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物流冷库工程招标公告
医药物流冷库工程招标公告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医药物流项目
冷库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4-5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医药物流项目冷库工程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长高发改【2011】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7845.9㎡
2.2招标范围: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医药物流项目冷库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东至超强街,北至丙四路;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5月22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GMP认证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近三年须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用户所在地具有售后服务网点。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时,下午 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外阜投标单位需提供入吉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每个投标单位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人民币。
4.5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要在招标文件售价基础上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1日9:30时;
投标文件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20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 红旗街1768号长影商务景都811室 邮编: 130012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0*****0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编: 130062
报名联系人:钟女士
电 话: ****-******** 传真: ****-********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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