地情况: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分公司厂区内;
场地情况:本项目脱硫岛布置于原有电除尘和烟囱进口烟道之间,拆除原有引风机及电除尘器部分烟道。脱硝SCR装置需对原有锅炉烟道进行改造,脱硝反应器和改造后的空预器布置在锅炉与除尘器之间。土建基础采用桩基,桩基处理应考虑对原有桩基的破碎及挖除,同时应注意对该区域高压电缆隧道的保护。
1.4招标项目工艺要求:
根据可研批复要求,脱硫工艺采用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除尘工艺,需满足SO2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20 mg/Nm3的要求;脱硝工艺采用锅炉本体、低氮燃烧改造工艺加上SCR脱硝工艺,需满足最终的NOx排放浓度小于100 mg/Nm3的要求。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分公司热电站3号4号煤粉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热电站3号4号煤粉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热电站3号4号煤粉炉(2台22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套的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系统、锅炉本体、低氮燃烧改造系统、SCR脱硝系统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间的服务的总承包。
2.3 招标内容:承包人负责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热电站3号4号煤粉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设计开始直到交工验收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和中间交接各阶段内的工作,以及试车、开车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支持、配合和服务工作。承包人应办理或为发包人代办设计、施工所需的各类审查及行政许可,费用包含在本合同内。
承包人须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健康、安全和环保管理的要求执行实施工作范围内容,并且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4招标项目计划工期:2014年6月25日前具备调试条件,6月30日达标投用。
2.5. 工程质量要求:
2.5.1 施工图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2.5.2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2.5.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3.合格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人民币捌仟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2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提供原件审核;
3.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
3.4业绩要求:
3.4.1近五年具有3台套50MW及以上石油化工系统内发电机组配套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除尘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并实现成功稳定运行的业绩,满足SO2排放浓度小于100mg/Nm3(通过调节可经济实现SO2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国家环保特别排放限制)、粉尘排放浓度小于20 mg/Nm3的指标要求,均以最终环保验收证书数据或上传环保厅的运行数据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审核。
3.4.2具有2台套1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SCR脱硝系统EPC总承包业绩;
3.4.3.以上两个业绩缺一不可,且经招标人实地考察合格后方能认可。
3.4.4.投标商需同时具备承揽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除尘系统、SCR脱硝系统总承包工程的技术和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2月14日—18日,每天8:30-12:30,13:30-16:30
4.2 报名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239号(广州石化应急指挥中心)。
4.3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出,招标人不承担延误或遗失的责任。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5.2投标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
6.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7.其它
7.1 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239号(广州石化应急指挥中心)
邮编:510726
联系人:黄积芬 罗映娴
电话:***-********/********134*****231(8:30 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传真:***-********(8:30 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HUANGJIFEN.gzsh@sinopec.com;luoyx.gzsh@sinopec.com
9.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杨熠
电话: ***-********138*****923 (8:30 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传真: ***-******** (8:30 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sinopeczk@163.com
开户名: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开户帐号:****************0970
联行号:********4020
联系人及电话:王静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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