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妇幼保健院新冠接种处置及妇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廊坊市妇幼保健院新冠接种处置及妇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妇幼保健院新冠接种处置及妇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金刚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勤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鲍平平 186*****19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130000.00元。


采购内容: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吸痰器、利普刀

采购用途:新冠接种处置及妇科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投标单位须持以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于2021年11月3 日—2021年11月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休日除外)到河北勤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8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3 日—2021年11月 9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8号一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鲍平平

联系方式:186*****191

采购单位受理质疑电话:186*****191


本公告发布媒体: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妇幼保健院 妇科设备 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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