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项目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灵武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项目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1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武市新区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262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12750平方米,办公用房2200平方米,附属用房1312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具有一级建造师),在近三年内有三个以上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企业同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外地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书;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法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原件等资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高新区新昌西路紫金花商务中心J座J1楼101室)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3月6日14时30分,(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139*****32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王女士
电话:****-******* ***-******** 133*****1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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