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全市小流域详查
长春市全市小流域详查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全市小流域详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经开七区53栋二楼办公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JJ-FWZB-********
项目名称:长春市全市小流域详查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采购需求:(1)准备优于两米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并对数据进行预处理、拼接等工作成产长春市影像数据产品,影像产品需满足对地物进行分类,分别包括耕地、林地、水体、居民地、道路、其它;(2)根据遥感影像、DEM数据等信息,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小流域进行划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备所购置货物、服务的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相应的技术问题。
3.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经开七区53栋二楼办公室)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代表为单位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经开七区53栋二楼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华路33号
联系方式:赵鹏飞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经开七区53栋二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李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响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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